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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芝市医保窗口--林芝市政务服务中心 “高频事项”一次性告知单系列(十七)

  • 2024年08月21日 12时1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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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和变更登记

(单位参保登记)

一、事项名称:单位参保登记

二、服务对象:参保单位

三、所需材料

1.《基本医疗保险单位参保信息登记表》(一式两份、需加盖单位公章)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或营业执照

四、办理程序:申请-受理-审核-办结

五、承诺时限:5个工作日内

六、窗口联系电话:0894-5816882

七、监督投诉电话:0894-5936729

八、说明事项:

1.参保单位暂停参保、注销登记、拆分合并分立时应根据情况,出具相应的证明材料。

2.委托办理的,应提供委托人及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委托人授权委托书。

3.有效身份证件包括身份证、居住证、户口簿、护照、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等;

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和变更登记

(职工参保登记)

一、事项名称:职工参保登记

二、服务对象:职工、灵活就业人员

三、所需材料:

1.《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表》(需加盖单位公章)

2.参保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四、办理程序:申请-受理-审核-办结

五、承诺时限:灵活就业人员即时办结、职工5个工作日内

六、窗口联系电话:0894-5816882

七、监督投诉电话:0894-5936729

八、说明事项:

1.特殊人群还需提供:①港澳台人员参加在职职工医保的,需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建立劳动关系的证明②外国人参加在职职工医保的,需提供外国人就业证件及居留证件,或外国人永久居留证③出国定居的,需提供护照或永久居留证④在职转退休的,需提供退休审批材料(包括退休审批文件复印件、退休审批表(企业)或干部最新任免表(机关事业单位)、身份证复印件(审批表中含身份证复印件的无需提供);

2.委托办理的,应提供委托人及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委托人授权委托书。

3.有效身份证件包括身份证、居住证、户口簿、护照、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等;

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和变更登记

(城乡居民参保登记)

一、事项名称:城乡居民参保登记

二、服务对象:城乡居民

三、所需材料:

1.参保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常住人口须提供辖区派出所发放的居住证明)

2.《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登记表》

四、办理程序:申请—受理—审核—办结

五、承诺时限:即时办结

六、窗口联系电话:0894-5816882

七、监督投诉电话:0894-5936729

八、说明事项:

1.特殊人群(1.特困人员2.孤儿(含事实无人抚养儿童)3.一二级重度残疾人4.低保对象5.返贫致贫人口6.纳入防止返贫致贫监测范围的易返贫致贫人口(含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因病突发严重困难户)7.低保边缘对象8.经工会部门认定的困难职工9.脱贫人员(原建档立卡人员)10.获奖寺庙僧尼11.边境一线居民12.6065人员13.其他)需提供荣誉证书或相关部门的证明材料。

2.委托办理的,应提供委托人及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委托人授权委托书。

3.有效身份证件包括身份证、居住证、户口簿、护照、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等;

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和变更登记

(单位参保信息变更登记)

一、事项名称:单位参保信息变更登记

二、服务对象:参保单位

三、所需材料:

《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单位信息变更登记表》(需加盖单位公章)

四、办理程序:申请—受理—审核—办结

五、承诺时限:即时办结

六、窗口联系电话:0894-5816882

七、监督投诉电话:0894-5936729

八、说明事项:

1.变更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法定代表人等关键信息,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2.委托办理的,应提供委托人及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委托人授权委托书。

3.有效身份证件包括身份证、居住证、户口簿、护照、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等;

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和变更登记

(职工参保信息变更登记)

一、事项名称:职工参保信息变更登记

二、服务对象:参保职工、灵活就业人员

三、所需材料:

1.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

2.《基本医疗保险职工参保信息变更登记表》

四、办理程序:申请—受理—审核—办结

五、承诺时限:即时办结

六、窗口联系电话:0894-5816882

七、监督投诉电话:0894-5936729

八、说明事项:

1.《基本医疗保险职工参保信息变更表》需加盖单位公章、灵活就业人员无需盖章;

2.变更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出生日期等关键信息的需提供必要的对应辅助材料;单位专管员携带相关材料可代为变更职工参保信息。

3.委托办理的,应提供委托人及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委托人授权委托书。

4.有效身份证件包括身份证、居住证、户口簿、护照、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等;

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和变更登记

(城乡居民参保信息变更登记)

一、事项名称:城乡居民参保信息变更登记

二、服务对象:参保城乡居民

三、所需材料:

1.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

2.《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参保信息变更登记表》

四、办理流程:申请—受理—审核—办结

五、办理时限:即时办结

六、窗口联系电话:0894-5816882

七、监督投诉电话:0894-5936729

八、说明事项:

1.城乡居民参保信息变更包括一般信息变更和参保状态变更(包括暂停和终止);

2.变更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出生日期等关键信息的需提供必要的对应辅助材料。

3.委托办理的,应提供委托人及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委托人授权委托书。

4.有效身份证件包括身份证、居住证、户口簿、护照、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等;

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信息查询和个人账户一次性支取

(参保单位参保信息查询)

一、事项名称:参保单位参保信息查询

二、服务对象:参保单位

三、所需材料:

单位有效证明文件(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介绍信等)

四、办理程序:申请—受理—审核—办结

五、承诺时限:即时办结

六、窗口联系电话:0894-5816882

七、监督投诉电话:0894-5936729

八、说明事项:

1.委托办理的,应提供委托人及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委托人授权委托书。

2.有效身份证件包括身份证、居住证、户口簿、护照、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等;

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信息查询和个人账户一次性支取

(参保人员参保信息查询)

一、事项名称:参保人员参保信息查询

二、服务对象:参保人员

三、所需材料: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

四、办理程序:申请—受理—审核—办结

五、承诺时限:即时办结

六、窗口联系电话:0894-5816882

七、监督投诉电话:0894-5936729

八、说明事项:

1.委托办理的,应提供委托人及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委托人授权委托书。

2.有效身份证件包括身份证、居住证、户口簿、护照、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等;

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信息查询和个人账户一次性支取

(参保人员个人账户一次性支取)

一、事项名称:参保人员个人账户一次性支取

二、服务对象:符合个人账户一次性支取条件的参保人员

三、所需材料:

1.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

2.《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一次性支取申请表》

四、办理程序:申请—受理—审核—拨付—办结

五、承诺时限:15个工作日内

六、窗口联系电话:0894-5816882

七、监督投诉电话:0894-5936729

八、说明事项:

1.调动、辞职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2.因死亡支取的提供死亡证明和原参保单位相关信息,支取的个人账户钱款拨付至单位账户上,由单位向继承人拨付;

3.主动放弃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需提供主动放弃基本医疗保险的情况说明;

4.其他情形(开除公职),开除公职支取的个人账户钱款拨付至原单位账户上,由原单位按规定支付;

5.委托办理的,应提供委托人及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委托人授权委托书。

6.有效身份证件包括身份证、居住证、户口簿、护照、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等;

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

(出具《参保凭证》)

一、事项名称:出具《参保凭证》

二、服务对象:有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出需求的参保人员

三、所需材料: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

四、办理程序:申请—受理—审核—办结

五、承诺时限:即时办结

六、窗口联系电话:0894-5816882

七、监督投诉电话:0894-5936729

八、说明事项:

1.由转出地经办机构受理;

2.有条件的可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西藏医保小程序等办理电子《参保凭证》。

3.委托办理的,应提供委托人及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委托人授权委托书。

4.有效身份证件包括身份证、居住证、户口簿、护照、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等;

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

(转移接续手续办理)

一、事项名称:转移接续手续办理

二、服务对象:有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入需求的参保人员

三、所需材料:

1.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

2.《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

3.《参保凭证》(含电子《参保凭证》)

四、办理程序:申请—受理—审核—办结

五、承诺时限:20个工作日内

六、窗口联系电话:0894-5816882

七、监督投诉电话:0894-5936729

八、说明事项:

1.由转入地经办机构受理并负责办结;

2.转入地经办机构应在受理后5个工作日内生成并发出《联系函》;

3.转出地经办机构收到《联系函》后5个工作日内生成并发出《信息表》;

4.转入地经办机构收到《信息表》和转移资金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办结;

5.有条件的可通过平台、网络、APP等方式进行信息传递。

6.委托办理的,应提供委托人及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委托人授权委托书。

7.有效身份证件包括身份证、居住证、户口簿、护照、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等;

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异地就医备案

一、事项名称:异地就医备案

二、服务对象:异地就医人员

三、所需材料: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

、办理程序:申请—受理—办结

五、承诺时限:即时办结

六、窗口联系电话:0894-5816882

七、监督投诉电话:0894-5936729

八、说明事项:

1.医保经办窗口办理备案;

2.致电经办窗口办理备案;

3.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西藏医保小程序办理备案。

4.委托办理的,应提供委托人及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委托人授权委托书。

5.有效身份证件包括身份证、居住证、户口簿、护照、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等;

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异地就医备案

(异地转诊人员备案)

一、事项名称:异地转诊人员备案

二、服务对象:经具有转诊资质的医疗机构批准,需要到异地继续就医的参保人员

三、所需材料:

1.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

2.具有转诊资质的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转诊转院证明材料

四、办理程序:申请—受理—办结

五、承诺时限:即时办结

六、窗口联系电话:0894-5816882

七、监督投诉电话:0894-5936729

八、说明事项:

1.委托办理的,应提供委托人及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委托人授权委托书。

2.有效身份证件包括身份证、居住证、户口簿、护照、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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