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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芝市医疗保障局2020年度部门预算

  • 2020年01月20日 17时47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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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林芝市医疗保障局概况

一、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二、部门职责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林芝市医疗保障局2020年度部门预算明细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部门收支总表

七、部门收入总表

八、部门支出总表

第三部分林芝市医疗保障局2020年度部门预算数据分析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林芝市医疗保障局概况

一、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林芝市医疗保障局2020年度预算公开包括以下单位数据:

医疗保障局机关(全额拨款行政单位)

核定行政编制10人。现有人员20人(含事业)。

二、部门职责和机构设置

(一)部门职责

根据中共林芝市委员会办公室 林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林芝市医疗保障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林委办〔2019〕36号),林芝市医疗保障局承担以下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划和标准,拟订医疗保障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草案、政策、规划和标准并组织实施。

(二)贯彻实施自治区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三)组织制定市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完善动态调整机制,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组织拟定并实施市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方案。

(四)组织制定市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疗保障目录和支付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制定市医疗保障目录准入谈判规则并组织实施。

(五)组织制定市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建立市医疗保障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六)制定市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并监督实施,推进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平台建设。

(七)制定市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市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疗保障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市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八)负责市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组织制定和完善市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

(九)完成市委和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职能转变。市医疗保障局应完善全市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建立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确保医保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减轻医药费用负担。

(十一)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的有关职责分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医疗保障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二)部门机构设置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档案、机关财务、资产管理等工作。承担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劳动工资、教育培训和队伍建设等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党群、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等工作。拟订全市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经费预决算、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全市医疗保障系统有关项目的管理。推进市医疗保障信息化建设。汇总审核市医疗保险基金、生育保险基金、医疗救助资金预决算草案。编制市离休干部、十八军(四路进藏)退休老同志和其他特殊人群医疗保障资金预决算草案。拟定市医疗保障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草案、政策、规划和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规范性文件审核工作,承担医疗保障政策宣传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

(二)医药价格、招标和待遇保障科。拟订市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并组织实施,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拟订市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配送及结算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推进招标采购平台建设。拟订市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拟订市离休干部、十八军(四路进藏)退休老同志和其他特殊人群医疗保障待遇政策。统筹推进市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制度。拟定市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

(三)基金与医药管理科。贯彻实施自治区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市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建立健全市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疗保障支付范围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规范医疗保障经办业务,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拟订市医疗保障目录和支付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制定市医疗保障目录准入谈判规则并组织实施。拟订定点医药机构服务协议和支付管理、异地就医管理办法和结算政策。组织推进市医疗保障支付方式改革。组织开展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技术的经济性评价。

第二部分

林芝市医疗保障局2020年度预算明细表

(表格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林芝市医疗保障局2020年度部门预算数据分析

一、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总体说明。

林芝市医疗保障局2020年预算总收入550.38万元,财政拨款收入550.38万元。预算总支出550.3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438.68万元, 项目支出预算111.7万元。

二、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一)2020年预算收入550.3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收入占预算收入的79.7%;项目支出收入占预算收入的20.3%。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主要用于医疗保障局人员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20年度支出数为42.71万元;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主要用于医疗保障局人员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缴费支出,2020年度支出数为2.14万元。

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和公务员医疗补助(项),主要用于医疗保障局人员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2020年度支出数为27.26万元。

3.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全市打击欺诈骗取医疗保险基金举报奖励及相关工作经费、城居医疗保险系统维护费及网络租赁费、医保业务档案管理工作经费、医保卡制卡经费、党建经费和定点医疗机构及药店监管专家聘请经费(项),主要用于行政运行、全市打击欺诈骗取医疗保险基金举报奖励及相关工作、城居医疗保险系统维护费及网络租赁、医保业务档案管理工作、医保卡制卡、党建和定点医疗机构及药店监管专家聘请支出,2020年度支出数为446.76万元。

4.住房公积金支出(类),主要用于医疗保障局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2020年支出数为31.51万元。

三、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医疗保障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438.6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07.3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日常公用经费31.3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四、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医疗保障局三公经费当年财政拨款预算11.72万元其中,2020年公务接待费2.4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24万元。

五、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支出。

六、2020年度收支预算情况总体说明。

林芝市医疗保障局2020年预算总收入550.38万元,财政拨款收入550.38万元。

2020年预算总支出550.38万元。其中:2020年基本支出预算438.68万元;2020年项目支出预算数111.7万元。

七、关于部门收入总表的说明

林芝市医疗保障局2020年预算总收入550.38万元,财政拨款收入550.38万元。

、关于部门支出总表的说明

2020年预算总支出550.38万元。其中: 2020年基本支出预算438.68万元;2020年项目支出预算数111.7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附件:2020年度林芝市本级部门预算公开明细表林芝市医疗保障局2020年预算明细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其他收入:指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以外的收入。主是按规定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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