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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林芝市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

  • 2020年08月21日 18时2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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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

《林芝市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指导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林芝市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

共同体建设指导意见

为推动健康林芝建设,充分调整优化卫生资源配置,切实提高县域内医疗卫生服务水平,更好实施分级诊疗和满足群众健康需求。根据《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县域综合医改工作的指导意见》(藏政办函〔201980号)文件精神,全面推进我市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构建优质高效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做好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以下简称医共体)建设制定如下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全国、全区卫生与健康大会精神,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满足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医疗服务需求为目标,整合县域医疗卫生资源组建紧密型医共体,构建县域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和分级诊疗新格局,完善县域内卫生健康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提高服务水平和管理能力,为群众提供方便快捷的健康服务,全面提高人民健康水平。

二、基本原则

(一)政府主导,保障公益。把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坚持政府主导,落实政府规划、指导、协调、监管、宣传等职能,根据区域内医疗卫生资源结构布局和群众健康需求,加快推进医共体建设;强化政府办医责任,完善体制机制,落实财政投入,加强管理、提升能力、优化流程,努力为群众提供优质、方便、经济的医疗卫生服务。切实维护和保障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的公益性。

(二)科学定位,统筹推进。坚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防结合的功能定位,医共体内成员单位的职责任务原则上保持不变。建立医疗卫生机构分工协作机制,资源共建共享、管理同质同标、服务优质高效。医共体牵头医疗机构重点承担急危重症患者的救治和疑难复杂疾病向上转诊服务,统筹管理医共体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常见病、多发病诊疗服务,重点为诊断明确、病情稳定的慢性病患者、康复期患者提供连续性医疗卫生服务,并按要求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三)转变观念,提升能力。牢固树立大卫生、大健康理念,推动以“病人”为中心向以“健康”为中心转变。统筹改革县域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体制,整合县域医疗卫生资源,推进县域医疗卫生资源共享,促进优质医疗卫生资源下沉到基层。改革完善县域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加强县乡一体、乡村一体管理,推行县域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整体绩效,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

三、工作目标

2020年,七县(区)全部推行医共体建设,初步建成目标明确、权责清晰、运行有效的分工协作机制,基本实现人事、资产财务、业务、绩效考核、药械供应保障、党建“六个一体化管理”,资源利用效率明显提升,服务能力明显增强,服务项目不断增加,力争县域内就诊率达到90%以上。

四、工作内容

(一)完善县域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1.加快推进医共体建设。由各县(区)人民政府牵头,成立医共体管理委员会,统筹履行对医共体的规划、投入和监管等职责。县(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充分履行政府办医的领导责任、保障责任、监管责任,实现政事分开、管办分离。各县(区)组建以县(区)人民医院为龙头、乡(镇)卫生院为成员单位的医共体。医共体内明确唯一法定代表人,成立医共体理事会,对医共体实施行政、人事、业务、财务、药品耗材、绩效、信息、质量、考勤等统一管理。医共体内通过制定章程,规定牵头医院与其他成员单位的责任、权利和义务,明确利益共享。

2.加强医联体建设和县乡村一体化管理。充分发挥林芝市人民医院、林芝市藏医院的作用,与各县(区)人民医院、藏医院组建医联体,通过专科共建、临床带教、业务指导、教学查房和项目协作等多种方式,提升各县(区)人民医院、藏医院医疗服务能力与管理水平。加快推进县乡村一体化管理,在建章立制、技术规范、人员培训等方面统一标准、统一管理。在医共体内统筹推行人、财、物一体化管理。

3.完善医疗卫生资源配置。在医共体内实行行政管理、业务管理、后勤服务、信息系统等统一运作,提高服务效率,降低运行成本。医共体内实行药品耗材统一管理和采购配送等。鼓励以县(区)为单位,建立开放共享的影像、心电和医学检验等,推动基层检查、上级诊断和区域互认。加强医共体内部床位、设备、编制的统筹使用,实现资源共享。

4.加强信息化建设。加快医共体内各成员单位信息化建设,推进信息系统融合,实现对医疗服务、公共卫生服务、财政管理、人事管理和绩效管理等的技术支撑。加快“智慧”林芝建设,推进医疗卫生信息共享,提升医疗卫生机构协同服务水平和政府监管水平。发展远程医疗服务,以县(区)医院为纽带,向下辐射乡(镇)卫生院,向上与对口帮扶三级医院、林芝市人民医院等进行远程医疗系统对接。

(二)深化体制机制改革

5.推进管理体制改革。在县级党委政府领导下,县(区)卫生健康委要充分发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牵头推进职责,会同组织部、发展改革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医保局等部门及医共体成员单位等利益相关方代表参与的领导小组,统筹医共体的规划建设、投入保障、人事安排和考核监管等重大事项。完善医共体内部决策和制约机制,发挥党组织核心作用和职代会的民主监督作用,针对重大决策、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实施制定切实可行的流程和议事决策制度。严格落实各项核心制度,逐步完善医务人员内部评价制度,用制度管理医共体运行各个环节,营造良好氛围,促进医共体健康持续发展。

6.推进人事制度改革。县(区)人民医院主要负责人、其他班子成员和乡(镇)卫生院负责人由县(区)组织部门在结合县(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意见的基础上提出人选建议,报县(区)委研究任免;县(区)人民医院科室负责人由县(区)人民医院提出人选建议,报县(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研究任免。医共体内县(区)人民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编制由医共体统筹使用。医共体内人员实行岗位管理,按照“按需设岗、人岗相适”的原则,建立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灵活用人机制。充分落实医共体在人员招聘、内设机构、岗位设置、中层干部聘任、内部绩效考核、收入分配、职称聘任等方面的自主权。推进医共体内人员合理轮岗、有序双向流动。

7.推进薪酬制度改革。在保证财政原有投入渠道不变的基础上,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卫生健康大会上提出的“两个允许”的要求和《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藏党办发〔201416号)文件精神,县(区)、乡(镇)医疗机构业务收入可主要用于绩效奖励。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激励导向作用,建立符合医疗卫生行业特点的薪酬制度,合理提高医务人员薪资水平,医共体牵头单位要制定完善绩效考核办法,以岗位为基础,以绩效为核心,打破单位、层级和身份区别,建立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内部分配机制,并与药品、耗材和检查检验收入脱钩。积极建立医共体各成员单位负责人奖惩制度(目标责任制)。

(三)提升服务能力和质量

8.加强医疗服务能力建设。加强县(区)人民医院重点学科和专科专病建设,统筹发展医共体其他成员单位医疗技术,防止县(区)人民医院一家独大造成新的发展不平衡。根据人口结构变化和群众疾病诊治需求,合理确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发展目标和能力标准,因地制宜加快发展,满足常见病、多发病诊治服务需求,鼓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新技术。

9.加强医疗质量管理。建立医疗质量管理体系。医共体内各医疗机构在规章制度、技术规范、人员培训、质量控制等方面执行统一标准。落实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规范基层医疗机构医疗技术操作,县(区)人民医院承担医共体内成员单位的医疗质量监管,逐步实现医共体内医疗质量的同质化。

10.促进医防融合。建立以家庭医生为主体、全科专科有效联动、医防有机融合的服务模式。扎实开展健康教育、重点人群健康体检、妇幼保健、计划免疫等工作,加强慢性病患者管理,按要求落实重大公共卫生服务任务。落实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巡回诊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有效衔接,促进由“治已病”为重点向“治未病”和“治已病”并重转变。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加强与医共体的协作配合,做好技术指导、培训和业务管理,推进疾病三级预防和连续管理。

(四)建立健全保障机制

11.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加强“三医”联动,积极配合医保部门推进医药、医保改革,完善医保付费方式,鼓励按照总量控制、结构调整、有升有降的原则,动态调整医疗服务价格,逐步理顺医疗服务比价关系,并做好与医保支付、医疗控费和财政投入等政策的衔接,确保医共体良性运行、医保基金可承受、群众负担不增加。

12.落实财政投入经费。根据医共体建设发展需要,重点加大对医共体内基本建设、大型设备购置、信息化建设和基层医疗服务体系建设的投入力度;要对医共体内所属机构的补偿政策和投入方式不变,依据公立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补助政策,原渠道足额安排对医共体成员单位的补助资金。由医共体统筹管理和使用,年初预拨部分工作经费,绩效考核后按考核结果拨付。医共体内财务实行统一管理、集中核算。加强医共体的内审管理,自觉接受审计监督。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建立由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牵头,分管负责同志具体负责,县(区)卫生健康委、财政、医保等相关部门协同的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组织推进机制。认真制订实施意见和工作指导意见,完善配套措施,把医共体建设作为深化医改的重要内容和强基层的有力举措。县(区)级卫生健康委员会重点加强对医共体的监督、考核和指导。

(二)完善政策保障。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职,大力支持指导开展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建立健全部门协作机制,加强制度保障,深化药品供应保障、医疗服务价格和医保支付方式等协同改革,创新人事、编制、职称、薪酬等管理方式,不断完善医共体的运行机制和发展模式。

(三)做好监测评估。建立完善监测评估制度,重点监测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升、优质医疗卫生资源下沉、医保基金使用、公共卫生任务落实等方面的情况,加大县域就诊率、基层诊疗占比、双向转诊数量和比例、慢性病患者健康改善以及医保基金县域内支出率、医保基金县域内基层机构支出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落实情况等指标的权重。

(四)强化宣传培训。大力开展县域医共体建设管理人员和医务人员的政策培训,进一步统一思想、凝聚共识。加大宣传力度,深入发掘和培育典型,宣传推广一批先进单位和优秀个人,为紧密型医共体建设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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