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级综合窗口(民政局)——林芝市政务服务中心“高频事项”一次性告知单系列(五)
- 2024年08月21日 12时0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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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团体成立、变更、注销登记
“社会团体成立登记”一次性告知单
(直接登记)
一、事项名称
社会团体成立登记
二、所需材料
(一)登记成立申请书;
(二)秘书长专职承诺书;
(三)注册资金来源单位或个人的出资证明和资金划转承诺书;
(四)负责人名单及简历、身份证复印件和政审材料;
(五)章程草案;
(六)住所使用权证明;
(七)会员名单;
(八)党建工作承诺书、党员摸排情况花名册;
(九)对于党政机关领导干部兼任社会团体领导职务的,需提供同意兼任社会团体领导职务的批复。
三、办理程序
受理—审核—办结
四、承诺时限
30个工作日
五、窗口联系电话:0894-5885561
六、监督投诉电话:0894-5822561、0894-5936729
“社会团体成立登记”一次性告知单
(非直接登记)
一、事项名称
社会团体成立登记
二、所需材料
(一)登记成立申请书;
(二)秘书长专职承诺书;
(三)注册资金来源单位或个人的出资证明和资金划转承诺书;
(四)负责人名单及简历、身份证复印件和政审材料;
(五)章程草案;
(六)住所使用权证明;
(七)会员名单;
(八)党建工作承诺书、党员摸排情况花名册;
(九)对于党政机关领导干部兼任社会团体领导职务的,需提供同意兼任社会团体领导职务的批复;
(十)业务主管单位同意担任业务主管单位的文件。
三、办理程序
受理—审核—办结
四、承诺时限
30个工作日
五、窗口联系电话:0894-5885561
六、监督投诉电话:0894-5822561、0894-5936729
“社会团体变更登记”一次性告知单
(活动资金变更)
一、事项名称
社会团体变更登记
二、所需材料
(一)社会团体变更登记申请表;
(二)活动资金来源证明(属捐赠的,需提交捐赠协议,属社会团体自有资金的,需提交情况说明)。
三、办理程序
受理—审核—办结
四、承诺时限
30个工作日
五、窗口联系电话:0894-5885561
六、监督投诉电话:0894-5822561、0894-5936729
“社会团体变更登记”一次性告知单
(住所变更)
一、事项名称
社会团体变更登记
二、所需材料
(一)社会团体变更登记申请表;
(二)新住所证明。
三、办理程序
受理—审核—办结
四、承诺时限
30个工作日
五、窗口联系电话:0894-5885561
六、监督投诉电话:0894-5822561、0894-5936729
“社会团体变更登记”一次性告知单
(业务主管单位变更)
一、事项名称
社会团体变更登记
二、所需材料
(一)社会团体变更登记申请表;
(二)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的文件;
(三)新业务主管单位同意作为该社会团体业务主管单位的文件;
(四)社会团体章程核准表;
(五)新章程及其电子版。
三、办理程序
受理—审核—办结
四、承诺时限
30个工作日
五、窗口联系电话:0894-5885561
六、监督投诉电话:0894-5822561、0894-5936729
“社会团体变更登记”一次性告知单
(法定代表人变更)
一、事项名称
社会团体变更登记
二、所需材料
(一)社会团体变更登记申请表;
(二)社会团体法定代表人登记表;
(三)新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上一任法定代表人任期工作总结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原法定代表人离任审计报告(审计时间应从上次登记管理机关批准法定代表人变更之日开始,截止至提交纸质材料前三个月内);
(五)如审计结论中存在问题,社会团体应就问题出现的原因和整改措施作出书面报告,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盖章后一并提交;
(六)新法定代表人的政审材料。
三、办理程序
受理—审核—办结
四、承诺时限
30个工作日
五、窗口联系电话:0894-5885561
六、监督投诉电话:0894-5822561、0894-5936729
“社会团体变更登记”一次性告知单
(名称变更)
一、事项名称
社会团体变更登记
二、所需材料
直接登记:
(一)社会团体变更登记申请表;
(二)社会团体章程核准表;
(三)新章程及其电子版;
(四)社会团体名称变更申请书。
非直接登记:
(一)社会团体变更登记申请表;
(二)社会团体章程核准表;
(三)新章程及其电子版;
(四)社会团体名称变更申请书;
(五)业务主管单位同意名称变更的文件。
三、办理程序
受理—审核—办结
四、承诺时限
30个工作日
五、窗口联系电话:0894-5885561
六、监督投诉电话:0894-5822561、0894-5936729
“社会团体注销登记”一次性告知单
(直接登记)
一、事项名称
社会团体注销登记
二、所需材料
(一)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注销登记申请书;
(二)社会团体法人注销申请表;
(三)《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正副本;
(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社会团体清算审计报告;
(五)依照章程规定的程序界定注销登记的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的会议纪要;
(六)债权债务和剩余财产处理情况报告(社会团体加盖公章);
(七)社会团体清算报告书;
(八)在公开发行并覆盖全市范围的报刊上刊登债权债务公告。
三、办理程序
受理—审核—办结
四、承诺时限
30个工作日
五、窗口联系电话:0894-5885561
六、监督投诉电话:0894-5822561、0894-5936729
“社会团体注销登记”一次性告知单
(非直接登记)
一、事项名称
社会团体注销登记
二、所需材料:
(一)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注销登记申请书;
(二)社会团体法人注销申请表;
(三)《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正副本;
(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社会团体清算审计报告;
(五)依照章程规定的程序界定注销登记的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的会议纪要;
(六)债权债务和剩余财产处理情况报告(社会团体加盖公章,业务主管单位签署意见并盖章);
(七)社会团体清算报告书;
(八)在公开发行并覆盖全市范围的报刊上刊登债权债务公告;
(九)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注销登记的文件。
三、办理程序
受理—审核—办结
四、承诺时限
30个工作日
五、窗口联系电话:0894-5885561
六、监督投诉电话:0894-5822561、0894-5936729
社会团体修改章程核准
“社会团体修改章程核准”一次性告知单
一、事项名称
社会团体修改章程核准
二、所需材料
(一)《社会团体章程核准表》;
(二)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通过的新章程;
(三)按章程规定履行内部程序的会议纪要(加盖公章);
(四)原核准的章程。
三、办理程序
受理—审核—办结
四、承诺时限
30个工作日
五、窗口联系电话:0894-5885561
六、监督投诉电话:0894-5822561、0894-5936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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