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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芝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征收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知

  • 2024年05月16日 17时5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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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芝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

征收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知

各县(区、市)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西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制定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工作方案>和<西藏自治区制定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技术方案>的通知》(藏自然资〔2020〕63号)要求,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我市征收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予以公布,巴宜区、米林市、朗县、墨脱县为调整更新,工布江达县、波密县、察隅县为重新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林芝市七县(区、市)征收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重新公布或调整后的标准自2023年1月1日起实施。

二、各县(区、市)人民政府要同步公布本县(区、市)征收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在征地补偿安置中,必须坚持确保被征地群众原有生活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的原则,同时要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及时调整不适应的补偿标准并按程序报批。

三、各县(区、市)人民政府要切实履行征地主体责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履行征地程序,加强资金管理严禁截留、拖欠、挪用征地补偿费用,切实维护被征地群众合法权益。

四、市、县(区、市)自然资源等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各县(区)征收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实施等工作的监督指导,重要情况及时向市人民政府报告。

附件:1.巴宜区征收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

     2.米林征收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

     3.朗县征收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

     4.墨脱县征收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

5.波密县征收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

     6.察隅县征收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

     7.工布江达县征收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

                      林芝市人民政府

                      2024年4月17日

附件1

林芝市巴宜区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

附表1巴宜区征收土地青苗补偿费标准表

序号

青苗补偿类型

补偿标准(元/亩)

1

青稞

2280

2

小麦

3

荞麦

4

油菜

5

土豆

6

.....

说明:

1.青苗补偿费:指农作物正处于生长阶段而未能收获,因国家征收农牧民集体土地需要及时让出土地而致使农作物不能收获,给予土地承包者或者土地使用者补偿的费用。

2.在《林芝市巴宜区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更新技术报告(2023)》中产值修正法测算基本农作物一年产值为3255元/亩,再根据农作物复种类型结合征地案例比较法综合确定青苗补偿标准;根据补偿惯例,青苗补偿费不区分农作物品种给予青苗补偿。(青苗类型包含粮食农作物类如青稞、小麦、荞麦、油菜、土豆、玉米、豆类等;蔬菜类包括叶菜类、根茎类、茄果类、菜用豆类等。)

3.对于种植的畜牧草按照青苗标准的80%进行补偿。

4.区分不同情况进行补偿:

   1)对于粮食、油料和蔬菜等农作物,已完全成熟,能够收获的,不予补偿;

   2)对于刚刚播种的,按青苗标准的1/3补偿;

   3)对处于成长期且未成熟的,按青苗标准补偿。


附表2巴宜区房屋重置价格标准表

序号

房屋补偿类型

补偿标准(元/平方米)

1

钢混(框架)

3320

2

砖混结构

3100

3

砖木结构

2680

4

石木结构

2630

5

土木结构

1090

6

木结构

1650

7

钢结构(轻钢)

1330

8

装配式结构

3490

说明:

1.房屋(建筑物)是指供人居住、工作、学习、生产、经营、娱乐、储藏物品以及进行其他社会活动的工程建筑。根据林芝市巴宜区房屋的特点,本文件根据房屋主要承重结构不同将房屋建筑结构分为钢混(框架)结构、砖混结构、砖木结构、石木结构、土木结构、钢结构(轻钢)六类,分类标准具体如下:

1)钢混(框架)结构:指主要承重构件全部采用钢筋混凝土制作,外围护墙和分隔内墙用轻质块材、板材的建筑,其承重结构主要有:全框架结构、内框架结构、底层框架结构、全剪力墙结构、框架剪力墙结构、核心筒结构、筒中筒结构等。

2)砖混结构:指用砖墙(或柱)、钢筋混凝土楼板和屋顶承重构件作为主要承重结构的建筑。钢筋凝土楼板分现场浇注件和预制件。

3)砖木结构:指竖向承重结构的墙、柱等采用砖或砌块砌筑,楼板、屋架等用木结构的建筑物。

4)石木结构:指由木材或主要由木材承受荷载的结构,外围护墙为石垒砌,木材通过各种金属连接件或榫卯手段进行连接和固定的建筑物。

5)土木结构:指由木材或主要由木材承受荷载的结构,外围护墙为土或土砖砌,木材通过各种金属连接件或榫卯手段进行连接和固定的建筑物。

6)木结构:指由木材或主要由木材承受荷载的结构,外围护墙为木材,木材通过各种金属连接件或榫卯手段进行连接和固定的建筑物。

7)钢结构(轻钢):指主要承重构件全部采用钢材制作,外围护墙和分隔内墙用轻质块材、板材的建筑。

8)装配式结构:指以预制构件为主要受力构件经装配连接而成的混凝土结构。

2.本补偿标准不含室内二次装修费用。房屋装修补偿费用需另请专业评估机构评估。

3.对本补偿标准没有涵盖到的项目,可参照相近附着物或相邻其他县(市、区)标准补偿或由征收和被征收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由具有价格评估资质的机构通过评估确定补偿标准。


附表3巴宜区地上附着物及其他附属设施补偿标准表

附着物及其他附属设施补偿类型

单位

补偿标准(元)

围墙(m2)

乱石垒

平方米

130

土围墙

平方米

90

石砌围墙

平方米

300

砖砌围墙(24墙标准)

平方米

380

木、木刺等篱笆或棚栏围墙

平方米

40

铁丝网围栏

平方米

40

钢丝网围栏

平方米

50

铅丝网围栏

平方米

60

方钢栅栏

平方米

280

防护网

平方米

200

牲畜棚

主屋侧或独立牲畜棚(无维护结构)

平方米

200

主屋侧或独立牲畜棚(简易维护结构)

平方米

270

主屋侧或独立牲畜棚(完整维护结构)

平方米

380

院(晒)坝

三合土、土坝

平方米

40

混凝土

平方米

80

石板坝

平方米

50

堡坎

条石、石堡坎

平方米

1260

砼堡坎

平方米

1510

地窖

农用窖藏地窑

平方米

80

粪池

土粪池

立方米

380

水泥、三合土粪池

立方米

1190

水池

石砌、砖砌、混凝土

立方米

2350

土水池

立方米

1950

水井

条石水井

1790

土水井

1170

坟墓

普通土、石堆坟

790

砖、石、水泥修砌、有墓碑

1980

沼气池

沼气池

6560

排灌沟渠

砖石衬砌

立方米

510

土水沟

立方米

120

围墙大门

电动伸缩门(铝合金)

660

电动伸缩门(不锈钢)

600

普通铁门

平方米

390

铝合金门

平方米

470

不锈钢门

平方米

420

简易木门

平方米

220

大棚(花棚、蔬菜大棚、蘑菇棚等)

简易竹架薄膜

平方米

50

钢筋架薄膜

平方米

190

钢管薄膜

平方米

230

玻璃大棚

平方米

820

农业设施

机耕路

平方米

100

生产路

平方米

60

木桥

平方米

1200

石桥

平方米

2000

煨桑台

煨桑台

平方米

680

祭祀台

祭祀台

平方米

680

水磨房

水磨房(含房屋、水磨等整套设备)

30000

玻璃彩钢房

阳光房

平方米

1220

说明:
地上附着物及其他附属设施指没有形成独立功能,必须依附主建筑才能形成完整功能的建构筑物.或是为主建筑提供某一方面功能的建构筑物。地上构筑物及其他附属设施即没有形成独立功能,必须依附主建筑才能形成完整功能的建筑物;或是为主建筑提供某一方面功能的建筑,具体项目如下:

1)围墙:住宅、院落四周的砖砌、石砌围墙或竹、木、土筑篱笆,分为砖围墙、石围墙或栅栏、木篱围栏等。价格包含围墙基础、墙面装饰。按建筑材料分,按平方米计量。

2)牲畜棚:搭建在主屋侧边或后面的,为关养家畜而搭建的简易棚。

3)院(晒)坝:房前屋后的平地,用于人员活动或晾晒农产品,经过夯实或硬化的室外地面。按建筑材料分为:“三合土”、“砖、石、水泥砂浆”、“土坝”、“石板坝”等类型。

4)堡坎:用条状块石(石材)、水泥砼块等硬质块状材料在山坡、斜坡等砌筑的防止泥石、土壤滑坡的保护体。按建筑材料分为:“石堡坎”、“砼堡坎”、“砖堡坎”、“其他”等类型。

5)地窖:为贮藏薯类、蔬菜或堆放杂物等的地洞或地下室。

6)粪池:为人类排泄粪便而挖或构建的土坑、水泥粪池等。按建筑材料分为:“土粪池”、“水泥、三合土粪池”、“条石粪池”等类型。

7)水池:自行挖建,或者用石砌或砖砌或混凝土修建,具有防渗作用的蓄水设施等。

8)水井:主要用于开采地下水的工程构筑物。它可以是竖向的、斜向的和不同方向组合的,但一般以竖向为主,可用于取水、排水,也可用于注水。按建筑材料分为:“土水井”、“条石水井”等类型。

9)坟墓:为埋葬死人的墓穴和上面的坟头。按照建筑材料分为“普通土堆坟”、“砖、石、水泥修砌”等。

10)沼气池:使粪污有机物在一定温度、湿度及厌氧条件下,经厌氧菌发酵分解产生沼气(甲烷)的密闭构筑物。民用池一般在6-8立方米。

11)排灌沟渠:为灌溉或排水而挖的水道的统称。分为简易挖土排水沟,或砖或石砌沟渠等。

12)院落大门:院落的主要出入口设置的大门,通常与围墙相连,分为铁大门、铁艺门、木大门等。

13)大棚:指用竹木杆、轻型钢管或管材等材料做骨架,做成立柱、拉杆,拱杆及压杆,覆盖塑料薄膜或玻璃而成为拱圆形的棚。常见的骨架材质一般有竹、钢等。

14)玻璃彩钢房:一种以轻型钢、槽钢为骨架,以玻璃或夹芯板为墙板材料,玻璃屋顶,以标准模数系列进行空间组合,构件采用螺栓连接或焊接的阳光房;一般是临时建筑。

15)农业设施,机耕道:为满足农业物资运输、农业耕作和其它农业生产活动的道路;生产路:浇地、施肥、收获等适合劳作者走的道路,仅能供走的路。

16)围墙、院坝、沼气池、水井等的标准单位应为立方米,但为了征地实施便于利用及方便测量,将围墙、院坝单位调整为平方米,而沼气池、水井等的单位调整为口(按当地常规规格)。

17)对本补偿标准没有涵盖到的项目,可参照相近附着物或相邻其他县(市、区)标准补偿或由征收和被征收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由具有价格评估资质的机构通过评估确定补偿标准。


附表4巴宜区零星和成片林木补偿标准表

林木补偿类型

生长期

生长期/尺寸说明

单位

补偿标准(元)

经济 林木

苹果树

苗圃

大密度种植幼苗

25000

幼树

地径小于5厘米

60

小型

地径5-10厘米(含5厘米)

340

中型

地径10-20厘米(含10厘米)

880

大型

地径大于20厘米(含20厘米)

1120

桃树

苗圃

大密度种植幼苗

25000

幼树

地径小于5厘米

60

小型

地径5-10厘米(含5厘米)

340

中型

地径10-20厘米(含10厘米)

880

大型

地径大于20厘米(含20厘米)

1120

野桃树

苗圃

大密度种植幼苗

20000

幼树

地径小于5厘米

50

小型

地径5-10厘米(含5厘米)

180

中型

地径10-20厘米(含10厘米)

480

大型

地径大于20厘米(含20厘米)

800

柿子树

苗圃

大密度种植幼苗

25000

幼树

地径小于5厘米

50

小型

地径5-10厘米(含5厘米)

200

中型

地径10-20厘米(含10厘米)

500

大型

地径大于20厘米(含20厘米)

800

油桃树

水蜜桃

苗圃

大密度种植幼苗

25000

幼树

地径小于5厘米

70

小型

地径5-10厘米(含5厘米)

300

中型

地径10-20厘米(含10厘米)

700

大型

地径大于20厘米(含20厘米)

1150

梨树

苗圃

大密度种植幼苗

亩 

25000

幼树

地径小于5厘米

60

小型

地径5-10厘米(含5厘米)

340

中型

地径10-20厘米(含10厘米)

670

大型

地径大于20厘米(含20厘米)

1120

石榴

苗圃

大密度种植幼苗

亩 

25000

幼树

地径小于5厘米

60

小型

地径5-10厘米(含5厘米)

390

中型

地径10-20厘米(含10厘米)

990

大型

地径大于20厘米(含20厘米)

1210

樱桃树

苗圃

大密度种植幼苗

25000

幼树

地径小于5厘米

90

小型

地径5-10厘米(含5厘米)

390

中型

地径10-20厘米(含10厘米)

980

大型

地径大于20厘米(含20厘米)

1270

葡萄树

苗圃

大密度种植幼苗

3000

/

培育期(1-2年)

70

/

初果期(3-5年)

200

/

盛果期(6-11年)

510

/

衰果期(12年以上)

450

猕猴桃树

苗圃

大密度种植幼苗

亩 

25000

幼树

地径小于5厘米

60

小型

地径5-10厘米(含5厘米)

390

中型

地径10-20厘米(含10厘米)

900

大型

地径大于20厘米(含20厘米)

1120

李子树

杏子树

苗圃

大密度种植幼苗

25000

幼树

地径小于5厘米

60

小型

地径5-10厘米(含5厘米)

340

中型

地径10-20厘米(含10厘米)

900

大型

地径大于20厘米(含20厘米)

1120

花椒树

苗圃

大密度种植幼苗

10000

幼树

地径小于2厘米

60

小型

地径2-5厘米(含2厘米)

110

中型

地径5-10厘米(含5厘米)

280

大型

地径大于10厘米(含10厘米)

340

山楂树

苗圃

大密度种植幼苗

10000

幼树

地径小于5厘米

60

小型

地径5-10厘米(含5厘米)

130

中型

地径10-20厘米(含10厘米)

270

大型

地径大于20厘米(含20厘米)

540

核桃

苗圃

大密度种植幼苗

27000

幼树

地径小于5厘米

90

小型

地径5-10厘米(含5厘米)

390

中型

地径10-30厘米(含10厘米)

1120

大型

地径30-50厘米(含30厘米)

3370

特大

地径50-100厘米(含50厘米)

11230

超大

地径100厘米以上(含100厘米)

16850

木本

植物

杨树、柳树

幼苗和幼树

米径小于5厘米

30

小型

米径5-10厘米(含5厘米)

150

中型

米径10-20厘米(含10厘米)

250

大型

米径20厘米以上(含20厘米)

550

柏树、松树

幼苗和幼树

米径小于5厘米

30

小型

米径5-10厘米(含5厘米)

150

中型

米径10-20厘米(含10厘米)

270

大型

米径20厘米以上(含20厘米)

580

桑树

幼苗和幼树

米径小于5厘米

45

小型

米径5-10厘米(含5厘米)

140

中型

米径10-20厘米(含10厘米)

340

大型

米径20厘米以上(含20厘米)

620

棕榈

幼苗和幼树

高度0-40厘米

20

小型

高度40-100厘米

150

中型

高度100-200厘米

450

大型

高度大于200厘米

500

景观

植物

菊花桃

幼苗和幼树

高度0-40厘米

20

小型

高度40-100厘米

40

中型

高度100-200厘米

60

大型

高度大于200厘米

80

榆叶梅

幼苗和幼树

高度0-40厘米

20

小型

高度40-100厘米

100

中型

高度100-150厘米

200

大型

高度大于150厘米

400

竹子

幼苗和幼树

高度0-40厘米

20

小型

高度40-100厘米

100

中型

高度100-200厘米

150

大型

高度大于200厘米

200

黄牡丹

按亩核算

2800

云杉

按亩核算

3200

红玫瑰

高度0-40厘米

20

高度40-70厘米

40

高度70-100厘米

60

高度大于100厘米

80

黄玫瑰

高度0-40厘米

20

高度40-70厘米

50

高度70-100厘米

70

高度大于100厘米

100

杜鹃花

高度0-40厘米

20

高度40-70厘米

40

高度70-100厘米

60

高度大于100厘米

80

万年青

高度0-40厘米

20

高度40-70厘米

40

高度70-100厘米

60

高度大于100厘米

80

其他常见植物

西瓜

按亩核算

4120

草莓

按亩核算

4990

蓝莓

按亩核算

5550

西梅

按亩核算

6000

火龙果

按亩核算

6500

说明:

1.经济林木:指可结经济果的树木,如苹果树、桃树等。

1)苗圃:是指定值不足一年且种植较为密集的幼苗。

2)幼树:是指已经按成树分开栽种的及种植不足一年的幼树,地径小于5厘米的树木。

3)小型树木:是指地径 5-10 厘米以下的树木。

4)中型树木:是指 地径10-20 厘米的树木(含 10 厘米)。

5)大型树木:是指地径 20 厘米以上的树木(含 20 厘米)。

特殊说明:幼树种植密度超过350株/亩,按照苗圃标准进行补偿。(详细说明见P15页2.4.1)

2.木本植物:指根和茎因增粗生长形成大量的木质部,而细胞壁也多数木质化的坚固的植物。是草本植物的对应词。地上部分为多年生,分乔木和灌木。植物体木质部发达,

茎坚硬,多年生;如下尺寸以米径为标准。

1)幼苗:是指定植不足半年的树苗。(米径小于5 厘米)

2)幼树:是指已经按成树分开栽种的及种植不足一年的树木。(米径小于5 厘米)

3)小型树木:是指 5-10 厘米以下的树木。

4)中型树木:是指 10-20 厘米的树木(含 10 厘米)。

5)大型树木:是指 20 厘米以上的树木(含 20 厘米)。

3.地径是指树木距地面20厘米处的直径;米径是指树木距地面1米处的直径。

4.杉、椿等用材树或其它名贵树木、药材等建议专项评估确定补偿价格。

5.成片林木可参照零星林木的补偿价格,成片林木数量庞大时采用抽样计数,按每亩平均种植棵数计算补偿价格。

6.对本补偿标准没有涵盖到的项目,可参照相近附着物或相邻其他县(市、区)标准补偿或由征收和被征收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由具有价格评估资质的机构通过评估确定补偿标准。

附件2

林芝市米林市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

附表1  米林市征收土地青苗补偿费标准表

序号

青苗补偿类型

青苗补偿标准(元/亩)

逐年货币补偿标准(元/亩)

1

青稞

2298

3483

2

春麦

3

冬麦

4

荞麦

5

土豆

6

油菜

7

玉米

8

···

说明:
1.青苗补偿费:指农作物正处于生长阶段而未能收获,因国家征收农民集体土地需要及时让出土地而致使农作物不能收获,给予土地承包者或者土地使用者补偿的费用。

2.根据补偿惯例,青苗补偿费按综合产值标准(不区分农作物品种)给予青苗补偿。

3.区分不同情况进行补偿:

   1)对于粮食、油料和蔬菜等农作物,已完全成熟,能够收获的,不予补偿;

   2)对于刚刚播种的,按其一季产值的1/3补偿工本费;

   3)对处于成长期且未成熟的,最高按一季产值补偿。

4.逐年货币补偿金额:因国家征收农民集体土地需要,致使农民丧失土地承包经营权,在不选择区片综合地价补偿标准情况下,给予土地承包经营者土地逐年补偿金额。


附表2  米林市房屋重置价格标准表

序号

房屋补偿类型

补偿标准(元/平方米)

1

钢混(框架)

3324

2

砖混结构

3111

3

砖木结构

2685

4

石木结构

2646

5

土木结构

1093

6

木结构

1677

7

钢结构(轻钢)

1303

8

装配式结构

3493

说明:

房屋(建筑物)是指供人居住、工作、学习、生产、经营、娱乐、储藏物品以及进行其他社会活动的工程建筑。根据林芝市米林市房屋的特点,本文件根据房屋主要承重结构不同将房屋建筑结构分为钢混(框架)结构、砖混结构、砖木结构、石木结构、土木结构、钢结构(轻钢)六类,分类标准具体如下:

1)钢混(框架)结构:指主要承重构件全部采用钢筋混凝土制作,外围护墙和分隔内墙用轻质块材、板材的建筑,其承重结构主要有:全框架结构、内框架结构、底层框架结构、全剪力墙结构、框架剪力墙结构、核心筒结构、筒中筒结构等。

2)砖混结构:指用砖墙(或柱)、钢筋混凝土楼板和屋顶承重构件作为主要承重结构的建筑。钢筋凝土楼板分现场浇注件和预制件。

3)砖木结构:指竖向承重结构的墙、柱等采用砖或砌块砌筑,楼板、屋架等用木结构的建筑物。

4)石木结构:指由木材或主要由木材承受荷载的结构,外围护墙为石垒砌,木材通过各种金属连接件或榫卯手段进行连接和固定的建筑物。

5)土木结构:指由木材或主要由木材承受荷载的结构,外围护墙为土或土砖砌,木材通过各种金属连接件或榫卯手段进行连接和固定的建筑物。

6)木结构:是指使用木材为主要建筑材料,通过木材之间的连接和固定,构建而成的房屋。

7)钢结构(轻钢):指主要承重构件全部采用钢材制作,外围护墙和分隔内墙用轻质块材、板材的建筑。

8)装配式结构:指以预制构件为主要受力构件经装配连接而成的混凝土结构。

特殊说明:本补偿标准不含室内二次装修费用。房屋装修补偿费用需另请专业评估机构评估。


附表3  米林市地上附着物及其他附属设施补偿标准表

附着物及其他附属设施补偿类型

单位

补偿标准(元)

围墙(m2)

乱石垒

平方米

130

土围墙

平方米

90

石砌围墙

平方米

300

砖砌围墙(24墙标准)

平方米

380

铁丝、木、木刺等篱笆或棚栏围墙

平方米

40

牲畜棚

主屋侧或独立牲畜棚(无维护结构)

平方米

200

主屋侧或独立牲畜棚(简易维护结构)

平方米

270

主屋侧或独立牲畜棚(完整维护结构)

平方米

395

院(晒)坝

三合土、土坝

平方米

40

混凝土

平方米

115

石板坝

平方米

70

堡坎

条石、石堡坎

平方米

1260

砼堡坎

平方米

1550

地窖

农用窖藏地窑

平方米

80

粪池

土粪池

立方米

380

水泥、三合土粪池

立方米

1200

水池

石砌、砖砌、混凝土

立方米

2350

土水池

立方米

1950

水井

条石水井

1790

土水井

1320

坟墓

普通土、石堆坟

790

砖、石、水泥修砌、有墓碑

1980

沼气池

产气池(8立方米/口)

6500

水磨坊

/

7560

排灌沟渠

砖石衬砌

立方米

490

土水沟

立方米

110

围墙大门

电动伸缩门(铝合金)

660

电动伸缩门(不锈钢)

600

普通铁门

平方米

390

铝合金门

平方米

470

不锈钢门

平方米

420

简易木门

平方米

220

其他大棚、阳光房、简易房等

简易竹架薄膜

平方米

50

钢筋架薄膜

平方米

200

钢管薄膜

平方米

230

玻璃大棚

平方米

850

阳光房

平方米

1250

简易房

平方米

675

说明:
地上附着物及其他附属设施指没有形成独立功能,必须依附主建筑才能形成完整功能的建构筑物.或是为主建筑提供某一方面功能的建构筑物。地上构筑物及其他附属设施即没有形成独立功能,必须依附主建筑才能形成完整功能的建筑物;或是为主建筑提供某一方面功能的建筑,具体项目如下:
1)围墙:住宅、院落四周的砖砌、石砌围墙或竹、木、土筑篱笆,分为砖围墙、石围墙或栅栏、木篱围栏等。价格包含围墙基础、墙面装饰。按建筑材料分,按平方米计量。
2)牲畜棚:搭建在主屋侧边或后面的,为关养家畜而搭建的简易棚。
3)院(晒)坝:房前屋后的平地,用于人员活动或晾晒农产品,经过夯实或硬化的室外地面。按建筑材料分为:“三合土”、“砖、石、水泥砂浆”、“土坝”、“石板坝”等类型。
4)堡坎:用条状块石(石材)、水泥砼块等硬质块状材料在山坡、斜坡等砌筑的防止泥石、土壤滑坡的保护体。按建筑材料分为:“石堡坎”、“砼堡坎”、“砖堡坎”、“其他”等类型。
5)地窖:为贮藏薯类、蔬菜或堆放杂物等的地洞或地下室。
6)粪池:为人类排泄粪便而挖或构建的土坑、水泥粪池等。按建筑材料分为:“土粪池”、“水泥、三合土粪池”、“条石粪池”等类型。
7)水池:自行挖建,或者用石砌或砖砌或混凝土修建,具有防渗作用的蓄水设施等。
8)水井:主要用于开采地下水的工程构筑物。它可以是竖向的、斜向的和不同方向组合的,但一般以竖向为主,可用于取水、排水,也可用于注水。按建筑材料分为:“土水井”、“条石水井”等类型。
9)坟墓:为埋葬死人的墓穴和上面的坟头。按照建筑材料分为“普通土堆坟”、“砖、石、水泥修砌”等。
10)沼气池:使粪污有机物在一定温度、湿度及厌氧条件下,经厌氧菌发酵分解产生沼气(甲烷)的密闭构筑物。民用池一般在6-8立方米。
11)排灌沟渠:为灌溉或排水而挖的水道的统称。分为简易挖土排水沟,或砖或石砌沟渠等。
12)院落大门:院落的主要出入口设置的大门,通常与围墙相连,分为铁大门、铁艺门、木大门等。
13)大棚:指用竹木杆、轻型钢管或管材等材料做骨架,做成立柱、拉杆,拱杆及压杆,覆盖塑料薄膜或玻璃而成为拱圆形的棚。常见的骨架材质一般有竹、钢等。
14)玻璃彩钢房:一种以轻型钢、槽钢为骨架,以玻璃或夹芯板为墙板材料,玻璃屋顶,以标准模数系列进行空间组合,构件采用螺栓连接或焊接的阳光房;一般是临时建筑。
15)围墙、院坝、沼气池、水井等的标准单位应为立方米,但为了征地实施便于利用及方便测量,将围墙、院坝单位调整为平方米,而沼气池、水井等的单位调整为口(按当地常规规格)。
16)以上未列事项,建议按县平均水平补偿,以双方协商为主;如协商不成,可聘请专业评估公司评估确。


附表4  米林市林木补偿标准


林木补偿类型

生长期

生长期/尺寸说明

单位

补偿标准(元)

经济林木

苹果树

苗圃

大密度种植幼苗

25000

幼苗

地径小于5公分

60

小型

地径5-10公分(含5公分)

340

中型

地径10-20公分(含10公分)

880

大型

地径大于20公分(含20公分)

1120

桃树

苗圃

大密度种植幼苗

25000

幼苗

地径小于5公分

60

小型

地径5-10公分(含5公分)

340

中型

地径10-20公分(含10公分)

880

大型

地径大于20公分(含20公分)

1120

超大

地径大于50公分(含50公分)

建议单独评估

梨树

苗圃

大密度种植幼苗

25000

幼苗

地径小于5公分

60

小型

地径5-10公分(含5公分)

340

中型

地径10-20公分(含10公分)

670

大型

地径大于20公分(含20公分)

1120

西梅

苗圃

大密度种植幼苗

25000

幼苗

地径小于5公分

60

小型

地径5-10公分(含5公分)

360

中型

地径10-20公分(含10公分)

970

大型

地径大于20公分(含20公分)

1200

樱桃树

苗圃

大密度种植幼苗

27000

幼苗

地径小于5公分

90

小型

地径5-10公分(含5公分)

390

中型

地径10-20公分(含10公分)

980

大型

地径大于20公分(含20公分)

1250

车厘子

苗圃

大密度种植幼苗

27000

幼苗

地径小于5公分

90

小型

地径5-10公分(含5公分)

450

中型

地径10-20公分(含10公分)

1100

大型

地径大于20公分(含20公分)

1300

山楂树

苗圃

大密度种植幼苗

21500

幼苗

地径小于5公分

60

小型

地径5-10公分(含5公分)

130

中型

地径10-20公分(含10公分)

270

大型

地径大于20公分(含20公分)

540

花椒树

苗圃

大密度种植幼苗

21500

幼苗

地径小于2公分

60

小型

地径2-5公分(含2公分)

110

中型

地径5-10公分(含5公分)

280

大型

地径大于10公分(含10公分)

350

核桃

苗圃

大密度种植幼苗

27000

幼苗

地径小于5公分

90

小型

地径5-10公分(含5公分)

390

中型

地径10-30公分(含10公分)

1120

大型

地径30-50公分(含30公分)

3500

特大

地径50-100公分(含50公分)

13500

超大

地径100公分以上(含100公分)

建议单独评估

李子树

苗圃

大密度种植幼苗

25000

幼苗

地径小于5公分

60

小型

地径5-10公分(含5公分)

340

中型

地径10-20公分(含10公分)

900

大型

地径大于20公分(含20公分)

1150

杏树

苗圃

大密度种植幼苗

25000

幼苗

地径小于5公分

60

小型

地径5-10公分(含5公分)

340

中型

地径10-20公分(含10公分)

900

大型

地径大于20公分(含20公分)

1120

木瓜树

苗圃

大密度种植幼苗

25000

幼苗

地径小于5公分

60

小型

地径5-10公分(含5公分)

160

中型

地径10-20公分(含10公分)

450

大型

地径大于20公分(含20公分)

650

葡萄

/

/

3000

西瓜

/

/

4120

草莓

/

/

5000

木本植物

如杨树、柳树、柏树等

幼苗和幼树

米径小于5公分

30

小型树木

米径5-10公分(含5公分)

150

中型树木

米径10-20公分(含10公分)

250

大型树木

米径20公分以上(含20公分)

550

桑树

幼苗和幼树

米径小于5公分

45

小型树木

米径5-10公分(含5公分)

160

中型树木

米径10-20公分(含10公分)

340

大型树木

米径20公分以上(含20公分)

620

黄牡丹

/

/

2800

云杉

/

/

3200

柴胡

/

/

3200

说明:
1.经济林木:指可结经济果的树木,如苹果树、桃树等。
2.木本植物:指根和茎因增粗生长形成大量的木质部,而细胞壁也多数木质化的坚固的植物。是草本植物的对应词。地上部分为多年生,分乔木和灌木。植物体木质部发达,茎坚硬,多年生;如下尺寸以胸径为标准。

(1)苗圃:是指定值不足一年且种植较为密集的幼苗。
2)幼苗和幼树:是指定植不足一年的幼苗(5公分以下的树木)。
3)小型树木:是指5-10公分以下的树木。
4)中型树木:是指10-20公分的树木(含10公分)。
5)大型树木:是指20公分以上的树木(含20公分)。
3.松、柏、杉、椿等用材树或其它名贵树木建议专项评估确定补偿价格。
4.表中补偿价格为房前屋后零星林木补偿价格,补偿协议可对补偿后的被补偿林木进行约定。如补偿协议约定被补偿林木可由受补偿人自行处理,则受补偿人应按照补偿协议约定时间自行处理;超过协议约定时间未处理的视为自动放弃,由土地征收部门处置。
5.少量成片林木可参照零星林木的补偿价格,按每亩平均种植颗数计算补偿价格(元/亩)。

6.其他未列零星苗木,参照同属、经济价值相当的作物修正后进行补偿。

7.成片林木数量庞大时建议采用抽样计数。

附件3

林芝市朗县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

附表1朗县征收土地青苗补偿费标准表

序号

青苗补偿类型

补偿标准(元/亩)

1

青稞

2090

2

小麦

3

油菜

4

土豆

5

玉米

6

大豆

7

杂豆

8

辣椒

9

···

说明:
1.青苗补偿费:指农作物正处于生长阶段而未能收获,因国家征收农民集体土地需要及时让出土地而致使农作物不能收获,给予土地承包者或者土地使用者补偿的费用。

2.根据补偿惯例,青苗补偿费不区分农作物品种给予青苗补偿。(青苗类型包含粮食农作物类如青稞、小麦、荞麦、油菜、土豆、玉米、豆类等;蔬菜类包括叶菜类、根茎类、茄果类、菜用豆类等)

3.区分不同情况进行补偿:

   1)对于粮食、油料和蔬菜等农作物,已完全成熟,能够收获的,不予补偿;

   2)对于刚刚播种的,按标准的1/3补偿;

   3)对处于成长期且未成熟的,按标准补偿。

4.根据产值修正法测算,耕地一年产值为3400元/亩(林地、草地年产值按青苗年产值参照区片综合地价地类修正系数进行折算)。


附表2朗县房屋重置价格标准表

序号

房屋补偿类型

补偿标准(元/平方米)

1

钢混(框架)

3310

2

砖混结构

3200

3

砖木结构

2600

4

石木结构

2580

5

土木结构

1090

6

木结构

1740

7

钢结构(轻钢)

1180

8

装配式结构

3470

说明:

1.房屋(建筑物)是指供人居住、工作、学习、生产、经营、娱乐、储藏物品以及进行其他社会活动的工程建筑。根据林芝市朗县房屋的特点,本文件根据房屋主要承重结构不同将房屋建筑结构分为钢混(框架)结构、砖混结构、砖木结构、石木结构、土木结构、钢结构(轻钢)六类,分类标准具体如下:

1)钢混(框架)结构:指主要承重构件全部采用钢筋混凝土制作,外围护墙和分隔内墙用轻质块材、板材的建筑,其承重结构主要有:全框架结构、内框架结构、底层框架结构、全剪力墙结构、框架剪力墙结构、核心筒结构、筒中筒结构等。

2)砖混结构:指用砖墙(或柱)、钢筋混凝土楼板和屋顶承重构件作为主要承重结构的建筑。钢筋凝土楼板分现场浇注件和预制件。

3)砖木结构:指竖向承重结构的墙、柱等采用砖或砌块砌筑,楼板、屋架等用木结构的建筑物。

4)石木结构:指由木材或主要由木材承受荷载的结构,外围护墙为石垒砌,木材通过各种金属连接件或榫卯手段进行连接和固定的建筑物。

5)土木结构:指由木材或主要由木材承受荷载的结构,外围护墙为土或土砖砌,木材通过各种金属连接件或榫卯手段进行连接和固定的建筑物。

6)木结构:指由木材或主要由木材承受荷载的结构,外围护墙为木材,木材通过各种金属连接件或榫卯手段进行连接和固定的建筑物。

7)钢结构(轻钢):指主要承重构件全部采用钢材制作,外围护墙和分隔内墙用轻质块材、板材的建筑。

8)装配式结构:指以预制构件为主要受力构件经装配连接而成的混凝土结构。

2.本补偿标准不含室内二次装修费用。房屋装修补偿费用需另请专业评估机构评估。

3.对本补偿标准没有涵盖到的项目,可参照相近附着物或相邻其他县(市、区)标准补偿。

4.如有对补偿标准有争议可由征收和被征收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由具有价格评估资质的机构通过评估确定补偿标准。


附表3朗县地上附着物及其他附属设施补偿标准表

附着物及其他附属设施补偿类型

单位

补偿标准(元)

围墙(m2)

乱石垒

平方米

120

土围墙

平方米

90

石砌围墙

平方米

280

砖砌围墙(24墙标准)

平方米

380

木、木刺、铁丝网等篱笆或棚栏围墙

平方米

40

牲畜棚

主屋侧或独立牲畜棚(牛棚等)

平方米

380

活动板房

活动板房

平方米

420

院(晒)坝

三合土、土坝

平方米

40

混凝土

平方米

70

石板坝

平方米

50

堡坎

条石、石堡坎

立方米

630

砼堡坎

立方米

740

地窖

农用窖藏地窑

平方米

80

粪池

土粪池

立方米

370

水泥、三合土粪池

立方米

1190

水池

石砌、砖砌、混凝土

立方米

2340

土水池

立方米

2370

水井

条石水井

1760

土水井

1170

坟墓

普通土、石堆坟

770

砖、石、水泥修砌、有墓碑

1970

沼气池

产气池(8立方米/口)

5600

排灌沟渠

砖石衬砌

立方米

510

土水沟

立方米

120

围墙大门

铁大门(单扇)

1660

铁大门(双开)

3380

普通铁艺\铝艺双开门

平方米

550

简易木门

340

大棚(花棚、蔬菜大棚、蘑菇棚等)

简易竹架薄膜

平方米

50

钢筋架薄膜

平方米

190

钢管薄膜

平方米

230

玻璃大棚

平方米

740

农业设施

机耕路

平方米

70

生产路

平方米

40

PE水管

PE水管Φ25

20

PE水管Φ32

30

PE水管Φ50

40

PE水管Φ63

50

PE水管Φ75

60

PE水管Φ160

130

PE水管Φ220

170

玛尼杆

玛尼杆

150

风转经

风转经

110

煨桑台

煨桑台

平方米

550

水磨房

水磨房(仅含水磨设备,不含房屋)

7600

玻璃彩钢房

阳光房

平方米

1110

说明:
地上附着物及其他附属设施指没有形成独立功能,必须依附主建筑才能形成完整功能的建构筑物.或是为主建筑提供某一方面功能的建构筑物。地上构筑物及其他附属设施即没有形成独立功能,必须依附主建筑才能形成完整功能的建筑物;或是为主建筑提供某一方面功能的建筑,具体项目如下:

1)围墙:住宅、院落四周的砖砌、石砌围墙或竹、木、土筑篱笆,分为砖围墙、石围墙或栅栏、木篱围栏等。价格包含围墙基础、墙面装饰。按建筑材料分,按平方米计量。

2)牲畜棚:搭建在主屋侧边或后面的,为关养家畜而搭建的简易棚。

3)院(晒)坝:房前屋后的平地,用于人员活动或晾晒农产品,经过夯实或硬化的室外地面。按建筑材料分为:“三合土”、“砖、石、水泥砂浆”、“土坝”、“石板坝”等类型。

4)堡坎:用条状块石(石材)、水泥砼块等硬质块状材料在山坡、斜坡等砌筑的防止泥石、土壤滑坡的保护体。按建筑材料分为:“石堡坎”、“砼堡坎”、“砖堡坎”、“其他”等类型。

5)地窖:为贮藏薯类、蔬菜或堆放杂物等的地洞或地下室。

6)粪池:为人类排泄粪便而挖或构建的土坑、水泥粪池等。按建筑材料分为:“土粪池”、“水泥、三合土粪池”、“条石粪池”等类型。

7)水池:自行挖建,或者用石砌或砖砌或混凝土修建,具有防渗作用的蓄水设施等。

8)水井:主要用于开采地下水的工程构筑物。它可以是竖向的、斜向的和不同方向组合的,但一般以竖向为主,可用于取水、排水,也可用于注水。按建筑材料分为:“土水井”、“条石水井”等类型。

9)坟墓:为埋葬死人的墓穴和上面的坟头。按照建筑材料分为“普通土堆坟”、“砖、石、水泥修砌”等。

10)沼气池:使粪污有机物在一定温度、湿度及厌氧条件下,经厌氧菌发酵分解产生沼气(甲烷)的密闭构筑物。民用池一般在6-8立方米。

11)排灌沟渠:为灌溉或排水而挖的水道的统称。分为简易挖土排水沟,或砖或石砌沟渠等。

12)院落大门:院落的主要出入口设置的大门,通常与围墙相连,分为铁大门、铁艺门、木大门等。

13)大棚:指用竹木杆、轻型钢管或管材等材料做骨架,做成立柱、拉杆,拱杆及压杆,覆盖塑料薄膜或玻璃而成为拱圆形的棚。常见的骨架材质一般有竹、钢等。

14)玻璃彩钢房:一种以轻型钢、槽钢为骨架,以玻璃或夹芯板为墙板材料,玻璃屋顶,以标准模数系列进行空间组合,构件采用螺栓连接或焊接的阳光房;一般是临时建筑。

15)农业设施,机耕道:为满足农业物资运输、农业耕作和其它农业生产活动的道路;生产路:浇地、施肥、收获等适合劳作者走的道路,仅能供走的路。

16)对本补偿标准没有涵盖到的项目,可参照相近附着物或相邻其他县(市、区)标准补偿。

17)如有对补偿标准有争议可由征收和被征收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由具有价格评估资质的机构通过评估确定补偿标准。。


附表4朗县零星和成片林木补偿标准表

林木补偿类型

生长期

生长期/尺寸说明

单位

补偿标准(元)

经济林木

苹果树

苗圃

大密度种植幼苗

25000

幼苗

地径小于5公分

65

小型

地径5-10公分(含5公分)

330

中型

地径10-20公分(含10公分)

810

大型

地径大于20公分(含20公分)

1100

桃树

苗圃

大密度种植幼苗

25000

幼苗

地径小于5公分

65

小型

地径5-10公分(含5公分)

330

中型

地径10-20公分(含10公分)

810

大型

地径大于20公分(含20公分)

1100

藏冬桃树

苗圃

大密度种植幼苗

27000

幼苗

地径小于5公分

110

小型

地径5-10公分(含5公分)

550

中型

地径10-20公分(含10公分)

880

大型

地径大于20公分(含20公分)

1650

樱桃树

苗圃

大密度种植幼苗

25000

幼苗

地径小于2公分

65

幼树

地径2-5公分(含5公分)

330

小型

地径5-10公分(含5公分)

550

中型

地径10-20公分(含10公分)

1320

大型

地径大于20公分(含20公分)

2860

花椒树

苗圃

大密度种植幼苗

10000

幼苗

地径小于2公分

60

小型

地径2-5公分(含2公分)

230

中型

地径5-10公分(含5公分)

440

大型

地径大于10公分(含10公分)

550

梨树

苗圃

大密度种植幼苗

25000

幼苗

米径小于5公分

65

小型

米径5-10公分(含5公分)

330

中型

米径10-20公分(含10公分)

660

大型

米径大于20公分(含20公分)

880

李子树

杏子树

苗圃

大密度种植幼苗

25000

幼苗

米径小于5公分

65

小型

米径5-10公分(含5公分)

330

中型

米径10-20公分(含10公分)

720

大型

米径大于20公分(含20公分)

1160

柿子树

苗圃

大密度种植幼苗

25000

幼苗

米径小于5公分

50

小型

米径5-10公分(含5公分)

200

中型

米径10-20公分(含10公分)

500

大型

米径大于20公分(含20公分)

800

葡萄树

苗圃

大密度种植幼苗

3000

幼苗

/

110

小型

/

330

中型

/

440

大型

/

550

蓝莓

/

/

5500

石榴树

苗圃

大密度种植幼苗

25000

幼苗

地径小于5公分

65

小型

地径5-10公分(含5公分)

330

中型

地径10-20公分(含10公分)

720

大型

地径大于20公分(含20公分)

1160

核桃

苗圃

大密度种植幼苗

27000

幼苗

地径小于5公分

90

小型

地径5-10公分(含5公分)

390

中型

地径10-30公分(含10公分)

1320

大型

地径30-50公分(含30公分)

4400

特大

地径50-100公分(含50公分)

13200

超大

地径100公分以上(含100公分)

22000

木本植物

如杨树、柏树、柳树、桑树等

幼苗和幼树

米径小于5公分

25

小型树木

米径5-10公分(含5公分)

110

中型树木

米径10-20公分(含10公分)

220

大型树木

米径20公分以上(含20公分)

500

竹子

幼苗和幼树

高度0-40厘米

20

小型

高度40-100厘米

100

中型

高度100-200厘米

150

大型

高度大于200厘米

200

说明:
1.经济林木:指可结经济果的树木,如苹果树、桃树等。

1)苗圃:是指定值不足一年且种植较为密集的幼苗。

2)幼树:是指已经按成树分开栽种的及种植不足一年的幼树。

2)小型树木:是指地径 5-10 公分以下的树木。

3)中型树木:是指 地径10-20 公分的树木(含 10 公分)。

4)大型树木:是指地径 20 公分以上的树木(含 20 公分)。

特殊说明:幼树种植密度超过350株/亩,按照苗圃标准进行补偿。

2.木本植物:指根和茎因增粗生长形成大量的木质部,而细胞壁也多数木质化的坚固的植物。是草本植物的对应词。地上部分为多年生,分乔木和灌木。植物体木质部发达,

茎坚硬,多年生;如下尺寸以米径为标准。

1)幼树:是指定植不足一年的幼苗(5 公分以下的树木

2)小型树木:是指 5-10 公分以下的树木。

3)中型树木:是指 10-20 公分的树木(含 10 公分)。

4)大型树木:是指 20 公分以上的树木(含 20 公分)。

3.地径是指树木距地面20公分处的直径;米径是指树木距地面1米处的直径。

4.松、柏、杉、椿等用材树或其它名贵树木、药材等建议专项评估确定补偿价格。

5.成片林木可参照零星林木的补偿价格,成片林木数量庞大时采用抽样计数,按每亩平均种植颗数计算补偿价格。

6.对本补偿标准没有涵盖到的项目,可参照相近附着物或相邻其他县(市、区)标准补偿。

7.如有对补偿标准有争议可由征收和被征收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由具有价格评估资质的机构通过评估确定补偿标准。


附件4

林芝市墨脱县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

附表1墨脱县征收土地青苗补偿费标准表

序号

青苗补偿类型

补偿标准(元/亩)

1

玉米

2830

2

水稻

3

小麦

4

荞麦

5

蔬菜

6

蔓稼(鸡爪谷)

7

……

说明:

1.青苗补偿费:指农作物正处于生长阶段而未能收获,因国家征收农民集体土地需要及时让出土地而致使农作物不能收获,给予土地承包者或者土地使用者补偿的费用。

2.根据补偿惯例,青苗补偿费按综合产值标准(不区分不同农作物)给予青苗补偿。

3.墨脱县年产值为3620元/亩。

4.区分不同情况进行补偿:

1)对于粮食、油料和蔬菜等农作物,已完全成熟,能够收获的,不予补偿;

2)对于刚刚播种的,按其一季产值的 1/3 补偿工本费;

3)对处于成长期且未成熟的,最高按一季产值补偿。


附表2墨脱县房屋重置价格标准表

序号

房屋补偿类型

补偿标准(元/平方米)

备注

1

钢混(框架)结构

3400

2

砖混(石混、砌)结构

3180

3

砖木结构

2670

4

石木结构

2690

5

土木结构

1270

6

木结构

1500

7

钢结构(轻钢)

1400

8

装配式结构(混凝土)

3830

说明:

1.建筑物:指供人居住、工作、学习、生产、经营、娱乐、储藏物品以及进行其他社会活动的工程建筑。例如,工业建筑、民用建筑、农业建筑和园林建筑等。本表采用“房屋主要承重结构的材料”对房屋进行分类。

2.钢混(框架)结构:主要承重构件全部采用钢筋混凝土制作,外围护墙和分隔内墙用轻质块材、板材的建筑,其承重结构主要有:全框架结构、内框架结构、底层框架结构、全剪力墙结构、框架剪力墙结构、核心筒结构、筒中筒结构等。

3.砖混(石混、砌结构):用砖墙(或柱)、钢筋混凝土楼板和屋顶承重构件作为主要承重结构的建筑。钢筋凝土楼板分现场浇注件和预制件。

4.砖木结构:建筑物中竖向承重结构的墙、柱等采用砖或砌块砌筑,楼板、屋架等用木结构,一般砖木结构是1—3层;通常用于农村的屋舍、庙宇、生产、仓储、饲养等,结构简易,有固定屋盖,包含基础、主体结构、内外装饰、水电安装,围护完整,空间较大。

5.石木结构:用砖(石)砌体和木制构件承受重力和外力的建筑结构。

6. 土木结构:是指以土或土砖砌为基础,以木制构件承受重力和外力的建筑结构。

7.木结构:以木材为主制作的建筑结构房屋。

8.钢结构(轻钢):主要承重构件全部采用钢材制作,外围护墙和分隔内墙用轻质块材、板材的建筑,主要用于生产性用房。

9.装配式结构(混凝土): 以预制构件为主要受力构件经装配连接而成的混凝土结构。


附表3墨脱县地上附着物及其他附属设施补偿标准表

地上附着物及其他附属设施补偿类型

单位

补偿标准(元)

1

围墙

乱石垒

平方米

130

土围墙

平方米

80

砖砌围墙

平方米

350

石砌围墙

平方米

280

有柱、有基础围墙

平方米

400

木、木刺等篱笆或棚栏围墙

平方米

40

网围栏(铁丝等)

平方米

70

挡土墙

立方米

500

2

牲畜棚

简易结构

主屋侧或独立牲畜棚(无维护结构)

平方米

190

主屋侧或独立牲畜棚(简易维护结构)

平方米

270

主屋侧或独立牲畜棚(完整维护结构)

平方米

400

木结构

平方米

1000

砖(石)砌结构

平方米

2000

钢结构(轻钢)(彩钢)

平方米

300

3

梯田坎

石结构

M3

70

4

院(晒)坝

三合土、土坝

平方米

30

混凝土

平方米

110

石板坝

平方米

80

5

粪池

土粪池

立方米

330

水泥粪池

立方米

1100

6

水池

土水池

立方米

1950

石砌、砖砌、混凝土

立方米

2200

7

沼气池

8 立方米/口)

6700

8

大棚

简易竹架薄膜

平方米

50

钢(管)架薄膜(非标准)

平方米

300

钢(管)架薄膜(标准)

平方米

500

玻璃温室大棚

平方米

1200

9

棚房

彩钢棚

平方米

300

铁皮板

平方米

300

10

农业设施

机耕路(混凝土)

平方米

210

机耕路(泥结石)

平方米

90

人行路(混凝土)

平方米

110

人行路(泥结石)

平方米

40

11

大门

铁大门

平方米

400

铝合金、不锈钢门

平方米

500

简易木门

平方米

210

12

电杆

水泥预制(12M)

3200

水泥预制(15M)

5400

2600

宅基铁塔

80000

说明:

1.附属建构筑物:没有形成独立功能,必须依附主建筑才能形成完整功能的建构筑物.或是为主建筑提供某一方面功能的建构筑物。

2.围墙:住宅、院落四周的砖砌、石垒围墙或竹、木、土筑篱笆,分为土围墙、砖围墙、石围墙、有柱子和基础的砖围墙等。价格包含围墙基础、墙面装饰。

3.牲畜棚:搭建在主屋侧边或后面的,为关养家畜而搭建的简易棚,一般有简易结构、木结构、石结构等。

4.梯田坎:指梯田人工修筑的台阶状构筑物。

5.院(晒)坝:房前屋后的平地,用于人员活动或晾晒农产品,经过夯实或硬化的室外地面。按建筑材料分为:“三合土”、“砖、石、水泥砂浆”、“土坝”、“石板坝”等类型。

6.粪池:为人类排泄粪便而挖或构建的土坑、水泥粪池等。按建筑材料分为:“三合土、土粪池”“水泥粪池”等类型。

7.水池:自行挖建,或者用石砌或砖砌或混凝土修建,具有防渗作用的蓄水设施等。

8.沼气池:一种制造沼气的设施池子。

9.大棚:指用竹木杆、轻型钢管或管材等材料做骨架,做成立柱、拉杆,拱杆及压杆,覆盖塑料薄膜或玻璃而成为拱圆形的棚。常见的骨架材质一般有竹、钢等。钢(管)架薄膜(非标准)主要仅指不含设施设备以及基础在大棚、钢(管)架薄膜(标准)主要指含设施设备以及基础、玻璃温室大棚主要指金属框架和透明玻璃覆盖物构成。

10.棚房:一种以轻型钢、槽钢为骨架,以玻璃或夹芯板为墙板材料,玻璃屋顶,以标准模数系列进行空间组合,构件采用螺栓连接或焊接的阳光房;一般是临时建筑。按类型分主要为阳光房(按照房屋构架型材分为罗普斯金和铝合金两类)、活动板房、钢棚房(按照棚房材质,主要分为彩钢瓦、铁皮板)、简易棚房(木架结构或其他简易结构)。

11、农业设施:主要分为机耕路、人行路。机耕路是农机具(拖拉机,收割机等)出入田间地头进行农田操作的通道;人行路是乡村道路中专供行人通行的道路。机耕路及人行路通常分为混凝土、泥结石结构。

12、大门:整个建筑物通向外面的主要的门。按材质分为铁大门、铝合金及不锈钢、简易木门。

13、电杆:起到支撑架空电线的作用,一般分为水泥、铁杆和铁塔。

14.以上未列事项,建议按区平均水平补偿,以双方协商为主;如协商不成,可聘请专业评估公司评估确定。

附表4墨脱县林木补偿标准表

林木补偿类型

生长期

生长期/尺寸说明

单位

补偿标准(元)

经济林木

香蕉

培育期

1-3月

20

生长期

5-8月

50

实果期

9-12月

120

柠檬

幼苗

胸径小于5cm

50

小型

胸径5-10cm(含5cm)

150

中型

胸径10-20cm(含10cm)

400

大型

胸径大于20cm(含20cm)

750

橘子

幼苗

胸径小于3cm

60

小型

胸径3-8cm(含3cm)

200

中型

胸径8-15cm(含8cm)

600

大型

胸径大于15cm(含15cm)

1800

枇杷

幼苗

胸径小于5cm

100

小型

胸径5-10cm(含5cm)

650

中型

胸径10-20cm(含10cm)

1200

大型

胸径大于20cm(含20cm)

2000

柚子

幼苗

胸径小于5cm

50

小型

胸径5-10cm(含5cm)

280

中型

胸径10-20cm(含10cm)

650

大型

胸径大于20cm(含20cm)

1200

花椒树

幼苗

胸径小于2cm

60

小型

胸径2-5cm(含2cm)

110

中型

胸径5-10cm(含5cm)

280

大型

胸径大于10cm(含10cm)

350

桃树

幼苗

胸径小于5cm

60

小型

胸径5-10cm(含5cm)

300

中型

胸径10-20cm(含10cm)

700

大型

胸径大于20cm(含20cm)

1100

槟榔树

幼苗

胸径小于5cm

80

小型

胸径5-10cm(含5cm)

400

中型

胸径10-20cm(含10cm)

2000

大型

胸径大于20cm(含20cm)

3000

菠萝蜜树

幼苗

胸径小于3cm

100

小型

胸径3-8cm(含3cm)

650

中型

胸径8-15cm(含8cm)

1200

大型

胸径大于15cm(含15cm)

2500

龙眼树

幼苗

胸径小于2cm

80

小型

胸径2-5cm(含2cm)

400

中型

胸径5-10cm(含5cm)

900

大型

胸径大于10cm(含10cm)

1800

芒果树

幼苗

胸径小于5cm

50

小型

胸径5-10cm(含5cm)

280

中型

胸径10-20cm(含10cm)

680

大型

胸径大于20cm(含20cm)

1100

咖啡树

幼苗

1年内

70

培育期

2-3年(未挂果)

300

成熟期

3年以上(挂果)

600

其他果树

幼苗

胸径小于5cm

60

小型

胸径5-10cm(含5cm)

220

中型

胸径10-20cm(含10cm)

650

大型

胸径大于20cm(含20cm)

1200

百香果园

成园

/

28000

菠萝园

成园

/

90000

椰子树

幼苗

胸径小于5cm

100

小型

胸径5-10cm(含5cm)

500

中型

胸径10-20cm(含10cm)

1600

大型

胸径大于20cm(含20cm)

3000

加纳利海藻树

小型

杆高0.5m以下(含0.5m)

2000

中型

杆高0.5-1m(含1m)

9000

大型

杆高1-2m(含2m)

14000

杆高2m以上

22000

经济林木

竹子

小型(胸径5cm以下)

10

大型(胸径5cm以上)

20

鱼尾葵

幼苗

胸径小于5cm

100

小型

胸径5-10cm(含5cm)

500

中型

胸径10-20cm(含10cm)

1600

大型

胸径大于20cm(含20cm)

4000

产业林木

茶园

成园

15400

茶树

凤凰单丛(5年以上)

650

木本植物(乔木)

杨树、梧桐、榕树等各类乔木

胸径5cm以下

20

胸径5-10cm(含 5 cm)

100

胸径10-20cm(含 10 cm)

300

胸径20cm以上(含 20cm)

500

灌木林

灌木林

/

3000

其他林木

其他林木

/

1500

填表说明:
1.经济林木:指可结经济果的树木,如香蕉、柠檬、橘子等,培育期为(幼苗、小型)、初果期为(中型)、盛果期为(大型)。

2.木本植物:指根和茎因增粗生长形成大量的木质部,而细胞壁也多数木质化的坚固的植物。是草本植物的对应词。地上部分为多年生,植物体木质部发达,茎坚硬,多年生;尺寸以胸径为标准。
3.直径70CM以上的树木属于古树名木,按照《古树名木管理办法》原则上不允许移植、砍伐。
4.松、柏、杉、椿等用材树或其它名贵树木建议专项评估确定补偿价格。
5.表中补偿价格为零星林木补偿价格,补偿协议可对补偿后的被补偿林木进行约定。如补偿协议约定被补偿林木可由受补偿人自行处理,则受补偿人应按照补偿协议约定时间自行处理;超过协议约定时间未处理的视为自动放弃,由土地征收部门处置。
6.成片林木可参照零星林木的补偿价格,按每亩平均种植颗数计算补偿价格(元/亩)。
7.经济林木按生长周期可分为:培育期为(幼苗、小型)、初果期为(中型)、盛果期为(大型)。
8.灌木林:灌木是指不具主干,由地面分出多数枝条,或虽具主干而其高度不超过3米。由灌木树种(含经济灌木树种)或因生境恶劣矮化成灌木型的乔木树种以及胸径小于2厘米的小杂竹丛组成的称灌木林地。
9.其他林木:除乔木林、灌木林之外的其他林木。


附件5

林芝市波密县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

附表1波密县征收土地青苗补偿费标准表

序号

青苗补偿类型

补偿标准(元/亩)

1

青稞

1920

2

春麦

3

冬麦

4

荞麦

5

土豆

6

油菜

7

玉米

8

···

说明:
1.青苗补偿费:指农作物正处于生长阶段而未能收获,因国家征收农民集体土地需要及时让出土地而致使农作物不能收获,给予土地承包者或者土地使用者补偿的费用。

2.根据补偿惯例,青苗补偿费按综合产值标准(不区分农作物品种)给予青苗补偿。

3.区分不同情况进行补偿:

   1)对于粮食、油料和蔬菜等农作物,已完全成熟,能够收获的,不予补偿;

   2)对于刚刚播种的,按其一季产值的1/3补偿工本费;

   3)对处于成长期且未成熟的,最高按一季产值补偿。


附表2波密县房屋重置价格标准表

序号

房屋补偿类型

补偿标准(元/平方米)

1

钢混(框架)

2730

2

砖混结构

2400

3

砖木结构

1760

4

石木结构

1760

5

土木结构

940

6

钢结构(轻钢)

1050

7

装配式结构

2940

说明:

房屋(建筑物)是指供人居住、工作、学习、生产、经营、娱乐、储藏物品以及进行其他社会活动的工程建筑。根据林芝市波密县房屋的特点,本文件根据房屋主要承重结构不同将房屋建筑结构分为钢混(框架)结构、砖混结构、砖木结构、石木结构、土木结构、钢结构(轻钢)六类,分类标准具体如下:

1)钢混(框架)结构:指主要承重构件全部采用钢筋混凝土制作,外围护墙和分隔内墙用轻质块材、板材的建筑,其承重结构主要有:全框架结构、内框架结构、底层框架结构、全剪力墙结构、框架剪力墙结构、核心筒结构、筒中筒结构等。

2)砖混结构:指用砖墙(或柱)、钢筋混凝土楼板和屋顶承重构件作为主要承重结构的建筑。钢筋凝土楼板分现场浇注件和预制件。

3)砖木结构:指竖向承重结构的墙、柱等采用砖或砌块砌筑,楼板、屋架等用木结构的建筑物。

4)石木结构:指由木材或主要由木材承受荷载的结构,外围护墙为石垒砌,木材通过各种金属连接件或榫卯手段进行连接和固定的建筑物。

5)土木结构:指由木材或主要由木材承受荷载的结构,外围护墙为土或土砖砌,木材通过各种金属连接件或榫卯手段进行连接和固定的建筑物。

6)钢结构(轻钢):指主要承重构件全部采用钢材制作,外围护墙和分隔内墙用轻质块材、板材的建筑。

7)装配式结构:指以预制构件为主要受力构件经装配连接而成的混凝土结构。


附表3波密县地上附着物及其他附属设施补偿标准表

附着物及其他附属设施补偿类型

单位

补偿标准(元)

围墙(m2)

乱石垒

平方米

100

土围墙

平方米

75

石砌围墙

平方米

275

砖砌围墙(24墙标准)

平方米

350

木、木刺等篱笆或棚栏围墙

平方米

35

牲畜棚

主屋侧或独立牲畜棚(无维护结构)

平方米

180

主屋侧或独立牲畜棚(简易维护结构)

平方米

250

主屋侧或独立牲畜棚(完整维护结构)

平方米

385

院(晒)坝

三合土、土坝

平方米

35

混凝土

平方米

65

石板坝

平方米

40

堡坎

条石、石堡坎

平方米

1170

砼堡坎

平方米

1430

地窖

农用窖藏地窑

平方米

70

粪池

土粪池

立方米

300

水泥、三合土粪池

立方米

1000

水池

石砌、砖砌、混凝土

立方米

2000

土水池

立方米

1800

水井

条石水井

1800

土水井

1200

坟墓

普通土、石堆坟

550

砖、石、水泥修砌、有墓碑

1560

沼气池

产气池(8立方米/口)

6000

排灌沟渠

砖石衬砌

立方米

450

土水沟

立方米

100

围墙大门

电动伸缩门(铝合金)

600

电动伸缩门(不锈钢)

550

普通铁门

平方米

350

铝合金门

平方米

400

不锈钢门

平方米

380

简易木门

平方米

200

大棚(花棚、蔬菜大棚、蘑菇棚等)

简易竹架薄膜

平方米

40

钢筋架薄膜

平方米

150

钢管薄膜

平方米

200

玻璃大棚

平方米

650

阳光房

平方米

1000

说明:
地上附着物及其他附属设施指没有形成独立功能,必须依附主建筑才能形成完整功能的建构筑物.或是为主建筑提供某一方面功能的建构筑物。地上构筑物及其他附属设施即没有形成独立功能,必须依附主建筑才能形成完整功能的建筑物;或是为主建筑提供某一方面功能的建筑,具体项目如下:
1)围墙:住宅、院落四周的砖砌、石砌围墙或竹、木、土筑篱笆,分为砖围墙、石围墙或栅栏、木篱围栏等。价格包含围墙基础、墙面装饰。按建筑材料分,按平方米计量。
2)牲畜棚:搭建在主屋侧边或后面的,为关养家畜而搭建的简易棚。
3)院(晒)坝:房前屋后的平地,用于人员活动或晾晒农产品,经过夯实或硬化的室外地面。按建筑材料分为:“三合土”、“砖、石、水泥砂浆”、“土坝”、“石板坝”等类型。
4)堡坎:用条状块石(石材)、水泥砼块等硬质块状材料在山坡、斜坡等砌筑的防止泥石、土壤滑坡的保护体。按建筑材料分为:“石堡坎”、“砼堡坎”、“砖堡坎”、“其他”等类型。
5)地窖:为贮藏薯类、蔬菜或堆放杂物等的地洞或地下室。
6)粪池:为人类排泄粪便而挖或构建的土坑、水泥粪池等。按建筑材料分为:“土粪池”、“水泥、三合土粪池”、“条石粪池”等类型。
7)水池:自行挖建,或者用石砌或砖砌或混凝土修建,具有防渗作用的蓄水设施等。
8)水井:主要用于开采地下水的工程构筑物。它可以是竖向的、斜向的和不同方向组合的,但一般以竖向为主,可用于取水、排水,也可用于注水。按建筑材料分为:“土水井”、“条石水井”等类型。
9)坟墓:为埋葬死人的墓穴和上面的坟头。按照建筑材料分为“普通土堆坟”、“砖、石、水泥修砌”等。
10)沼气池:使粪污有机物在一定温度、湿度及厌氧条件下,经厌氧菌发酵分解产生沼气(甲烷)的密闭构筑物。民用池一般在6-8立方米。
11)排灌沟渠:为灌溉或排水而挖的水道的统称。分为简易挖土排水沟,或砖或石砌沟渠等。
12)院落大门:院落的主要出入口设置的大门,通常与围墙相连,分为铁大门、铁艺门、木大门等。
13)大棚:指用竹木杆、轻型钢管或管材等材料做骨架,做成立柱、拉杆,拱杆及压杆,覆盖塑料薄膜或玻璃而成为拱圆形的棚。常见的骨架材质一般有竹、钢等。
14)玻璃彩钢房:一种以轻型钢、槽钢为骨架,以玻璃或夹芯板为墙板材料,玻璃屋顶,以标准模数系列进行空间组合,构件采用螺栓连接或焊接的阳光房;一般是临时建筑。
15)围墙、院坝、沼气池、水井等的标准单位应为立方米,但为了征地实施便于利用及方便测量,将围墙、院坝单位调整为平方米,而沼气池、水井等的单位调整为口(按当地常规规格)。
16)以上未列事项,建议按县平均水平补偿,以双方协商为主;如协商不成,可聘请专业评估公司评估确定。


附表4波密县零星和成片林木补偿标准表

林木补偿类型

生长期

生长期/尺寸说明

单位

补偿标准(元)

经济林木

苹果树

幼苗

地径小于5公分

50

小型

地径5-10公分(含5公分)

300

中型

地径10-20公分(含10公分)

600

大型

地径大于20公分(含20公分)

800

桃树

幼苗

地径小于5公分

50

小型

地径5-10公分(含5公分)

300

中型

地径10-20公分(含10公分)

600

大型

地径大于20公分(含20公分)

800

梨树

幼苗

地径小于5公分

50

小型

地径5-10公分(含5公分)

300

中型

地径10-20公分(含10公分)

600

大型

地径大于20公分(含20公分)

800

石榴

幼苗

地径小于5公分

50

小型

地径5-10公分(含5公分)

300

中型

地径10-20公分(含10公分)

650

大型

地径大于20公分(含20公分)

850

樱桃树

幼苗

地径小于5公分

50

小型

地径5-10公分(含5公分)

350

中型

地径10-20公分(含10公分)

700

大型

地径大于20公分(含20公分)

900

花椒树

幼苗

地径小于2公分

50

小型

地径2-5公分(含2公分)

100

中型

地径5-10公分(含5公分)

250

大型

地径大于10公分(含10公分)

300

核桃

幼苗

地径小于5公分

80

小型

地径5-10公分(含5公分)

350

中型

地径10-30公分(含10公分)

1000

大型

地径30-50公分(含30公分)

3000

特大

地径50-100公分(含50公分)

10000

超大

地径100公分以上(含100公分)

15000

木本植物

如杨树、柳树、柏树等

幼苗和幼树

米径小于5公分

20

小型树木

米径5-10公分(含5公分)

100

中型树木

米径10-20公分(含10公分)

200

大型树木

米径20公分以上(含20公分)

450

说明:
1.经济林木:指可结经济果的树木,如苹果树、桃树等。
2.木本植物:指根和茎因增粗生长形成大量的木质部,而细胞壁也多数木质化的坚固的植物。是草本植物的对应词。地上部分为多年生,分乔木和灌木。植物体木质部发达,茎坚硬,多年生;如下尺寸以胸径为标准。
1)幼苗和幼树:是指定植不足一年的幼苗。
2)小型树木:是指10公分以下的树木。
3)中型树木:是指10-20公分的树木(含10公分)。
4)大型树木:是指20公分以上的树木(含20公分)。
3.松、柏、杉、椿等用材树或其它名贵树木建议专项评估确定补偿价格。
4.表中补偿价格为零星林木补偿价格,补偿协议可对补偿后的被补偿林木进行约定。如补偿协议约定被补偿林木可由受补偿人自行处理,则受补偿人应按照补偿协议约定时间自行处理;超过协议约定时间未处理的视为自动放弃,由土地征收部门处置。
5.成片林木可参照零星林木的补偿价格,按每亩平均种植颗数计算补偿价格(元/亩)。


附件6

林芝市察隅县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

附表1察隅县征收土地青苗补偿费标准表

序号

青苗补偿类型

补偿标准(元/亩)

1

稻谷

3034

2

小麦

3

玉米

4

青稞

5

豆类

6

薯类

7

花生

8

.....

说明:
1.青苗补偿费:指农作物正处于生长阶段而未能收获,因国家征收农民集体土地需要及时让出土地而致使农作物不能收获,给予土地承包者或者土地使用者补偿的费用。

2.根据补偿惯例,青苗补偿费按综合产值标准(不区分不同农作物)给予青苗补偿。

3.区分不同情况进行补偿:

   1)对于粮食、油料和蔬菜等农作物,已完全成熟,能够收获的,不予补偿;

   2)对于刚刚播种的,按其一季产值的1/3补偿工本费;

   3)对处于成长期且未成熟的,最高按一季产值补偿。


附表2察隅县房屋重置价格标准表

序号

房屋补偿类型

补偿标准(元/平方米)

1

钢混(框架)

2843

2

砖混结构

2506

3

砖木结构

2054

4

石木结构

2054

5

土木结构

1278

6

钢结构(轻钢)

921

说明:

1.建筑物:指供人居住、工作、学习、生产、经营、娱乐、储藏物品以及进行其他社会活动的工程建筑。例如,工业建筑、民用建筑、农业建筑和园林建筑等。本表采用“房屋主要承重结构的材料”对房屋进行分类。

2.钢混(框架)结构:主要承重构件全部采用钢筋混凝土制作,外围护墙和分隔内墙用轻质块材、板材的建筑,其承重结构主要有:全框架结构、内框架结构、底层框架结构、全剪力墙结构、框架剪力墙结构、核心筒结构、筒中筒结构等。

3.砖混结构:用砖墙(或柱)、钢筋混凝土楼板和屋顶承重构件作为主要承重结构的建筑。钢筋凝土楼板分现场浇注件和预制件。

4.指建筑物中竖向承重结构的墙、柱等采用砖或砌块砌筑,楼板、屋架等用木结构,一般砖木结构是1—3层;通常用于农村的屋舍、庙宇、生产、仓储、饲养等,结构简易,有固定屋盖,包含基础、主体结构、内外装饰、水电安装,围护完整,空间较大。

5.土木、石木结构:指由木材或主要由木材承受荷载的结构,外围护墙分为土或石垒砌,木材通过各种金属连接件或榫卯手段进行连接和固定。这种结构因为是由天然材料所组成,受着材料本身条件的限制,因而木结构多用在低层、规模较小的建筑中,也用于仿古建筑中。

6.钢结构(轻钢):主要承重构件全部采用钢材制作,外围护墙和分隔内墙用轻质块材、板材的建筑。

7. 其他:除钢混结构、砖混结构、砖木结构、土木、石木结构以外的其他房屋结构。


附表3察隅县地上附着物及其他附属设施补偿标准表

附着物及其他附属设施补偿类型

单位

补偿标准(元/平方米)

围墙(m2)

乱石垒

平方米

100

土围墙

平方米

70

石砌围墙

平方米

260

砖砌围墙(24墙标准)

平方米

320

木、木刺等篱笆或棚栏围墙

平方米

35

牲畜棚

主屋侧或独立牲畜棚

(牛棚等)

平方米

500

院(晒)坝

三合土、土坝

平方米

35

混凝土

平方米

220

石板坝

平方米

45

堡坎

条石、石堡坎

平方米

1185

砼堡坎

平方米

1420

地窖

农用窖藏地窑

平方米

70

粪池

土粪池

420

水泥、三合土粪池

4100

水池

石砌、砖砌、混凝土

4050

土水池

420

水井

条石水井

3500

土水井

1200

坟墓

普通土、石堆坟

550

砖、石、水泥修砌、有墓碑

1500

沼气池

产气池(8立方米/口)

7140

排灌沟渠

混凝土

立方米

450

砖石衬砌

立方米

440

土水沟

立方米

90

围墙大门

铁大门(单扇)

1500

铁大门(双开)

3000

普通铁艺\铝艺双开门

平方米

500

简易木门

300

大棚(花棚、蔬菜大棚、蘑菇棚等)

简易竹架

平方米

20

钢架

平方米

60

玻璃大棚

平方米

640

玻璃彩钢房

阳光房

平方米

980

说明:

地上附着物及其他附属设施指没有形成独立功能,必须依附主建筑才能形成完整功能的建构筑物.或是为主建筑提供某一方面功能的建构筑物。地上构筑物及其他附属设施即没有形成独立功能,必须依附主建筑才能形成完整功能的建筑物;或是为主建筑提供某一方面功能的建筑,具体项目如下:
1.附属建构筑物:没有形成独立功能,必须依附主建筑才能形成完整功能的建构筑物.或是为主建筑提供某一方面功能的建构筑物。
2.牲畜棚:搭建在主屋侧边或后面的,为关养家畜而搭建的简易棚。
3.围墙:住宅、院落四周的砖砌、石垒围墙或竹、木、土筑篱笆,分为砖围墙和石围墙等。价格包含围墙基础、墙面装饰。按建筑材料分,按平方米计量。
4.院(晒)坝:房前屋后的平地,用于人员活动或晾晒农产品,经过夯实或硬化的室外地面。按建筑材料分为:“三合土”、“砖、石、水泥砂浆”、“土坝”、“石板坝”等类型。

5.堡坎:用条状块石(石材)、水泥砼块等硬质块状材料在山坡、斜坡等砌筑的防止泥石、土壤滑坡的保护体。按建筑材料分为:“石堡坎”、“砼堡坎”、“砖堡坎”、“其他”等类型。

6.地窖:为贮藏薯类、蔬菜或堆放杂物等的地洞或地下室。
7.粪池:粪池:为人类排泄粪便而挖或构建的土坑、水泥粪池等。按建筑材料分为:“土粪池”、“水泥、三合土粪池”、“条石粪池”等类型。

8.水池:自行挖建,或者用石砌或砖砌或混凝土修建,具有防渗作用的蓄水设施等。(约6立方米/个)
9.水井:主要用于开采地下水的工程构筑物。它可以是竖向的、斜向的和不同方向组合的,但一般以竖向为主,可用于取水、排水,也可用于注水。按建筑材料分为:“土水井”、“条石水井”等类型。
10.坟墓:为埋葬死人的穴和上面的坟头。按照建筑材料分为“普通土或石堆坟”、“砖、石、水泥修砌且有石碑”等。
11.沼气池:使粪污等有机物在一定温度、湿度及厌氧条件下,经厌氧菌发酵分解产生沼气(甲烷)的密闭构筑物。
12.排灌沟渠:为灌溉或排水而挖的水道的统称。分为简易挖土排水沟,或砖或石砌沟渠等。
13.院落大门:院落的主要出入口设置的大门,通常与围墙相连,分为铁大门、铁艺门、木大门等。
14.大棚:指用竹木杆、轻型钢管或管材等材料做骨架,做成立柱、拉杆,拱杆及压杆,覆盖塑料薄膜或玻璃而成为拱圆形的棚。常见的骨架材质一般有竹、钢等。
15.玻璃彩钢房:一种以轻型钢、槽钢为骨架,以玻璃或夹芯板为墙板材料,玻璃屋顶,以标准模数系列进行空间组合,构件采用螺栓连接或焊接的阳光房;一般是临时建筑。
16.围墙、院坝、沼气池、水井等的标准单位应为立方米,但为了征地实施便于利用及方便测量,将围墙、院坝单位调整为平方米,而沼气池、水井等的单位调整为口(按当地常规规格)。
17.以上未列事项,建议按县平均水平补偿,以双方协商为主;如协商不成,可聘请专业评估公司评估确定。


附表4察隅县零星和成片林木补偿标准表

林木补偿类型

生长期

生长期/尺寸说明

单位

补偿标准(元)

经济林木

核桃树

幼苗

幼果苗

24

幼树

小型果木

486

幼果期

中型果木

1841

盛果期

大型果木

10842

衰果期

大型果木

475

如桃树、梨树、油桐树等

幼苗

幼果苗

15

幼树

小型果木

245

幼果期

中型果木

529

盛果期

大型果木

1340

衰果期

大型果木

475

木本植物

如杨树、柳树等

幼苗和幼树

定植不足一年或胸径小于5公分

120

小型树木

5-10公分(含5公分)

140

中型树木

10-20公分(含10公分)

380

大型树木

20公分以上(含20公分)

580

说明:
1.经济林木:指可结经济果的树木,如苹果树、桃树等。

1)幼苗:是指定植不足半年的幼苗。

2)幼树:是指已经按成树分开栽种的及种植不足一年的幼树。

3)幼果期:根据生长年限,不同果树的幼果期年限不同。苹果、梨、柿子、红果、核桃等从定植到三年生以内;桃树、李、杏二年生以内;葡萄、枣一年生以内。

4)成果期:指产果已经2年以上的果树。

5)衰果期:指产果20年之后产量及质量均有下降、逐渐趋向衰败的果树。
2.木本植物:指根和茎因增粗生长形成大量的木质部,而细胞壁也多数木质化的坚固的植物。是草本植物的对应词。地上部分为多年生,分乔木和灌木。植物体木质部发达,茎坚硬,多年生;如下尺寸以胸径为标准。

1)幼苗和幼树:是指定植不足一年的幼苗。

2)小型树木:是指10公分以下的树木。

3)中型树木:是指10-20公分的树木(含10公分)。

4)大型树木:是指20公分以上的树木(含20公分)。
3. 松、柏、杉、椿等用材树及其它名贵树木和石榴、柑橘、枇杷、黄桃、茶树、猕猴桃等经济林木特有树种建议专项评估确定补偿价格。
4.表中补偿价格为零星林木补偿价格,补偿协议可对补偿后的被补偿林木进行约定。如补偿协议约定被补偿林木可由受补偿人自行处理,则受补偿人应按照补偿协议约定时间自行处理;超过协议约定时间未处理的视为自动放弃,由土地征收部门处置。
5.成片林木可参照零星林木的补偿价格,按每亩平均种植颗数计算补偿价格(元/亩)。

附件7

林芝市工布江达县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

附表1  工布江达县征收土地青苗补偿费标准表

序号

青苗补偿类型

补偿标准(元/亩)

1

青稞

1800

2

春麦

3

冬麦

4

荞麦

5

土豆

6

油菜

7

元根

8

.....

说明:

1.青苗补偿费:指农作物正处于生长阶段而未能收获,因国家征收农民集体土地需要及时让出土地而致使农作物不能收获,给予土地承包者或者土地使用者补偿的费用。

2.根据补偿惯例,青苗补偿费按综合产值标准(不区分农作物品种)给予青苗补偿。

3.区分不同情况进行补偿:

   1)对于粮食、油料和蔬菜等农作物,已完全成熟,能够收获的,不予补偿;

   2)对于刚刚播种的,按其一季产值的1/3补偿工本费;

   3)对处于成长期且未成熟的,最高按一季产值补偿。


附表2  房屋重置价格标准表

序号

房屋补偿类型

补偿标准(元/平方米)

1

钢混(框架)

2879

2

砖混结构

2544

3

砖木结构

2083

4

石木结构

2083

5

土木结构

637

6

钢结构(轻钢)

931

说明:

房屋(建筑物)是指供人居住、工作、学习、生产、经营、娱乐、储藏物品以及进行其他社会活动的工程建筑。根据林芝市工布江达县房屋的特点,本文件根据房屋主要承重结构不同将房屋建筑结构分为钢混(框架)结构、砖混结构、砖木结构、石木结构、土木结构、钢结构(轻钢)六类,分类标准具体如下:

1)钢混(框架)结构:指主要承重构件全部采用钢筋混凝土制作,外围护墙和分隔内墙用轻质块材、板材的建筑,其承重结构主要有:全框架结构、内框架结构、底层框架结构、全剪力墙结构、框架剪力墙结构、核心筒结构、筒中筒结构等。

2)砖混结构:指用砖墙(或柱)、钢筋混凝土楼板和屋顶承重构件作为主要承重结构的建筑。钢筋凝土楼板分现场浇注件和预制件。

3)砖木结构:指竖向承重结构的墙、柱等采用砖或砌块砌筑,楼板、屋架等用木结构的建筑物。

4)石木结构:指由木材或主要由木材承受荷载的结构,外围护墙为石垒砌,木材通过各种金属连接件或榫卯手段进行连接和固定的建筑物。

5)土木结构:指由木材或主要由木材承受荷载的结构,外围护墙为土或土砖砌,木材通过各种金属连接件或榫卯手段进行连接和固定的建筑物。

6)钢结构(轻钢):指主要承重构件全部采用钢材制作,外围护墙和分隔内墙用轻质块材、板材的建筑。


附表3地上附着物及其他附属设施补偿标准表

附着物及其他附属设施补偿类型

单位

补偿标准(元)

围墙(m2)

乱石垒

M2

100

土围墙

M2

70

石砌围墙

M2

260

砖砌围墙(24墙标准)

M2

320

木、木刺等篱笆或棚栏围墙

M2

35

牲畜棚

主屋侧或独立牲畜棚(牛棚等)

M2

385

院(晒)坝

三合土、土坝

M2

35

混凝土

M2

60

石板坝

M2

30

堡坎

条石、石堡坎

M2

1200

砼堡坎

M2

1430

地窖

农用窖藏地窑

M2

70

粪池

土粪池

M3

310

水泥、三合土粪池

M3

3100

水池

石砌、砖砌、混凝土

M3

4150

土水池

M3

430

水井

条石水井

3550

土水井

1220

坟墓

普通土、石堆坟

560

砖、石、水泥修砌、有墓碑

1520

沼气池

产气池(8立方米/口)

5100

排灌沟渠

砖石衬砌

M3

450

土水沟

M3

90

围墙大门

铁大门(单扇)

1520

铁大门(双开)

3050

普通铁艺\铝艺双开门

M2

510

简易木门

305

大棚(花棚、蔬菜大棚、蘑菇棚等)

简易木架

M2

20

钢架

M2

40

玻璃大棚

M2

650

玻璃彩钢房

阳光房

M2

1000

说明:

地上附着物及其他附属设施指没有形成独立功能,必须依附主建筑才能形成完整功能的建构筑物.或是为主建筑提供某一方面功能的建构筑物。地上构筑物及其他附属设施即没有形成独立功能,必须依附主建筑才能形成完整功能的建筑物;或是为主建筑提供某一方面功能的建筑,具体项目如下:

1)围墙:住宅、院落四周的砖砌、石砌围墙或竹、木、土筑篱笆,分为砖围墙、石围墙或栅栏、木篱围栏等。价格包含围墙基础、墙面装饰。按建筑材料分,按平方米计量。

2)牲畜棚:搭建在主屋侧边或后面的,为关养家畜而搭建的简易棚。

3)院(晒)坝:房前屋后的平地,用于人员活动或晾晒农产品,经过夯实或硬化的室外地面。按建筑材料分为:“三合土”、“砖、石、水泥砂浆”、“土坝”、“石板坝”等类型。

4)堡坎:用条状块石(石材)、水泥砼块等硬质块状材料在山坡、斜坡等砌筑的防止泥石、土壤滑坡的保护体。按建筑材料分为:“石堡坎”、“砼堡坎”、“砖堡坎”、“其他”等类型。

5)地窖:为贮藏薯类、蔬菜或堆放杂物等的地洞或地下室。

6)粪池:为人类排泄粪便而挖或构建的土坑、水泥粪池等。按建筑材料分为:“土粪池”、“水泥、三合土粪池”、“条石粪池”等类型。

7)水池:自行挖建,或者用石砌或砖砌或混凝土修建,具有防渗作用的蓄水设施等。

8)水井:主要用于开采地下水的工程构筑物。它可以是竖向的、斜向的和不同方向组合的,但一般以竖向为主,可用于取水、排水,也可用于注水。按建筑材料分为:“土水井”、“条石水井”等类型。

9)坟墓:为埋葬死人的墓穴和上面的坟头。按照建筑材料分为“普通土堆坟”、“砖、石、水泥修砌”等。

10)沼气池:使粪污有机物在一定温度、湿度及厌氧条件下,经厌氧菌发酵分解产生沼气(甲烷)的密闭构筑物。民用池一般在6-8立方米。

11)排灌沟渠:为灌溉或排水而挖的水道的统称。分为简易挖土排水沟,或砖或石砌沟渠等。

12)院落大门:院落的主要出入口设置的大门,通常与围墙相连,分为铁大门、铁艺门、木大门等。

13)大棚:指用竹木杆、轻型钢管或管材等材料做骨架,做成立柱、拉杆,拱杆及压杆,覆盖塑料薄膜或玻璃而成为拱圆形的棚。常见的骨架材质一般有竹、钢等。

14)玻璃彩钢房:一种以轻型钢、槽钢为骨架,以玻璃或夹芯板为墙板材料,玻璃屋顶,以标准模数系列进行空间组合,构件采用螺栓连接或焊接的阳光房;一般是临时建筑。

15)围墙、院坝、沼气池、水井等的标准单位应为立方米,但为了征地实施便于利用及方便测量,将围墙、院坝单位调整为平方米,而沼气池、水井等的单位调整为口(按当地常规规格)。

16)以上未列事项,建议按县平均水平补偿,以双方协商为主;如协商不成,可聘请专业评估公司评估确定。

附表4零星和成片林木补偿标准表

林木补偿类型

生长期

生长期/尺寸说明

单位

补偿标准(元)

经济林木

苹果树

幼苗

地径小于5公分(或<0.5年)

60

幼树

地径5-10公分(或0.5-1年)

300

幼果期

地径10-20公分(或1-3年)

650

盛果期

地径大于20公分(或≥3年)

850

桃树

幼苗

地径小于5公分(或<0.5年)

50

幼树

地径5-10公分(或0.5-1年)

300

幼果期

地径10-20公分(或1-2年)

600

盛果期

地径大于20公分(或≥2年)

800

梨树

幼苗

地径小于5公分(或<0.5年)

60

幼树

地径5-10公分(或0.5-1年)

300

幼果期

地径10-20公分(或1-3年)

650

盛果期

地径大于20公分(或≥3年)

850

石榴树

幼苗

地径小于5公分(或<0.5年)

60

幼树

地径5-10公分(或0.5-1年)

300

幼果期

地径10-20公分(或1-3年)

650

盛果期

地径大于20公分(或≥3年)

850

樱桃树

幼苗

地径小于5公分(或<0.5年)

50

幼树

地径5-10公分(或0.5-1年)

300

幼果期

地径10-20公分(或1-2年)

600

盛果期

地径大于20公分(或≥2年)

800

葡萄树

幼苗

0.5年

50

幼树

0.5-1年

200

幼果期

1-2年

350

盛果期

≥2年

500

猕猴桃树

幼苗

地径小于5公分(或<0.5年)

50

幼树

地径5-10公分(或0.5-1年)

300

幼果期

地径10-20公分(或1-2年)

600

盛果期

地径大于20公分(或≥2年)

800

李子树

幼苗

地径小于5公分(或<0.5年)

50

幼树

地径5-10公分(或0.5-1年)

300

幼果期

地径10-20公分(或1-2年)

600

盛果期

地径大于20公分(或≥2年)

800

花椒树

幼苗

地径小于5公分(或<0.5年)

50

幼树

地径5-10公分(或0.5-1年)

150

幼果期

地径10-20公分(或1-2年)

250

盛果期

地径大于20公分(或≥2年)

400

核桃树

幼苗

地径小于5公分(或<0.5年)

80

幼树

地径5-10公分(或0.5-1年)

300

幼果期

地径10-30公分(或1-3年)

600

盛果期

地径大于30公分(或≥3年)

1000

木本植物

杨树

幼苗和幼树

胸径<5公分

35

小型树木

胸径[5,10公分)

130

中型树木

胸径[10,20公分)

350

大型树木

胸径≥20公分

550

柳树

幼苗和幼树

胸径<5公分

40

小型树木

胸径[5,10公分)

140

中型树木

胸径[10,20公分)

380

大型树木

胸径≥20公分

580

柏树

幼苗和幼树

胸径<5公分

40

小型树木

胸径[5,10公分)

140

中型树木

胸径[10,20公分)

380

大型树木

胸径≥20公分

580

说明:

1.经济林木:指可结经济果的树木,如苹果树、桃树等。

1)幼苗:是指定植不足半年的幼苗。

2)幼树:是指已经按成树分开栽种的及种植不足一年的幼树。

3)幼果期:根据生长年限,不同果树的幼果期年限不同。苹果、梨、石榴、核桃等从定植到三年生以内;桃树、樱桃、猕猴桃、花椒二年生以内;葡萄一年生以内。

4)盛果期:指产果已经2年以上的果树。

2.木本植物:指根和茎因增粗生长形成大量的木质部,而细胞壁也多数木质化的坚固的植物。是草本植物的对应词。地上部分为多年生,分乔木和灌木。植物体木质部发达,茎坚硬,多年生;如下尺寸以胸径为标准。

1)幼苗和幼树:是指定植不足一年的幼苗。

2)小型树木:是指10公分以下的树木。

3)中型树木:是指10-20公分的树木(含10公分)。

4)大型树木:是指20公分以上的树木(含20公分)。

3.松、柏、杉、椿等用材树或其它名贵树木建议专项评估确定补偿价格。

4.表中补偿价格为零星林木补偿价格,补偿协议可对补偿后的被补偿林木进行约定。如补偿协议约定被补偿林木可由受补偿人自行处理,则受补偿人应按照补偿协议约定时间自行处理;超过协议约定时间未处理的视为自动放弃,由土地征收部门处置。

5.成片林木可参照零星林木的补偿价格,按每亩平均种植颗数计算补偿价格(元/亩)。

                                                               

抄送:市委各部委,中、区直各单位,林芝军分区,武警林芝支队、     

      消防救援支队、边境管理支队、森林消防支队、反恐林芝支队,

      各人民团体,城市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林芝农垦嘎玛农业有限公司、

      林芝农垦察隅农场有限公司、林芝农垦易贡茶业有限公司

        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监委,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

 林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4月1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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