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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芝市总工会2015年度决算公开

责任编辑:    来源:    发布时间:2019-03-03    浏览次数: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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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林芝市总工会概况

          (一)、基本情况(主要职能)

林芝市总工会是全市职工的群众组织,性质属人民团体。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党的工运方针及地委的中心工作,确定全市工会工作的指导方针和任务,指导全市各级工会组织的工作。承办市委、行署和区总工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单位构成

林芝地区工会办事处于1990年1月恢复成立,林芝市总工会于2015年6月挂牌成立。根据上述职责,林芝市总工会内设3个职能机构。(一)办公室:负责综合调查反映全市工会工作情况和全市职工队伍情况、动态,并提出意见和建议;负责起草和审核市总工会的重要文件;负责机关文秘、档案、保密、信访、工会经费管理及财务后勤工作。(二)职工权益保障科(帮扶中心):负责组织指导实施全市工会组织的业务工作,指导职工民主管理和各级工会民主监督方面的工作;负责对基层工作进行综合性调查;调查职工生活状况,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参与劳动争议的调解处理工作。(三)劳动与经济技术科:负责承担劳模推荐、评选和管理工作;参加特大伤亡事故和严重职业危害问题的调查处理工作。我单位编制人数14人,2015年实有在职人数17人,退休人数15人。

决算说明

林芝市总工会是全市职工的群众组织,性质属人民团体。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党的工运方针及地委的中心工作,确定全市工会工作的指导方针和任务,指导全市各级工会组织的工作。承办市委、行署和区总工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一、当年取得的主要事业成效

2015年,林芝市总工会在市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和自治区总工会的指导下,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及中央第六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区党委八届七次、八次全委会,市委第一届委员会第二次、第三次全体会议和自治区总工会九届四次、五次全委(扩大)会议以及各级群团会议精神,牢牢把握工会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按照“工会干部受教育,科学发展上水平,职工群众得实惠”的总体要求,紧扣工人运动的时代主题,顺应职工群众的现实需求,突出重点、真抓实干,各项工作取得实效。

(一)明确目标任务,提高工作针对性和时效性。

我会紧紧围绕市工作会议和自治区总工会第九届四次、五次全委(扩大)会议确定的工作目标,认真研究和制定工作落实措施,做到了工作有计划,落实有措施,方式有创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为确保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完成年度工作目标,我会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工作,提出具体落实措施,量化工作任务,把每一件事落实到责任领导、分解到各科室、明确到每位同志。为使工会工作稳步推动,制定并下发了《2015年度工会工作目标任务分解办结情况表》的通知。就党风廉政建设、党建、“三严三实”活动、综治维稳、安全生产、业务工作和强基惠民等方面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和完成时限,把业务工作分为宣传教育及思想政治、劳模和经济技术、法律和保障、财务经审和职工民主管理及硬性指标等事项。

(二)抓好学习任务落实,增强服务职工的大局意识。

按照市委的统一部署,认真组织学习党的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三严三实”活动和相关业务会议精神。

 

(三)抓好服务推动民生,建立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以改善服务民生为重点,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坚持把党组织建设与工会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充分发挥党组织和职工群众队伍在推动工会工作中战斗堡垒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

 

(四)抓好服务彰显合力,引导职工群众建功立业。

各级工会组织紧紧围绕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和实现市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抢抓机遇、奋发有为,推动工会工作跨越式发展和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中引向深入。

1、劳模工作深入推进。

为12名全国劳模发放劳模专项补助金(节日慰问金)2.4万元,为51名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和自治区劳模发放荣誉金9.18万元;组织安排全国劳模在市人民医院开展了体检,另外对不在八一的全国劳模均将体检费与节日慰问金一同汇到劳模银行帐号上。认真开展了全国劳模和先进工作者的推荐评选工作,推荐评选全国劳模1名;认真开展了西藏五一劳动奖章、工人先锋号的推荐评选工作,推荐评选西藏五一劳动奖章1名,工人先锋号1个,同时,对推荐评选的个人和单位在电视台进行了公示。

2、“安康杯”竞赛活动扎实开展。

3、经济技术工作不断深化。

积极协调市环保局监测站参与自治区环保厅、人社厅、总工会举办的全区首届环境监测专业技术人员技术竞赛活动,并获得团体第一名、个人二、三名的优异成绩。2015年共组织10余家企业开展了群众性建功立业劳动竞赛活动,参与竞赛活动达900人次。

4、女职工工作全面提升。

5、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显著增强。

6、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全面提质增效。

7、帮扶救助工作不断拓展。

一是开展“三大节日”送温暖活动,走访慰问困难职工465人,发放慰问金41.85万元。

二是开展“五送”活动。在中铁二局开展了“贴近职工 服务群众”活动,慰问了中铁二局一线困难职工10名,发放慰问金0.9万元,并送去价值4.1万元的医药、法律书籍等物品。

三是完成困难职工档案动态管理。对全市465人困难职工档案进行了收集整理和筛查,其中有28人通过再就业或子女就业实现了脱贫致富,全市现有在档困难职工439人。

四是完成金秋助学上报统计工作。我市共上报困难职工子女金秋助学材料32份,其中低保困难职工9人(区内大学生3人,区外大学生6人);低保边缘户困难职工23人(区内大学生5人,区外大学生18人)。发放助学金13.4万元。

五是完成大庆期间在档困难职工慰问工作。在大庆前,按照每人1000元的标准,实现中央财政帮扶资金对在档困难职工进行全覆盖帮扶救助,发放慰问金43.9万元。。

六是安排两批干部职工赴海南疗休养。为了促进广大干部职工身心健康,切实把党委、政府对长年坚持在高原工作的干部职工的关心、爱护落到实处,安排两批次80余人赴海南省工人疗养院参加疗休养活动。

8、受援工作初见成效。

在加强联系、深入调研的基础上,福建、广东省总工会明确了具体受援对接关系。福建省总工会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向林芝市、朗县、米林县、工布江达县、米林农场工会组织援助216万元资金用于民生、文化等建设,并各组织一批次工会干部、一线职工25人赴福建开展学习培训和疗(休)养工作。同期,项目援助到位资金正在按照计划有序推进和落实到位;广东省总工会援助林芝市、巴宜区、波密县、察隅县、墨脱县、察隅农场、易贡茶场工会220万元用于基础设施、人才培训和民生等项目建设。

 

(五)狠抓维稳工作,确保社会局势持续稳定。

在强调综治、维稳和安全生产等工作的极端重要性的同时,我们及时调整充实了各项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领导,进一步建立健全各项工作责任制,认真落实“一把手”工程,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

(六)抓好推进驻村工作,引领农牧民致富初显规模。

驻村工作队紧紧依靠村“两委”班子开展工作,积极帮助村“两委”班子树立威信、推进工作、提高能力,带动基层干部干事创业,寻找致富门路,帮助群众发展生产、增加收入,让农牧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全面打牢农牧区发展稳定的基础。为桑久村实施了30万元的犏奶牛养殖扶贫项目;组织党员群众投工投劳修建2000余米的村级公路;利用滇藏公路建设之机,千方百计组织群众投工投劳,创收100万元;直接联系困难群众家庭20余户,做到每年走访和电话联系一次,发放生活物资和慰问金4650元;为24户五保户、贫困户、困难群众和贫困学生发放慰问金2.4万元;化解处理矛盾纠纷、突发事件11起;投入2000元资金组织开展春节藏历新年文艺汇演活动1场次。

(七)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积极打造为民务实清廉机关。

对照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及自治区党委“约法十章”、“九项要求”,积极打造为民务实清廉机关。

2015年,我会对既定工作打下了基础,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主要是理论学习还不够,干部队伍素质还有待进一步提高;服务职工、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大。这些问题,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研究,加以解决。

二、收入支出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2015年财政安排预算316.1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26.8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4.81万元、对个人或家庭的补助161.47万元、其他支出3万元。

 

2014年财政安排预算309.4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49.9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5.76万元、对个人或家庭的补助130.66万元、其他支出3万元。

今年财政预算比上年增加2.16%,主要增加原因是单位新增人员,增加工资和公用经费。

三、收入支出执行情况

2015年收入合计5329100元。

支出合计5329100元。其中:在职人员工资和福利支出2750356.81元、住房补贴支出27450元、其它对个人及家庭的补助229801.00元、退休人员工资1626250.00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87057.36元、办公设备购置9600元、医疗费2931.4元、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495653.43元。

2014年收入合计3160700元。

支出合计3160700元。其中:在职人员工资和福利支出1327943元、住房补贴支出28970元、其它对个人及家庭的补助162242.30元、退休人员工资1201835.60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72882.72元、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166826.38元。

从这两年的收入支出情况看,市总工会的资金使用情况两年相差金额为2168400元。主要原因是:根据藏政办发【2015】50号文件及藏人社厅发【2015】92号、藏人社厅发【2015】92号文件,相应增加了林财行指{2015}2号、林财行指{2015}11号、林财行指{2015}17号等津贴补贴及基本工资的补发指标。

(一)收入支出与预算对比分析

 

2015年财政安排预算3161000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268200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48100元、对个人或家庭的补助1614700元。

实际收入5329100元,比年初预算增加2168100元,主要原因是:根据藏政办发【2015】50号文件及藏人社厅发【2015】92号、藏人社厅发【2015】92号文件,相应增加了林财行指{2015}2号、林财行指{2015}11号、林财行指{2015}17号等津贴补贴及基本工资的补发指标。

实际支出5329100元,完成收入的100%。

(二)收入支出结构分析

 

2015年收入合计5329100元。

支出合计5329100元,其中:在职人员工资和福利支出2750356.81元,占总支出的51.61%;住房补贴支出27450元,占总支出的0.51%;其它对个人及家庭的补助229801元,占总支出的4.3%;退休人员工资1626250元,占总支出的30.51%; 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495653.43元,占总支出的9.3%。

(三)重点经济分类支出执行情况

 

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1.三公经费说明:我单位2015年三公经费支出总计36054.27元,其中:公车运行与维护费29234.27元;接待费6820元,共接待4批次,人次20人;无因公出国支出。2015年我单位无购置新车辆,截止年度,我单位共保有车辆2辆。

2.公务接待情况:2014年预算的公务接待费25600元;2014年实际支出11820元;2015年财政预算的公务接待费是19400元, 本年实际支出6820元,比2015年预算减少12580元,节约开支64.84%,比2014年实际支出减少5000元,比上年实际开支节约73.31%。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情况:2014年财政预算的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8300元,实际支出为73670.3元;2015年财政预算的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4200元,本年实际支出29234.27元,比2015年预算减少54965.73元,节约开支65.27%,比2014年实际支出减少44436.03元,比上年节约开支52.77%。

(四)当年预算执行中存在问题原因及改进措施

目前,由于我单位大部分职工籍贯属于区外人员,年度休假补助及未休假补助发放金额远远超过预算部分,单位的公用经费承担实在力不从心,请上级财政部门在年初预算时,能否加大预算职工差旅费用,本单位也将严格按照职工(未)休假补助规定,管理好预算的各项指标经费。

四、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其它应付款458259.52元,其中:

1、福建援藏工作对的援藏资金48585元,(用于2016年地区工会办事处组织7县总工会及察隅农场、米林农场、易贡茶场工会到福建、广东两省总工会申请援藏资金的差旅费。)

2、利息收入612.32元。

3、养老保险金:331000.88(其中33300元为合同制工人增资部分养老保险金,剩余297700.88元为除去合同制工人外在职人员增资部分养老保险金,预于2016年转入社保部门)。

4、津贴补贴扣款项:49112元(由于2015年7月、8月核发增加的津贴补贴,后因津贴补贴增资部分进行清算,把多发的津贴补贴扣回)。

5、公务员职业年金:26540.4元(从2015年9月始在职人员按工资全额的4%扣做公务员职业年金,预2016年转入社保)。

6、失业保险金:2300元(2015年失业保险未转,待2016年转入社保)。

比上年增加357945.2元,属未转入社保养老保险金及职业年金等。

五、本年度部门决算财务工作开展情况

2015年市总工会财务在单位领导的关心支持下,注重学习和提升财务服务能力,积极探索和推进单位财务管理由规范向科学的整体改革,坚持“服务、效率、和谐、廉洁”的管理理念,紧紧围绕工运事业发展需要,合理安排财力,加强预算管理,理顺业务流程,强化基础工作,努力增收节支,为工会工作的发展提供了较好的财力保障。决算工作在市总工会的领导组织,相关人员的全力协助,办事人员的努力工作下,按照决算的总体要求,我们严格决算程序,保质保量的完成了决算的编报,审核工作。将部门决算和“三公”经费的收支情况在单位内部公开,接受全体干部职工的监督。

       一、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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