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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芝市藏语委办(编译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 2024年03月22日 17时1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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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芝市藏语委办(编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全面依法治市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业务指导下,全面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精神,落实市委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积极推进全面依法治市和法治政府建设。现将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工作报告如下。

一、上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加强法律法规学习。办(局)把党章和党内法规、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作为依法治市和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内容常抓不懈,通过召开主任(局长)办公会、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支部学习会等会议,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精神,认真学习研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部署和有关党内法规,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研究办(局)贯彻落实措施,切实增强依法行政、依法履职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通过“学习强国”“法治西藏”“林芝司法为民”等服务平台,使党员干部自觉主动学习法律法规知识,进一步树牢守法意识,树立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理念。每个党员干部完成了“林芝司法为民”服务平台学习30个课时,并通过了考试,形成了以上率下浓的学习氛围,通过学习交流不断强化党员干部的法律意识,提高了依法办事效率。

(二)开展法治宣传活动为切实加强《民法典》学习宣传教育,积极引导农牧民群众树立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意识。办(局)主要领导带队,组织业务骨干前往朗县金东乡松木材村开展“民法典与生活同行”主题宣讲活动,通过宣讲引导农牧民群众养成自觉守法意识,形成平时学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依法办事的良好习惯。同时,给农牧民群众发放了办(局)翻译的民法典与生活同行藏汉“双语”学习宣传资料。通过LED电子显示屏、微信等方式,广泛向干部职工宣传法律法规,努力营造崇德向善、文明守法的良好社会氛围。组织办(局)干部职工进行《民法典》为主要内容的法律知识测试活动,参加活动的党员干部全部通过考试,切实增强了党员干部学法守法用法政治自觉和思想自觉、行动自觉。

(三)依法监管语言文字应用。为推动中央和区党委、

市委关于“八五”普法工作部署安排在语言文字和编译领域有效落到实处。全面贯彻执行《宪法》《民族区域自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西藏自治区学习、使用和发展藏语文的规定》,促进社会用字规范化标准化,营造良好的语言文字环境,以实际行动积极服务优化林芝营商环境。一是办(局)主要领导带队,联合巴宜区编译局组成检查组,对八一城区各街道及公园的28所公厕的服务公示、指示牌、管理流程牌等社会用字进行了专项检查,通过检查,未发现不良信息等严重问题,主要存在公厕保洁管理制度、公厕保洁标准、公厕保洁保管人员公示牌等内容藏文有错字或翻译不准确的问题18处,下发了整改函。二是采取“调查研究+检查指导+法律宣传”的方式,先后深入工布江达、朗县、米林等三县(市)开展社会用字检查工作。检查了沿途交通警示牌、指示牌、户外广告等藏语文社会用字,了解学习贯彻《民族区域自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西藏自治区学习、使用和发展藏语文的规定》以及藏语委办(编译局)工作运行情况、人员配置、经费使用等情况,并听取了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同时,发放翻译工具书200本。三是通过“林芝编译”微信公众号平台,积极推送藏文版普法知识,方便广大群众在学习藏文的同时,进一步了解法治工作,增强学法、用法、守法意识。

二、上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

办(局)全面依法治市和法治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在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是法治教育培训形式单一,对新修订的法律法规学习不够深入,法治工作创新不足等问题。

三、上一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办(局)党组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始终将法治建设主体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落到实处,把全面依法治市建设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年度目标责任管理。

(二)认真履行职责,扎实推进法治建设各项工作。坚持把推进法治建设融入办(局)整体工作之中,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一是抓法治教育,夯实推进法治建设基础。在坚持党组会议、主任(局长)办公会议、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和党支部学习会议统筹安排学习传达党内法规、依法治国和依法治藏决策部署、及时研究贯彻执行措施的同时,教育引导办(局)干部职工深刻把握宪法原则、法定程序,准确把握民法典坚持主体平等、保护财产权利、便利交易流转、维护人格尊严、促进家庭和谐、追究侵权责任等基本要求,精准掌握与语言文字工作相关的行政法规规定,不断强化宪法意识、法律红线意识、依法行政意识,增强依照法定职责、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谋划推进工作的能力水平。二是抓监督指导,加大推进法治建设力度。党组主要领导经常深入各科室,采取听取工作进展情况汇报、查看月工作写实表等方式了解依法履行藏语文社会用字监督管理、开展语言生活状况监测、推进语言文字和语言文化项目实施、党务政务公开等工作情况,及时掌握职能履行、权限把握、责任落实是否符合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原则,发现隐患跟踪督促整改,做到了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把抓早抓小、源头预防作为推进法治建设的关键举措来抓,对党员干部在遵守党规党纪、法律法规方面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引导养成尊规学规守规用规、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工作生活习惯。三是抓问题整改,规范推进法治建设工作。坚持把排查整改问题、规范工作程序作为推进法治建设的重要抓手,依据《西藏自治区学习、使用和发展藏语文的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藏语文工作部门,应当加强对藏语文学习、使用的监督管理,加强对藏语文的科学研究,促进藏语文的发展”“违反第十一条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藏语文工作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九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藏语文工作部门承担有依法加强藏语文应用监督管理的职责,但“责令限期改正”仅仅是行政措施而非行政处罚,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没有赋予藏语文工作部门执法权力,根据职权法定、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法治理念,对办(局)藏语文社会用字监督管理一直以来的工作方式、工作程序进行了调整和优化,既落实了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权责统一等行政法的基本原则,又有效提高了行政效率和公信力。

(三)完善制度,规范机关法治效能建设。党组书记提出并牵头制定了办(局)党员干部行为准则规范,《市藏语委办(编译局)政治理论学习制度(试行)》《市藏语委办(编译局)出差审批制度》市藏语委办(编译局)工作秘密管理制度《市藏语委办(编译局)党组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责任清单》市藏语委办(编译局)定密管理制度》《市藏语委办(编译局)藏语文社会用字监督管理联席会议制度》《市藏语委办(编译局)财务工作规范细则》,修改完善了《市藏语委办(编译局)公务用车管理制度》市藏语委办(编译局)固定资产管理办法》,有力地加强了干部管理,逐步建立起科学高效的法治工作环境。

四、下一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持续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党的决策部署落地落实。办(局)通过主任(局长)办公会和支部学习会方式,利用“林芝司法为民”平台,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和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认真学习、全面掌握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及国家安全、安全生产、生态环保、乡村振兴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坚持把履行依法监管语言文字应用和提供语言文字公共服务职能的能力水平,作为党员干部平时履职尽责,担当作为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检验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重要标准,有效地激发党员干部勇于担当、全力以赴做好职责范围内每一项工作的责任意识。

(二)强化语言文字安全意识,持续构建和谐健康的语言生活。深入推进《宪法》《民族区域自治法》《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西藏自治区学习、使用和发展藏语文的规定》等法规制度的宣传,突出重点领域、重点场所,常态化开展社会用字检查和语言生活状况监测,及时掌握社会语情和语言舆情,辨识和防范化解由语言文字引发的各类风险,持续构建和谐健康语言生活。

(三)抓好语言文字公共服务,有效提升语言文字服务发展的能力。一是着眼提升藏语文翻译服务效率,完善落实“线上线下”结合、即时翻译与前置审核互补的藏语文社会用字便捷翻译服务模式,在不断改进市便民服务藏语文社会用字翻译窗口服务质量的同时,认真总结“林芝编译”微信公众平台“翻译服务”小程序社会用字线上即时翻译、校对服务机制建设试点经验,稳步推进藏语文社会用字翻译服务网上办理深度,真正达到服务对象不跑腿、不等待的全天候服务目标二是积极做好市委、市政府相关会议文件的翻译服务和市(中、区)直单位文件翻译的审核工作,继续抓好市委、市政府及其办公室公开发布的涉“三农”政策性指导性法规性文件的翻译整理汇编工作,协助加强和规范政策解读工作

林芝市藏语委办(编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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