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芝市应急管理局关于“5·12”防灾减灾宣传活动有关工作询价的公告
- 2025年03月25日 15时5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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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我局拟对“5·12”宣传咨询日舞台背景墙搭建、横幅悬挂、宣传资料(含宣传品)等相关事宜面向社会公开询价,诚邀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报价。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
“5·12”防灾减灾宣传活动项目。
(二)项目内容
林芝市应急管理局“5·12”防灾减灾宣传周宣传工作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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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 |
数量 |
单位 |
备注 |
1 |
舞台搭建 |
1 |
项 |
|
2 |
背景广告 |
30 |
㎡ |
|
3 |
横幅 |
7 |
条 |
0.9m*15m |
4 |
宣传手册 |
2200 |
本 |
|
5 |
防灾减灾周主题折页 |
4600 |
本 |
|
6 |
长柄雨伞 |
100 |
把 |
|
7 |
纸杯 |
300 |
提 |
|
8 |
笔记本 |
300 |
本 |
|
9 |
签字笔 |
330 |
支 |
|
10 |
毛巾 |
180 |
条 |
|
11 |
抽纸 |
100 |
提 |
|
12 |
数据线 |
200 |
条 |
|
(三)项目预算
限价5万元(含运输、安装调试等),该价格为完成本项目的全部价款,报价超过此上限为无效报价。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及在市场监管局注册的独立经营资质;
(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经营执照等证明文件;
(三)近三年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税收违法黑名单;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网站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资料递交
(一)报价文件内容
报价单、报价人有效的企业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企业对公账户复印件、报价人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复印件。以上所有报价文件都必须加盖企业公章,否则视为无效报价处理。
(二)报价文件提交方式
纸质文件密封递交至林芝市应急管理局四楼综合减灾科。
(三)报名时间
2025年3月25日至2025年3月31日下午18时,逾期不再受理。
四、供应商确定
综合考量各供应商资质和报价等情况,好中选优,确定一家公司承接。
五、联系电话
0894-5818508
六、其他说明
(一)本次询价公告解释权归林芝市应急管理局所有;
(二)未中标单位不另行通知,报价文件不予退还。
林芝市应急管理局
2025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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