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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38-04)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公示表

  • 2019年04月02日 10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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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馈问题

(整改任务)

山南市、林芝市、阿里地区个别垃圾填埋场环境卫生突出(措施4:实现辖区各城镇生活垃圾收集、暂存、清运处置等环节全过程监管,建立成效机制,确保规范运行。)

责任单位

林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人

王启展

联系电话

0894-5828841

整改目标

实现辖区各城镇生活垃圾收集、暂存、清运处置等环节全过程监管,建立长效机制,确保规范运行。

整改措施

1加大管理落实,强化生活垃圾收集、暂存、清运、处置各环节监督管理。

2.建立长效机制和管理办法,确保生活垃圾实现规范运营。

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1.建立健全《生活垃圾填埋场管理制度》、《生活垃圾填埋场安全管理制度》、《生活垃圾填埋场操作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做到操作规范、管理到位,消除环境安全隐患。为充分总结工作经验,加快推进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于10月制定印发了《林芝市生活垃圾收集清运管理办法》(林住建发〔2018〕153号),明确全市生活垃圾填埋场监督和运行管理责任,提出具体工作要求。

2.划区域、定责任。为规范垃圾收集、暂存、清运、处置工作,消除城乡卫生死角,确保城镇“脏、乱、差”得已解决,目前总体分为7个责任片区,明确7个责任人,各县(区)行业主管部门,对各辖区内垃圾清扫区域划分,由专人负责管理,网格化监督生活垃圾填埋场日常清运情况。

3.加强日常监督、加大处罚力度。2018年组织专项检查2次,出动9人次,发现问题55项,均已整改完成,对此各县(区)加强了各自辖区生活垃圾乱堆乱放、随意倾倒、收集、暂存、清运、处置监管力度,形成问题整改台账,限期整改,对整改问题屡教不改者,予以处罚,已下达处罚通知书5份,处罚金额2800元。

目前,我局关于“山南市、林芝市、阿里地区个别垃圾填埋场环境卫生突出”问题措施4已落实到位,该任务已整改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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