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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芝市国土资源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

责任编辑:    来源:    发布时间:2019-03-03    浏览次数: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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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芝市国土资源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林芝市国土资源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内部机构构成

第二部分 林芝市国土资源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明细表

一、2015年度收入决算表
         二、2015年度支出决算表
        三、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四、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六、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七、2015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2015年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第三部分 林芝市国土资源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

林芝市国土资源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承担规范国土资源管理秩序的责任。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有关土地、矿产、测绘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本地区的有关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负责有关行政处罚听证和行政复议。

(二)承担优化配置国土资源的责任。编制和实施地区国土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矿产资源利用和保护规划、测绘工作规划、地质勘查规划、地质灾害防治和地质遗迹保护规划;编制全地区年度土地利用计划;参与报自治区政府和地区行政公署审批的城市总体规划和其他相关规划的审核。

(三)负责规范国土资源权属管理。监督检查土地行政执法和土地、矿产资源规划执行情况;统筹协调国土整治工作;依法保护土地、矿产资源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组织调处重大权属纠纷。

(四)承担全地区耕地保护的责任,确保规划确定的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面积不减少。牵头拟订并实施全地区耕地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基本农田保护,监督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执行情况;指导未利用土地开发、土地整理、土地复垦和耕地开发的监督工作;组织实施土地用途管制、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征用;承担上报国务院、自治区人民政府和地区行政公署审批的各类用地的审核、报批工作。

(五)承担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的责任。拟订并实施土地开发利用标准,管理和监督城乡建设用地供应、政府土地储备、土地开发和节约集约利用;拟订土地使用权出让、租赁、作价出资、转让等管理办法,并按规定组织实施;建立基准地价、标定地价等政府公示地价制度;会同农业部门监督管理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流转。

(六)承担规范国土资源市场秩序的责任。监测土地市场和建设用地利用情况,监管地价;规范和监管矿业权市场,组织对矿业权人勘查、开采活动进行监督管理;规范和监管国土资源相关社会中介组织和行为,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七)负责矿产资源开发的管理。依法管理矿业权的审批登记发证和转让审批登记;负责全地区规划矿区和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的管理;承担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开采总量控制及相关管理工作。

(八)承担地质环境保护的责任。组织实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古生物化石、地质遗迹、矿业遗迹等重要保护区、保护地;依法管理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勘查和评价工作;监测、监督防止地下水过量开采和污染;承担城市地质、农业地质、旅游地质的勘查、评价工作。

(九)承担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的责任。指导应急处置,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制订并组织实施重大地质灾害等国土资源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十)依法征收国土资源收益,规范、监督资金使用,拟订土地、矿产资源参与经济调控的政策措施。依法组织土地、矿产资源专项收入的征管;配合有关部门拟订收益分配制度;配合有关部门指导、监督全地区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资金的收取和使用;依法管理土地、矿产等资源性资产和国家出资形成的矿业权权益,负责有关资金、基金的预算和财务、资产管理与监督。

(十一)负责组织对执行和遵守国家土地资源、矿产资源和测绘法律法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组织开展对土地规划、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土地资产处置、国有土地使用权交易行为的监督检查和集体土地使用情况监督检查;依法组织查处重大的和跨县的土地、矿产、测绘违法案件,制止土地、矿产、测绘违法行为;受理对土地、矿产、测绘违法行为的检举、控告;协助有关部门调查处理涉及土地、矿产、测绘问题的案件。

(十二)指导监督全市土地登记、房屋登记、林地登记、草原登记等不动产登记工作;拟定市级不动产统一登记规章草案,建立不动产登记制度,制定不动产权属争议的调处政策;推进不动产登记信息基础平台建设;会同市林业局负责市直国有森林、林地、林木的登记发证;拟订市级地籍管理办法以及土地调查、动态监测、地籍调查和统计的技术规范;组织土地资源现状调查、动态监测、地籍调查、变更调查及统计;承担调处重大土地权属纠纷工作;负责土地勘测定界单位的备案管理以及市级土地勘测定界的审查;指导县(区)不动产登记和地籍管理工作。

(十三)负责由市级登记机关承担的不动产登记工作;指导检查全市不动产登记业务工作;制定全市不动产登记制度和登记流程;负责全市不动产登记业务培训工作,开展不动产登记的法律和政策咨询;研究制定我市不动产登记的工作方案和技术措施;为全市不动产登记工作的开展提供业务、技术支撑和服务保障;协助市不动产登记局调处跨县(区)和交办的不动产产权纠纷;承担全市不动产数据库建设、更新、维护工作;指导全市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和社会查询服务;承担市级不动产登记信息化平台建设、管理、维护;承担全市不动产登记信息的汇总。

二、内部机构及人员构成

内设科室有11个:其中行政科室6个:办公室、监察室、土地利用科、不动产登记局、执法监察科、地质环境科;参公管理事业科室2个:土地储备中心、地质环境监测站;事业科室3个:执法监察支队、不动产登记信息中心、机关后勤服务中心。

人员编制:行政15人,参公管理5人,事业8人。实有人员37人。

第二部分

林芝市国土资源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明细表

(见附件5)

第三部分

林芝市国土资源局2015年度

决算情况说明

一、年度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总体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安排情况如下:

2014、2015年收入支出预算安排情况对比

年份

年初预算数

年中追加数

合计

永久片区征地管理费

永久片区地质灾害评估费

地质灾害应急演练费

执法支队启动资金

修车费

新增人员经费及取暖费

十三月奖金

2014年

426.21

64.87

52.39

10

7.33

6

12.5

10.98

590.28

 

 

统一土地年产值标准

地质灾害防治经费

调标增资及其社保经费

矿产资源规划

非金属矿设置方案

新增人员经费

十三月奖金

合计

2015年

571.15

55

203.44

255.37

72

217.47

14.2

22.07

1410.7

两年增减变动情况

34.01%

-15.22%

288.32%

2453.70%

882.26%

3524.50%

13.60%

101.00%

138.99%

2015年度预算指标中追加844.55万元;追减经费指标5万元,主要是在招标《统一土地年产值标准和征地区片综合地价》项目中,武汉洪房房地产土地估价有限公司西藏分公司以55万元竞标,并同我局签订了业务委托合同。

(二)收入支出预算执行情况

1、收入支出与预算决算对比分析

2、收入支出结构分析

(1)2014年各项收入占总收入的比重

2015年各项收入所占比重

(2)2015年各项支出所占比重

财务指标分析:人均开支39万元=1410.7万元÷36×100%,主要是由于本年度安排了5个项目开支;

项目支出比率47%=664万元÷1410.7万元×100%

人员支出比率49%=694万元元÷1410.7万元×100%

公用支出比率4%45万元÷1410.7万元×100%

人车比例9:1,因我局实有车辆虽是6台,但上缴财政待处理的车有2台,因此实际用车数为4台。

3、重点经济分类支出执行情况

预算数决算数对比:

(1)三公经费支出增减变化说明:

        2014年我单位三公经费支出241126.21元,其中:公车运行与维护费216450.21元,接待费24676元;共接待8批次,人次80人,无因公出国支出,年底保有车辆6辆。

       2015年我单位三公经费支出274843.28元,其中:公车运行与维护费223548.28元,接待费51295元;共接待40批次,人次500人,无因公出国支出,年底保有车辆6辆。

   增减变化:两年相比较,公车运维费及接待费均有所增加,主要原因为2015年以来,我单位下乡测绘、检查工作等任务增多,车辆购置时间长,修理费较高等原因所致

 

(2)会议费支出情况:本年度会议费1200元,为会场租赁费,上年度未发生会议费。

(三)年末结余和结转情况

本年度财政拨款收入1410.7万元,存款利息收入31.77万元,已挂其他应付款;经费支出1410.7万元,本年未发生结余。

(四)当年预算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本年预算执行不存在突出问题,我局严格按照财务预算压缩开支,特别是在接待费方面,严格公务接待费用的开支,做到因私招待客人决不动用公款,规定内的公款接待绝不超标接待,严格遵守公务接待费用专项管理机制,做到总量限额、陪餐人员限额、招待标准限额、接待酒水限额,不得提高标准、不得用公款到高档娱乐场所消费,并定期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三、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2015年资产负债情况如下:

年份

2014年

 

2015年

增减率

科目

 

 

 

一、资产合计

58,502,828.77

一、资产合计

69,702,626.78

19.14%

流动资产

49,079,432.77

流动资产

59,749,928.78

21.74%

库存现金

11,782.32

库存现金

1,839.42

-84.39%

银行存款

48,910,438.57

银行存款

59,678,420.48

22.02%

其他应收款

157,211.88

其他应收款

69,668.88

-55.68%

固定资产

9,423,396.00

固定资产

9,952,698.00

5.62%

二、负债合计

49,079,432.77

二、负债合计

59,749,928.78

21.74%

其他应付款

49,079,432.77

其他应付款

59,749,928.78

21.74%

三、净资产合计

9,423,396.00

三、净资产合计

9,952,698.00

5.62%

资产基金

9,423,396.00

资产基金

9,952,698.00

5.62%

(一)资产负债结构情况(单位:元)

资产负债表中现金下降了84%,主要是由于年底对现金加强了清理,对职工报销的差旅费通过银行转账,收取的房租费及时存入银行等措施,减少了预留现金数额;其他应收款较上年下降了55%,主要是今年职工偿还了驻村点的人畜饮水工程款13万;其他应付款增加了21%,主要是由于12月份我局有1宗矿产开发权和13宗土地使用权正在进行挂牌出让,所收取的预收出让金和竞买保证金,待挂牌仪式结束后进行账务处理。

(二)资产负债对比分析

本年度资产负债率为85%,2014年为84%,两年没有太大变化。

银行存款和其他应付款情况说明,其中:

1、建设履约保证金5031万元:为避免土地闲置,督促用地单位按期开工建设用地,根据相关规定,我局以收取用地单位建设履约保证金的方式杜绝土地闲置,待用地单位投资动工率达到一定标准,方可退还建设履约保证金。

2、养老保险金元63万,主要是暂扣的局职工2014年10月—2015年12月的职工养老保险金个人部分。

3、援藏资金22万元,为广东、福建省国土厅拨给我局的援藏资金,主要用于信息中心建设。

4、地质环境恢复保证金95万,为我局收取的7个矿业公司的地质环境恢复保证金。

5、房租押金10万元,主要是我局收取出租房的租房押金。

6、房租返还款13万,为本年度剩余的房租返还款。

7、招拍挂保证金247万,为我局12月份对矿产资源开采权和土地使用权正在进行挂牌,待挂牌结束后才能进行账务处理。

8、预收招拍挂土地出让金434万元,此款待招拍挂结束后进行账务处理。

9、征地勘测定界费10万,此款为征收储备用地时的勘测的保证金。

10、收到存款利息31万,此款暂存在我局账户。

(三)报表中需要说明的事项

1、增加固定资产57.32万元,主要是政府采购执法支队用车一台57.1万元,其余为办公设备。减少固定资产6.46万元,为2015年我局上报财政后核销和报废的办公设备。

2、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为35.2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了31%,主要是根据林行办发[2014]161号文件规定,我局调整了休假人员的包干补助。较预算数18.92万元,增加了86%。

3、我局房屋土地的固定资产平均值偏低,主要是由于房屋为2007年由援藏资金修建,修建成本较低造成。

4、本单位今年未发生因公出国事宜。

2016122623213517939

2016122623214026400

2016122623214595865

201612262321496167

2016122623215380699

2016122623215734764

2016122623220067719

2016122623220579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