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
  • 索引号
  • 主题分类
  • 发布机构
  • 成文日期
  • 文号
  • 发文字号
  • 公文种类
  • 主题词

林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充实林芝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 2020年07月08日 12时59分
  • 分享到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

    为有序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根据《西藏自治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关于推广福建省和三明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经验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藏医改发〔2020〕1号)文件要求,经市政府研究,拟调整充实林芝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组  长:旺    堆     市委副书记、市长

    副组长:赵    俊     市政府副市长

    成  员:王 晓 松     市政府党组成员、秘书长

           安 来 天     市政府副秘书长

          徐 继 军     市委组织部副部长、编办主任

          扎西洛布     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王 长 江     市委网信办主任

          唐 拥 军     市发展改革委主任

          李 继 承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局长

          王 增 旺     市财政局局长

         边巴卓玛     市卫生健康委党组书记

         王 洪 举     市卫生健康委主任

         唐 开 彬     市商务局局长

         郭 全 学     市市场监督局局长

         蒲 前 亨     市医保局局长

         柏    平     市民政局局长

         巴桑次仁     市教育局局长

         熊 义 东     市统计局局长

         张 秋 生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局长

         陆 传 刚     市政府国资委主任

         夏 世 红     市总工会主席

         陈 建 国     市残联副理事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卫生健康委,由边巴卓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徐继军、唐拥军、王增旺、蒲前亨、王洪举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领导小组负责全面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市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各项决策部署,统筹推进我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研究制定医改工作的重大方针、政策、措施。

领导小组办公室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研究提出林芝市贯彻国家、自治区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意见的建议;督查落实领导小组会议议定事项;建立市内各部门协调沟通和向自治区医改办的衔接汇报机制,及时上报我市医改动态信息,向市内各相关部门传递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相关指示要求;收集群众对医改的意见和建议;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有变动,由接任工作的同志自行接替,经办公室备案后不再另行发文。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