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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芝市政府国资委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责任编辑:李健    来源:李健    发布时间:2026-01-07    浏览次数: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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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芝市政府国资委

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以及《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公布林芝市政府国资委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除特别说明外,所列数据统计时限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可在林芝市政府国资委门户网站(http://www.gzw.linzhi.gov.cn/)下载。公众如需进一步咨询了解相关信息,请与李健联系(地址:西藏自治区林芝市巴宜区广福大道69号;邮编:860000;电话:0894-5821171)。

一、总体情况

2025年,林芝市政府国资委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严格遵循党中央、自治区和林芝市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各项要求,结合2025年度部门预算重点工作与国有资产监管职责,统筹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表达权。

(一)主动公开情况

1、公开内容与渠道围绕国有资产监管核心职责,重点公开2025年度财政预算、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国有资本运营、产权管理等关键信息。通过委官方门户网站发布各类信息258条。

2、信息审核与保密严格落实《保密法》及信息发布“谁发布、谁管理、谁负责”原则,对涉及个人隐私、国家秘密及企业商业秘密的信息不予公开,全年未发生信息泄露事件。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5年,依托门户网站“依申请公开”专栏与线下窗口,规范接收和处理流程,但未收到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组织架构优化根据委机关内设机构(办公室<政工人事科>、企业改革发展科、企业资本监管科、企业领导人员管理科)职能调整,同步更新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委党委书记任组长、主任任常务副组长、副主任任副组长,各科室及监管企业负责人为成员,确保人事调整后工作无缝衔接。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1、主平台维护以委门户网站为核心,指定专人定期巡检,优化“国有资产监管”“财政预决算”“企业改革”等专栏导航,提升信息检索效率;全年网站无故障运行,信息更新时效性较2024年提升30%。

2多渠道拓展新增“政务新媒体”发布渠道,通过林芝市政务服务APP同步推送关键信息36条,涵盖预算公示、监管动态等,增强与公众的互动交流;完善“留言反馈”功能,对公众咨询的国有资产查询、政策解读类问题,平均回复时长控制在1个工作日内。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1重点领域公开维度偏浅国有资产监管相关重点领域信息仅侧重基础内容公示,对事项背后的政策解读、实施成效等深层次内容披露不足,未能充分满足公众的信息需求。

2公开形式单一化信息发布仍以文字图文为主,缺乏可视化、互动化的传播形式,信息的易读性和传播力有待提升,与2024年相比无明显创新。

3.公众互动衔接不足信息公开渠道的社会知晓度偏低,公众主动参与信息咨询、申请的积极性不高,未形成有效的双向沟通机制。

(二)改进措施

1深化重点领域公开梳理国有资产监管、国企改革等重点领域公开清单,明确不同事项的公开深度和维度,补充政策解读、工作成效等相关内容。

2丰富公开传播形式结合政务新媒体平台特点,制作图解、短视频等可视化公开产品,将专业政策内容转化为通俗易懂的形式,提升信息触达效果。

3畅通公众互动渠道通过线下宣传、线上推广等方式扩大信息公开渠道的知晓范围,及时回应公众咨询和反馈,建立常态化的互动交流机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5年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无其他需报告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