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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林芝市关于推进“四好农村路”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 2020年12月11日 16时4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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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

《林芝市关于推进“四好农村路”发展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林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1月24日

林芝市关于推进“四好农村路”发展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好农村路”建设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和《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四好农村路”发展的实施意见》(藏政办发2020〕11号)精神,进一步推进全市“四好农村路”建设,加快全市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养护、运营全面协调发展,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和中央第七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决策部署,坚持政府主导、改革创新、民生优先、统筹推进、安全第一的原则,优化农村公路路网结构,加快农村交通运输转型升级,提升农牧区交通运输普遍服务能力,推进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建设,切实把农村公路建好、管好、养护好、运营好,为全市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提供坚实的交通运输保障。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领导,推动完善党委领导、政府主导、行业指导、部门联动的工作机制,进一步夯实县(区)政府主体责任;坚持农牧民主体地位,尊重农牧民意愿,不断增强农牧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坚持改革创新,破除制约高质量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坚持绿色发展,实现路与自然和谐共生;坚持统筹推进,促进农村公路与产业融合发展。

(三)发展目标

2022年,实现农村公路列养率达到100%。

2025年,力争实现具备条件的乡镇、建制村通硬化路和通客车、农村公路等级公路比例达到90%以上,基本消除农村公路危桥。建管养运可持续发展长效机制基本建立,治理能力和水平显著提高,物流体系基本完善,运输服务品质显著提升,农村交通条件和出行环境得到明显改善,基本建设成布局合理、连接城乡、安全畅通、服务优质、绿色经济的农村公路网络。

2030年,农村公路等级大幅度提升,具备条件的自然村通硬化路,全面建立体系完善、运行高效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农村公路全面实现品质高、网络畅、服务优、路域美,有效支撑交通强区、交通强市建设,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提供强有力支撑。

二、工作重点

(一)实施“脱贫攻坚补短板工程”

1.加快推进农村公路提档升级。充分发挥规划引领作用,统筹规划、分期实施,坚持因地制宜、以人为本,有序推进低等级公路升级改造,使农村公路建设与优化城镇布局、经济社会发展和广大农牧民群众安全便捷出行相适应。

2.大力实施交通基础设施脱贫攻坚补短板工程,遵循《西藏自治区农村公路网规划-林芝分规划》(2017-2025年),加强行业规划与林芝市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自然保护地规划、生态保护红线规划、乡村振兴战略规划等其他规划衔接,进一步提高规划可实施性。

3.加快推进撤并建制村通硬化路建设,编制上报《林芝市撤并建制村计划表》,解决巴宜区百巴镇百拉村等14个撤并建制村通畅问题。加快推进人口规模较大(20户及以上)自然村道路通畅建设工作,将其纳入“十四五”发展规划,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有力支撑。

(二)实施“乡村振兴促发展工程”

1.推进“农村公路+产业”融合发展,与旅游、产业发展有效衔接,实现重点产业、园区、旅游景区有等级公路连接。

2.推广组合开发农村公路与乡村特色产业基地、旅游业景区、田园综合体、特色小镇、农林牧场、乡村旅游等产业项目,完善农村公路绿道、步道和自行车专用道等慢行系统,鼓励在农村公路路侧设置驿站、自驾车房车基地等设施,促进乡村旅游、休闲度假等农村新业态发展。

3.开展农村公路路域环境及路容路貌整治,开展公路沿线绿化及沿途村镇美化建设,推进“路田分家”“路宅分家”,全面清理路域范围内的垃圾及非公路标志,定期组织群众性养护活动,实现路面常年整洁无杂物,边沟排水通畅无淤积堵塞,不断创造生态宜居的农牧区交通环境。

4.引导农村公路设计结合旅游需求设置休息区、观景台,做到公路与沿线周边乡村风貌、田园风光充分融合。

5.建设宜居宜业宜游的“美丽农村路”,原则上各县(区)每年打造1-2条“美丽农村路”。

6.力争在“十四五”实现所有剩余未通畅乡(镇)、建制村通硬化路,打通县、乡道断头路,加大牧场、产业、旅游资源道路建设,大力推进危桥改造和生命安全防护工程建设,以公路建设进一步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促进农牧区经济发展,提升农村公路运行的安全性和舒适性,满足广大农牧民群众生产、生活对公路基础设施不断增长的需求,形成内联外通的农村公路网骨架,全面提高农村公路通行能力和整体服务水平。

(三)实施“凝聚民心助增收工程”

1.鼓励采取以工代赈等方式组织村道管养工作,用好用活以工代赈政策,带动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和需继续巩固的已脱贫人口及农村低收入群体参与农村公路建设、养护。

2.按照“政府投资400万以下、农牧民施工企业(队)可承建的项目,原则上交由其实施,并确保施工企业(队)中我市农牧民占80%以上”相关要求,继续将农村公路投资规模较小、技术要求不高的一般项目按照基本建设程序,交由项目当地农牧民施工企业(队)实施。各县(区)项目按照相关要求统一执行。

3.在满足施工要求的情况下,优先使用当地劳动力,优先向当地农牧民群众购买满足施工标准的砂石材料,优先租赁当地工程机械,不断增加农牧民群众家庭收入。

4.落实“七公开”制度,引导农牧民群众参与农村公路工程监督和项目验收。

(四)实施“统筹城乡优服务工程”

1.推进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发展,推动运输服务提质升级,建立优质高效、开放共享的运输服务体系。推动实现2020年林芝市具备条件的乡镇、建制村通客车率达到100%的工作目标,积极推动城乡客运一体化发展。

2.做好全市农村客运发展近远景规划,摸透家底,全市以县(区)为单位,结合县域经济文化、旅游特色,将目前已开通农村客运班线和已通乡镇、建制村,未通乡镇、建制村,具备条件和不具备条件乡镇、建制村,全部列入统筹规划,明晰细化任务方案,制作农村客运作战布局图,建成科学合理覆盖全市的具有县域文化特色的农村客运网络,形成辐射衔接转运市内外、区内外客运的农村客运网络,为实施美丽乡村建设、乡村振兴战略保驾护航。

3.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加强农村客运市场管理,建立客运公司相应的服务承诺考核制度和区域客运市场退出机制。充分发挥村民和村级组织对农村客运的监督,建立“公平、公正、公开和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农村客运市场。

4.各县(区)交通运输部门结合本县(区)实际,实施“一村(乡)一策”,因地制宜选择农村客运运营模式。鼓励有条件的县(区)实施农村客运公交化改造和城市公交向农村延伸。鼓励经营干线客运为主的运输企业参与农村客运经营。鼓励农村客运按照“一县一公司”的区域经营模式。鼓励灵活采取通班车(定线日班车、隔日班车、周班车、赶集班车、错高峰班车等)、公交车、非定线巡游包车或者提供预约定制服务等多种方式,方便群众出行。对需求严重不足的地区,可推广农村客运片区经营模式或开通预约响应式农村客运。

    5.充分发挥二级货运站“运输组织、中转换装、装卸储存、多式联运和运输代理、货运信息、综合服务”六大功能,以二级货运站为中心,辐射带动全市县、乡客运站和综合服务站为主的物流服务网点体系建设与发展,更好地方便群众出行和助力农村物流发展。

6.根据实际需求因地制宜拓展县级客运站物流服务工程,拓展乡镇综合运输站的邮政快递中转及收投服务功能,鼓励农村客运车辆代运邮(快)件、报刊进村。

7.推行“多站合一”综合运输服务站建设,加强交通运输、商贸流通、供销、邮政等物流资源与电商、快递等企业物流服务网络和设施的共享衔接。

8.建立城乡一体的物流配送体系和服务体系,畅通农产品进城和消费品下乡物流配送渠道。

9.加强冷链配送网络建设,构建惠及城乡的冷链配送体系。

(五)实施“长效机制强管养工程”

1.加快建立农村公路管理养护长效机制,结合实际制定《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各县(区)进一步落实农村公路养护管理主体责任,推行“一所多站”的养护管理模式,建立县、乡农村公路管理机构,负责县道、乡道、村道(专用公路)的养护、运输、安全、路政等管理工作,力争2022年各县(区)“一所多站”设置率达100%。

2.各县(区)将农村公路养护资金及管理机构运行经费和人员支出纳入一般公共财政预算。农村公路日常养护总额不低于以下标准:县道每年每公里10000元,乡道每年每公里5000元,村道每年每公里3000元。成品油税费改革新增收入替代原养路费部分的15%用于农村公路工程养护。各县(区)建立稳定的长效增长机制,对农村公路养护资金实行专项管理、专款专用,确保资金到位及时、使用规范。

3.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考核办法》,加强市对县、县对乡的考核,建立“市级督查、县级季度检查、乡镇每月自查”的督查机制,以及考核结果与农村公路发展资金安排相挂钩的考核机制。各县(区)在2020年底前将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纳入县级政府年度工作目标考核中,确保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落实到位。

4.全面推行县、乡、村三级农村公路路长制,明确相应机构承担路长制运行的日常工作。2020年底前,各县(区)制定完善符合本县(区)实际的《农村公路路长制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

5.加快推进农村公路养护市场化改革,推广专业化养护和群众养护相结合的养护模式,大中修等专业性工程逐步通过市场化运作交由专业养护队伍承担,鼓励各县(区)成立养护公司、乡(镇)成立养护专业合作社,推动养护作业向市场化、专业化方向发展。针对日常保洁、绿化等非专业项目,鼓励通过分段承包、定额包干等模式,吸引沿线群众参与。

6.鼓励采用“建养一体化”模式,推广应用工艺成熟、低成本、操作简单的标准化养护技术。

7.将养护公示牌与路长公示牌相结合,设立养护公示牌,力争2021年前农村公路及桥梁养护公示牌设置率达到100%。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确保推进“四好农村路”发展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成立林芝市推进“四好农村路”发展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长: 市委常委、副市长

副组长: 市政府副秘书长

市交通运输局党组书记

员: 市发展改革委主任

         市财政局局长

            市自然资源局局长

         市林草局局长

        洛桑群培市生态环境局局长

        土丹洛桑市水利局局长

        旦增桑珠市旅游发展局局长

            市应急管理局局长

   市公安局副局长

巴宜区区长

        才旺尼玛米林县县长

         工布江达县县长候选人

            波密县县长

         朗县县长

         察隅县县长

         墨脱县县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交通运输局。刘正伟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张洪伟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全市“四好农村路”建设的统筹规划、政策研究、综合协调、宏观管理等工作。各县(区)政府是推进“四好农村路”发展的责任主体,及时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制定符合本县(区)实际、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做到任务清晰、责任明确、落实有力,推动“四好农村路”建设扎实开展。

(二)强化要素保障

建立以中央专项资金和自治区级补助资金支持,地(市)、县(区)投入、多渠道筹措的多元化投资模式,保障农村公路建管养运基本资金投入。加大一般债券、整合涉农扶贫资金用于农村公路建设的力度,在不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的前提下,争取金融机构支持,积极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各县(区)政府整合资源,统筹行业、社会等力量,形成促进“四好农村路”建设的合力。加强资金使用监管,做好资金的审计、检查工作,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进行审计和监督。建立农村公路建设绿色审批通道,加快办理“四好农村路”涉及林地、草地和自然保护地的审核审批工作。

(三)抓好责任落实

各县(区)政府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将“四好农村路”建设纳入政府年度目标考核范围,加大对“四好农村路”建设工作的监督考核力度,重点对责任落实、建设力量、工作效率、资金到位、路况水平等情况进行监督考核。

(四)加强宣传引导

市、县(区)两级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好农村路”建设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大力做好农村公路建设发展的学习宣传工作,深入实施“5·26我爱路”宣传日宣传活动,不断增强基层群众爱路护路意识,引导社会各界支持、参与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工作。同时,总结好、宣传好、发挥好“四好农村路”在服务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等方面的作用和典型事迹,为“四好农村路”健康可持续发展营造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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