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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公开信息表

  • 2024年07月03日 12时4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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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611日林芝市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在林芝新绎旅游开发有限公司米林分公司执法检查时,发现:林芝新绎旅游开发有限公司米林分公司配电房8具二氧化碳灭火器、2具干粉灭火器2023年8月份过期,期间安全管理人员一直未发现此类问题,存在安全隐患。该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第二款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三款的规定,责令限期改正,处45000(肆万伍仟元整)行政处罚。  

    附件:林芝新绎旅游开发有限公司米林分公司安全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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