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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芝市市委组织部(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概况

责任编辑:    来源:    发布时间:2019-03-03    浏览次数: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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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芝市市委组织部(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概况

◆主要职能:

一、研究和指导党组织特别是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意见和建议;探索和创新基层党组织设置、活动方式,研究和指导全市党的组织制度建设、组织工作的政策法规建设,负责党建理论研究工作。

二、承办自治区党代会的有关具体工作;指导市各级党组织换届选举;指导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研究和指导全地区党内民主建设;负责有关党组织设置事宜。

三、主管党员的管理和发展工作;研究和提出全市党员队伍建设的政策规定;负责全市党员教育管理,研究和指导全市党员发展工作;负责全市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和党员电化教育工作。

四、贯彻执行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负责全市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的宏观管理和综合协调工作;研究和指导领导班子及成员组织、思想、作风建设;贯彻执行干部队伍建设的政策规定,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

五、考察县(处)级和部分乡(科)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提出调整、配备的意见和建议;办理市委管理干部的任免、交流、待遇、退(离)休审批等事项;指导乡(科)级以上领导班子建设;协助管理驻市中(区)直单位县(处)级领导班子。

六、综合管理培养选拔优秀中青年干部、后备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妇女干部和党外干部工作,协调做好县(处)、乡(科)级干部挂职锻炼工作。

七、负责对口支援干部管理工作。拟定对口支援干部的需求计划,并协调落实;会同派出单位做好对口支援干部的考察、考核工作,并提出使用建议;研究加强对口支援干部管理的制度和办法,并指导实施。

八、拟订干部监督、审查的有关规定,负责市委管理干部的监督、审查工作;监督检查各县、市直各单位党委(党组)及其组织部门贯彻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情况,防止和纠正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负责管理市直部门干部的档案和各县正科级以上干部的档案工作;负责市管理干部因公出国(境)和党员因私出国(境)的政审工作。

九、贯彻执行公务员管理的有关政策法规;负责公务员的奖励、惩戒、培训工作。

十、负责全市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和市干部教育培训有关政策规定,研究制定和落实干部教育培训规划;负责中央、自治区和市委党校、行政学院(校)等有关培训机构举办的相关班次的学员调训;争取对口支援省市的大力支持,利用其优势培训资源抓好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对全市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指导、协调和检查,指导、协调干部培训基地、师资队伍和教材建设等工作;完善干部教育培训制度。

十一、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和林芝市关于人才工作的方针政策;拟定并协调落实人才队伍建设规划,提出加强人才工作和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和建议。负责全市人才工作的宏观管理、协调、检查、指导;制定或参与制定、完善全市人才工作政策、规定,并对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十二、贯彻党和国家的知识分子政策,负责拟订知识分子工作的有关政策规定,指导全市知识分子工作。

十三、贯彻执行中央和自治区关于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机构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市各级行政管理体制、机构改革总体方案和机构编制管理办法,指导监督市各级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机构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十四、统一管理市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法院、检察院机关,各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的机构编制工作。

十五、审核市委、市政府各部门的职能配置,协调市委、市政府各部门与县、乡(镇)之间的职责分工。

十六、审核全市各级各部门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十七、负责市直部门有关规章和规范文件中涉及管理体制、职能任务、机构编制内容的审核工作。

十八、负责拟订全市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总体方案并指导实施;审核全市各级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管理市各级事业编制总量;负责全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

十九、监督检查全市各级机构编制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规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全市各级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机构改革方案以及事业单位管理体制改革和机构改革方案的执行情况;负责全市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总量控制和市本级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

二十、负责市组织史、组织志、机构编制志资料收集编写工作。

二十一、负责管理市委老干部局。

二十二、承办市委、市政府、市机构编制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机构情况

 

单位内设机构13个,分别为办公室(机关后勤服务中心、财务科)、研究室(政策法规科)、组织科、党员管理科(远教办)、干部一、二科、干部监督科、公务员科(公务员管理办公室)、干部教育科、人才工作科(市知识分子工作办公室)、机构编制综合科、机构编制管理科、机构编制监督科(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林芝市委老干部局概况

主要职

 

(一)贯彻落实党的老干部政策,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和区党委、政府有关老干部工作的政策规定,结合林芝市实际,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并对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宏观指导全市老干部工作。对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提出建设性意见,为市委、市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制定有关政策提供决策依据。

(二)落实老干部政治、生活待遇,做好老干部思想政治工作,加强退(离)休干部党支部建设,充分发挥退(离)休干部的余热作用。

(三)安排和组织老干部疗养和参观考察活动;协助有关单位处理退(离)休干部的丧事和善后事宜。

(四)加强市老干部活动中心建设和管理,组织老干部开展健康有益的文娱活动;负责组织老干部学习传达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做好文件传阅工作,通报市政治经济情况;在元旦、春节、藏历年期间做好慰问退(离)休干部工作;在重大活动中,组织老干部开展各项庆典活动,加强市老干部“夕阳红”艺术团的管理,进一步丰富老干部的文娱活动。

(五)负责协调退(离)休干部的区外安置,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异地安置的退(离)休干部家属、子女的随迁随调工作。

(六)组织开展老干部工作的宣传和信息交流,负责地区老干部信息的资料收集和统计汇总;负责老干部来信来访工作。

(七)承办市委组织部和自治区党委老干部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委老干部局设3个内设机构(正科级)。

分别是:

综合科

服务科

、安置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