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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育创新主体 提升企业科研诚信及自主研发能力

  • 2025年06月23日 17时3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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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作为市场经济的主体,是创新的核心力量,市科技局积极培育创新主体,提升企业自主研发能力,推动林芝高质量发展、促进改革开放先行。

一、强化政策辅导、推动企业创新发展。为落实企业创新主体责任,规范科技项目申报,积极创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推进科技金融落实落地,市科技局邀请自治区科技厅生产力促进中心相关领导、专家赴林芝开展林芝市科技计划项目和科技型企业申报培训会,全市各创新型企业代表、7县(市、区)科技局负责人等50余人参加线上或线下会议。会上,从科技计划项目、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申报和科技金融支持政策进行解读,各参与单位进行深入交流,进一步夯实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增强企业投入研发经费积极性,为企业康健有序发展奠定扎实基础。

二、加大投入力度,助力企业健康发展。为贯彻落实市委经济工作会议、市政府工作报告精神,落实市委“11364”发展要求和“两地五区”建设目标。市科技局2025年度第一批立项支持17个科研项目,投入资金2296.16万元。其中支持西藏鼎峰环保产业科技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西藏野驴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西藏藏鲜达食品有限公司等11家企业,通过“政产学研用”相结合的组织形式,开展各领域技术攻关。投入资金1559.77万元,立项支持《固废垃圾的资源化处理技术及装备示范》《雪莲花人工种植及提取物在化妆品中的研发》《西藏特色畜产品高值化关键技术研究与产业化生产示范》11个科研项目,占总立项金额67.9%。

三、出台惠企政策,鼓励企业自主研发。为进一步激发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出台林芝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林芝市推广首台套产品应用行动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惠企政策(林政发〔2025〕)13号。支持技术装备成套设备或单台设备、首批次重点新材料产品、首版次软件产品给予奖励措施。

四、筑牢科技诚信基石,守护创新发展未来。为加强维护科技诚信,科研机构应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对科研项目从立项到结题的全过程监督,科研人员自身要坚守道德底线,将科技诚信内化为科研活动的自觉行动,以敬畏科学的态度对待每一项科研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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