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墨脱县检察院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告

责任编辑:盘嘉宇    来源:墨脱县检察院    发布时间:2024-10-08    浏览次数: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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墨脱县检察院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告

第一部分 基本情况

一、部门(单位)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基本情况

一、部门(单位)职责

1.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西藏工作的重要指示和新时代党的治藏方略,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依法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提出议案。

3.贯彻执行上级人民检察院工作部署,接受上级人民检察院相关业务指导。

4.负责应由本院承办的刑事案件的审查批准逮捕、决定逮捕、提起公诉工作。

5.负责应由本院承办的刑事、民事、行政诉讼活动及刑事、民事、行政判决和裁定等生效法律文书执行的法律监督工作。

6.负责应由本院承办的提起公益诉讼工作。

7.负责应由本院承办的对看守所、社区矫正机构等执法活动的法律监督工作,负责应由本院承办的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案件的立案侦查工作。

8.受理向本院的控告、申诉和举报,承办国家赔偿案件和国家司法救助案件。

9.负责本院的队伍建设、思想政治、检务督察、财务装备和检察技术信息工作。

10.负责其他应当由本院承办的事项。

二、机构设置

墨脱县人民检察院共有内设机构3个,分别为:检察业务部、综合业务部、检察综合部。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二、收入决算公开表

三、支出决算公开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公开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公开表

以上报表见附件1。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总771.74万元,支出总计771.74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收入、支出总计各减少87.93万元,下降10.2%。主要原因:转移支付预算减少

(一收入总计主要构成

本年收入771.74万元。

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00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87.93万元。年初结转结余0.00万元。

(二支出总计主要构成

本年支出771.74万元。

结余分配0.00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87.93万元下降10.2%。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771.7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71.74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0.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771.7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71.74万元,占100%;项目支出0.00万元,占0.00%;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0.0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入771.74万元,支出771.74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财政拨款减少87.93万元,下降10.2%,主要原因:转移支付预算减少。支出减少87.93万元下降10.2%,主要原因:项目支出减少。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00万元。财政拨款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71.7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22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87.93.万元,下降10.2%。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71.7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公共安全(类)支出633.40万元,占82.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4.63万元,占7.1%;住房保障(类)支出49.01万元,占6.3%卫生健康(类)支出34.69万元,占4.4%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580.29万元,支出决算为771.7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3%。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检察(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463.07万元,支出决算为436.7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2%。

2.一般公共服务(类)检察(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年初预算为6.40万元,支出决算为5.0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8.4%。

3.一般公共服务(类)检察(款)其他检察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191.6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42.67万元,支出决算为54.2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7%。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项)年初预算为0.27万元,支出决算为0.3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6%。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20.54万元,支出决算为26.1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7%。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年初预算为5.33万元,支出决算为6.7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7%。

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1.77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该项资金为干警体检经费,属年中追加资金。

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年初预算为42.01万元,支出决算34.3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2%。

1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4.64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年初预算是为单独区分购房补贴,统一放在工资性支出中,实际支出是进行区分。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71.7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62.53万元,主要包括:工资福利支出中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中的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个人农业生产补贴、代缴社会保险费、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209.21万元,主要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中的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中的国内债务付息及国外债务付息;资本性支出中的房屋建筑物构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基础设施建设、大型修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物资储备、土地补偿、安置补助、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拆迁补偿、公务用车购置、其他交通工具购置、文物和陈列品购置、无形资产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等;其他支出中的赠予、国家赔偿费用支出、对民间非营利组织和群众性自治组织补贴和其他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00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00万元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0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0.00%。与2022年度相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减少)0.00万元,增长(下降)0.00%。

(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0.00万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62.86万元,支出决算为62.8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2022年度相比,“三公”经费支出增加45.29万元,增长25.8%,主要原因是购车项目增加

   (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62.86万元,占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占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比预算数增加(减少)0.00万元,增长(下降)0.00%。与2022年度相比,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增加减少0.00万元,增长(下降0.00%。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62.86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54.86万元,全年购置公务用车2辆,主要用于执法执勤,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5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8.00万元,主要用于公车维修、公车消耗油料等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数比预算数减少0.14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增加45.29万元,增长25.77%,主要原因是增加2辆公车购车款的预算

    3.公务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0人次。

国(境)外接待费0.00万元,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0人次。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数比预算数无变化。与2022年度相比无变化

十、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管理要求,组织对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71.7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预期履职效益和效果总体上符合正常的业绩水平,干部职工体检、党建经费等项目预算执行情况较好,年初设定绩效目标均已完成,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81分,综合评价等级为良好。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3年度部门机关运行经费209.21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196.75万元,增长15.79%。主要原因是:由于账务处理时未将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进行区分,该项资金中含转移支付和党建经费等项目经费。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部门(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12月31日,本部门拥有房屋面积4341.1平方米,其中:办公用房600平方米,业务用房1777.94平方米,其他(不含构筑物)1963.16平方米。

本部门共有车辆5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4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年末在建工程0.00万元。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各类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取得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根据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同级财政拨款结余资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缴纳企业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或经营结余中提取各类结余的情况。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不包括事业单位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经费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


附件1:西藏林芝市墨脱县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