波密县人民法院2024年度政法转移支付资金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项目名称:政法转移支付资金
项目主管部门(单位):波密县人民法院
填报人姓名:达娃德吉
联系电话:15058466252
填报日期:2025-5-15
林芝市财政局制
2025年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背景
为保障法院审判执行工作顺利进行,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波密县人民法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法律及法院财务管理有关制度规定要求,设立2024年度波密县人民法院政法转移支付资金项目。该项目为延续性项目,用以保障法院所需办案业务经费及装备采购开支,为法院独立行使审判权提供经费保障,有力推进人民法院事业高质量发展、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经费主要用于法院办理案件按规定开支的各项费用,其主要用于改善法院基础设施、信息化建设、装备购置、办案差旅费、交通费、印刷费、邮电通讯费、法治宣传费、消耗费、业务维修(护)费、业务资料费等重点领域等。
(二)主要内容及实施情况
政法转移支付资金项目基于波密法院的职能任务,属于法院其他运转类经常性项目,项目实施主要包括法院立案、信访、审判、调解、执行、审判监督指导、司法警务、法治宣传等一系列与法院职能相关的业务支出以及装备采购支出,确保法院日常业务工作的平稳有效运行。项目实施周期为两年,计划于2025年末实施完毕,完成全年绩效目标任务。
2024年度,我院通过政法转移支付资金重点推进信息化建设、法庭改造及装备采购等项目实施,全面提升司法服务效能。信息化建设方面,采购执行指挥中心设备、升级玉许法庭等视频会议多媒体系统及UPS电源设备采购,实现案件执行可视化、跨区域协作高效化,并保障系统运行稳定性,法庭改造方面,完成法庭办公楼升级改造、屋面维修、大门改造、卫生间吊顶及零星维修等,消除安全隐患,同步建设法官书屋、调解室等特色功能区,强化司法文化宣传与便民服务;装备采购涵盖办公桌椅、安检设备、彩色一体打印机、保密柜、档案室密集柜以及执法执勤专用车辆等,提升日常办公效率、安全保障水平及外勤执行机动能力,提升司法效率、保障案件办理时效性。
(三)资金投入使用及绩效目标
1.资金使用情况:2024年我院下达政法转移支付资金654.86万元,截止评级基准日时实际支出471.95万元,执行率72%,剩余资金已做完支出计划。
2.项目绩效目标:政法转移支付资金项目年度预期目标为保障办案过程中的各项支出,主提升审判质效,优化司法资源配置,推进智慧法院建设,保障司法公正高效。
政法转移支付资金项目设产出、效益、满意度、成本4个一级指标。产出指标下设数量、质量、时效、成本、效果5个二级指标;效益指标下设社会效益、可持续影响2个二级指标;满意度指标下设当事人满意度1个二级指标;成本指标下设经济成本指标1个二级指标在;此基础上,设置收案数、法官人均案件数;资金到位率、结案率、经费支出及时率、专款专用率、促进社会和谐稳定、项目预计完成时间、当事人满意度等9个三级指标,并根据工作实际设置了具体的指标值。
二、绩效自评工作组织情况。
为确保转移支付资金绩效自评工作科学规范、客观公正,我院成立专项自评工作小组,由审判管理办公室(综合办公室)牵头,联合政治部、立案庭(诉讼服务大厅)、执行局(司法警察大队)等业务部门成组成核心工作组,形成跨部门协同工作机制。通过以下步骤完成自评:
1.数据采集:调取财务明细账、项目验收台账、设备采购合同等原始材料等;
2.指标对标:对照《项目绩效自评指标评分表》逐项核查;
3.分析总结:召开专题会议,结合定量与定性分析形成自评结论。
三、绩效指标分析情况(对照附件2《项目绩效自评指标评分表》分析)
(一)自评分数
此次绩效评价结果采取评分方式。总分设置为100 分,2024年度波密县人民法院政法转移支付资金项目综合评分为93.79分,各指标得分情况如下表所示。
绩效评价得分情况表
|
评价内容 |
标准分值 |
评价得分 |
得分率 |
|
过程 |
20 |
17.77 |
88.85% |
|
产出 |
40 |
38.4 |
96% |
|
效益 |
40 |
37.62 |
94.05 % |
|
综合得分 |
100 |
93.79 |
93.79% |
(二)评价指标分析
总体看,2024年,波密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上级党委、政府坚强领导下,锚定“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围绕“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聚焦“四个创建”“四个走在前列”和市委“11364”发展思路,机关各部门认真履行职责,全面加强审判执行工作和政治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发展进步。全年共受理各类案件1369件(旧存26件,新收1342件),其中刑事案件48件、民商事案件740件、执行案件537件、非诉保全审查案件7件、国家赔偿及司法救助案件37件,审、执结1156件,综合结案率84.40%,法定审限内结案率100%。综合结案率连续四年位居全市法院前列,较好完成繁重的审判任务,办案质效稳中有升。
1.项目过程情况
过程指标分值为20分,实际得分17.77分,得分率88.85%。资金管理方面,项目全年预算654.86万元,实际支出资金471.95万元,资金到位率100%、预算执行率72%。事项管理方面,项目资金使用符合有关资金管理制度办法的规定,资金的拨付有完整的审批手续,符合项目预算批复用途,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以及2024年度我院未收到各级业务主管部门对项目建设或方案实施开展有效监督检查的通知。
2.项目产出情况
产出指标分值为40分,实际得分38.4分,得分率96%。产出数量方面,波密法院年度收案数1342件;产出质量方面法官人均案件数为97件,均达到预期目标;产出效果方面,项目实际支出低于年初预算数,达到预期目标;产出成本方面,资金到位率为100%,达到预期目标。产出时效方面,项目预计完成时间超过12月,项目资金存在结转,主要原因为设置项目绩效目标时,忽略项目2年期限。
3.项目效益情况
效益指标分值为40分,实际得分37.62分,得分率94.05%。政法转移支付资金项目保障了法院审判执行工作顺利开展,为执法办案业务提供了必要的经费支持。实施效益方面,法治宣传效果显著,有力维护了社会大局稳定;满意度方面,法院工作得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可,项目实施得到全院干警的充分支持,达到了项目实施的预期目标,我院综合结案率为84.40%,未达到预期值,主要原因为2024年度案件总量逐年激增,新型案件频发且法律适用复杂,叠加执行案件数量大幅上涨,财产查控难、被执行人隐匿资产等问题突出,导致执行周期延长、效率受限。
四、改进意见
一是建议持续加强预算编制管理。在加强预算测算的同时,强化项目绩效管理。建立健全预算管理部门与预算执行部门的沟通协调机制,明确预算编制、绩效指标设置、支出标准制定、预算额度测算的职责分工,提高各预算执行部门参与预算编制管理工作的责任感、主动性。二是建议进一步加强预算执行管理。破除重申报、轻执行的思想认识,强化绩效监控,在项目实施阶段落实事中绩效监控工作要求,研究制定推动项目预算执行的办法和措施,采取定期督导调度、建立责任清单、倒排实施进度等手段,确保部门预算进度稳定均衡。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一是加强调研测算,编实部门预算。把部门预算管理工作放在更加重要位置,形成院领导负责、行装财务部门具体落实、相关业务部门协作配合的预算管理工作机制。坚持全面预算、全员预算的工作理念,形成召开预算工作会议、传达预算文件、提出预算要求、主动上门对接、解释预算政策、掌握预算需求、加强调研测算、归口预算管理等一系列的工作管理和工作程序,切实发挥预算管理保障作用。重点掌握各庭处室由于政策调整变化带来的业务增量,了解最高人民法院及有关主管部门对审判、执行、智慧法院建设等方面提出的新要求,把各项业务重点工作进行总结归纳,做好“两结合、两转化”,将落实年度工作任务与编制年度部门预算结合起来,将各项资金投向与预算支出政策结合起来,把业务数据转化为预算数字,把业务语言转化为预算语言。二是贯彻绩效理念,探索建立符合法院特点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把预算绩效管理作为加强法院财务管理,提升法院预算管理水平的重要抓手。明确法院预算绩效管理重点环节,规范绩效目标、事前绩效评估、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评价、绩效工作流程,探索建立符合法院组织运行架构、契合法院业务特点、适应法院工作需求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更好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各项制度、办法和措施在法院系统落地实施。同时,进一步发挥预算绩效在项目安排、资金分配、业务考核等方面的导向激励作用,努力形成全院重视绩效、紧抓绩效、提升绩效的良好局面。
项目绩效自评指标评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