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数据开放 / 主题分类 / 道路交通

启用福清河单行道及城区其他道路智能交通抓拍系统的通知

  • 2018年12月22日 19时20分
  • 分享到

为规范我市城区行车秩序、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促进市民文明出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105号令)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随着城区白改黑工程标线施画完毕,林芝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根据我市实际道路情况,决定启用福清河单行道及城区其他道路智能交通抓拍系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启用时间

1、试运行阶段为2018年12月24日-2019年1月24日。

2、正式启用时间为2019年1月25日零时。

二、抓拍具体点位

1、新建点位:福清河单行道;

2、原有道路智能抓拍点位:广东路与福建路路口、广东路与平安路路口、广东路与德吉路路口、八一大街与平安路路口、八一大街与德吉路路口、八一大街和谐路与滨河大道路口、广州大道与平安路路口、广州大道与德吉路路口、广州大道与和谐路路口、广州大道与尼池路路口、双拥路与珠海路路口、双拥路与广州大道路口、双拥路与德吉路路口、双拥路与广福大道路口、双拥路巴吉路与福州大道路口、白玛岗路与青年路路口、迎宾大道与尼池路路口、迎宾大道与白玛岗路路口、迎宾大道与巴吉路路口、工布民俗街与福州大队路口、白玛岗与巴吉路路口。

    三、抓拍范围

机动车不按导向车道行驶、机动车不按信号灯指示行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机动车逆向行驶、不按规定掉头、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乘坐人员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驾车接拨手持电话等交通违法行为。

城区所有智能交通抓拍系统从2019年1月25日零时正式启用后,将对通行的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拍摄取证并依法处理。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共同维护良好的道路交通秩序,确保交通安全、畅通、有序。

  特此公告  

                                      林芝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18年12月22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