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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典型案例公布

  • 2024年09月27日 15时4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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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林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严格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监管“四个最严”要求,突出抓好食品安全领域整治,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关注关切的食品安全问题,依法查处食品安全领域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为持续开展好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进一步震慑违法者、警示经营者,林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现公布一批食品领域案件查办典型案例:

1.林芝市某纯净水有限公司未取得食品生产许可生产包装饮用水案

林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开展日常执法检查时,发现林芝市某纯净水有限公司未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擅自生产包装饮用水,执法人员依法查封。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林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处以罚款50000元和没收违法所得1278元的行政处罚。

2.林芝某纯净水有限责任公司生产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包装饮用水案

经抽样检验,林芝某纯净水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4月14日生产的批次包装饮用水检验结论为不合格。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规定,林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处以罚款20000元和没收违法所得4712元的行政处罚。

3.西藏林芝某特色产品经贸有限公司出租、出借食品生产许可证案

林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开展日常执法检查时,发现西藏林芝某特色产品经贸有限公司《食品生产许可证》出租给第三方公司经营。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规定。依据《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林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处以罚款15000元的行政处罚。

4.巴宜区某纯净水厂经营不符合国家标准包装饮用纯净水案

经抽样检验,巴宜区某纯净水厂销售的2024年4月14日生产的批次包装饮用水检验结论为不合格。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规定,林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处以罚款20000元和没收违法所得2400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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