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林芝市民政局部门决算报表说明
2015年以来,我局坚决贯彻党中央“八项规定”和区党委“约法十章”、“九项要求”的指示精神,严格按照区、地两级工作会议和全区民政工作会议精神,突出重点,狠抓“双集中”和防灾救灾工作;统筹兼顾,全面推进社会救助、基层政权、双拥共建及优抚安置等各项工作健康稳步发展。现将我局2015年决算说明如下:
一、内部机构设置
林芝市民政局现有干部职工43名(其中残联12名),退休人员11名。内设办公室(政工人事科)、优抚安置科(双拥办)、救灾救济科、社会福利科、基层政权科、规划财务科六个科室,1个机关后勤服务中心、1个救助站、1个社会福利院。车辆8辆。
二、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2015年决算总支出为4407.28万元,均为财政拨款支出,其中:
1、基本支出866.49万元;
2、项目支出3540.79万元
基本支出:本年预算866.49万元,支出866.49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离退人员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水费、电费、差旅费、邮电费、办公购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的支出以及干部职工的医疗保险费等支出。
三、201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支出增减变化说明:2014年我单位三公经费支出15298.84元,其中:其中:公车运行与维护费11443.84元,接待费3855元;2015年三公经费支出总计7628元,其中:公车运行与维护费5430 元,接待费2198元。两年来我单位均无因公出国费用,均无购置车辆支出。2014年我单位保有车辆7辆,接待3批,12人,2015年底我单位保有车辆5辆,接待5批,15人。两年相比较,公车运维费及接待费均有所下降,主要原因为2015年以来,我单位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加强了公车运维和接待方面的管理
四、民政专项资金支出3540.79万元
民政专项资金是国家用于保障困难群体、特殊群体基本生活的专项资金,是老百姓的“吃饭钱”“救命钱”“保障钱”,民政资金的发放树立了党和政府的良好形象,起到了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的作用。
2015年度,我局在财政局业务科室和民政厅的大力支持帮助下,我局严格审查各项收支,各项报表严格遵循“真实、准确、全面、及时” 的八字方针,收入做到应收尽收,支出做到据实列报。虽然今年我局财政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在实际工作仍存在一些问题,如“重数字、轻分析、重算账、轻管理”和对工作中涉及的政策掌握的不够等问题。今后我们将总结好的经验,并向老同志学习,以适应新形势下财政体制的需要。2015年,我局各项经费运作正常,以上是我局本年经费运行及分析情况,如有不妥,请财政给予指正为谢!
林芝市民政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
一、林芝市民政局主要职能
根据市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的规划,编制市民政事业的中、长期规划,制定年度计划,在深入调查的基础上,研究制定市民政工作的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监督检查;
结合市实际,加快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行之有效的社会保障体系:
(一)主管市救灾工作,拨发救灾款物,指导灾民生产自救和救灾重建;及时掌握和发布灾情;组织接收、分配救灾捐赠款物;检查、监督、审计救灾款物的使用情况。
(二)管理市社会救济工作。负责制定农牧区五保户和城镇社会困难户的定期救济、临时救助及其他救济对象的救济政策和相关规定,并监督实施,做好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负责市的扶贫工作。
(三)贯彻、执行、落实各项优抚政策。主管市拥军优属工作,优待抚恤和烈士褒扬工作,指导烈士陵园和其它烈士纪念建筑物的业务管理;负责市双拥工作,积极推动争创双拥模范城(县)活动的开展;负责退伍义务兵、转业士官、复员干部和军队退(离)休干部、军队事业单位退休退职职工的接收安置工作。
(四)负责市社会福利工作,制定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社会福利事业单位的管理和社会服务工作,大力推进社会福利社会化进程,积极引导非公有单位承办社会福利事业,负责流浪乞讨人员的收容遣送工作,指导市老年人、孤儿、五保护等特殊困难群体权益保护管理工作。
(五)研究提出加强城乡基层政权建设和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建设的意见和建议,指导市老年人、孤儿、五保护等特殊困难群体权益保护管理工作,指导村民委员会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组织推进村(居)民自治示范和达标工作村(居)委会村务公开、财务公开。
(六)承办行政区划的调整工作。负责县、乡、镇边境村行政区划的设立、撤销、更名、界线变更和乡(镇)以上人民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核报批工作。
(七)组织市内界线的勘定工作,承办市与相邻市边界争议的调处,对边界实施依法管理;主管市地名工作,负责市乡镇级及以上行政区域名称、重要自然地理实体地名命名、更名的审核报批;负责市地名标志的设置与管理以及标准地名图书资料的编纂、审核工作。
(八)负责市社会团体和民间组织的审批登记和管理,并加强指导,管理婚姻登记和儿童收养登记工作,管理市殡葬工作。
(九)积极开展社区建设和老龄工作,做好社区服务中心、老年人服务中心的筹划。
(十)负责市福利彩票发行工作。
(十一)负责民政事业财务及统计信息工作。
(十二)承办市政府交办和自治区民政厅委托的其他工作。
二、林芝市民政局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
1.办公室(政工人事科)
2.优抚安置科
3.救灾救济科
4.社会福利科
5.社区建设和基层政权科
6.规划财务科
7.纪检监察室
(二)下属事业单位
1.机关后勤服务中心
2.双拥办
3.社会福利院
4.社会救助站
5.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附:林芝市民政局2015年度决算明细表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