波密县人民法院202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
绩效自评报告
部门名称(公章):波密县人民法院
填报人姓名:达娃德吉
联系电话:15058466252
填报日期:2025-5-15
林芝市财政局制
2025年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整体概况
1.部门职责
波密县人民法院主要履行下列职责:
(一)依法审判我院管辖的民事、行政案件和上级人民法院交由审判的案件。
(二)依法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审理刑事、民事和行政再审案件,依法审理人民检察院提出公诉的案件,依法审理减刑、假释案件。
(三)依法执行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文书和法律规定由本院执行的其他生效法律文书及委托执行案件。
(四)依法受理赔偿案件和决定国家赔偿。
(五)调查研究审判工作的法律、政策问题及疑难问题,提出解决的办法、意见和司法建议,开展司法统计工作,参与地方立法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六)开展司法技术鉴定等工作。
波密县人民法院现有5个内设机构,职能分别为:
(一)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负责登记立案、涉诉信访、导诉接待、材料转接、法律咨询、诉前保全、诉前引调。办理司法确认、司法救助、司法技术鉴定。
(二)综合审判庭。负责审理本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民商事、行政案件,审查行政机关申请执行其行政行为的案件及适用审判监督程序的案件。办理适用特别程序、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的案件。
(三)执行局(司法警察大队)。负责本院受理、受托和上级法院交办执行案件的实施工作。负责办理其他有关执行工作事项和综合性管理工作。负责本院司法警察警务工作,承担院机关安保和涉诉信访应急处置。
(四)审判管理办公室(综合办公室)。负责全院审判流程节点控制、审判执行质效评估 、案件质效管理、司法数据统计工作。负责案件质量、法律文书、案件信息录入评查工作,承担审判工作研究和法院信息化建设。负责督查督办工作,承担本院审判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综合行政、对外联络、工资福利和财务装备管理和后勤保障等司法政务工作。
(五)政治部。负责本院党的建设、队伍建设、思想政治和意识形态工作。承担本院党群纪检、组织人事、法官管理、离退休干部等工作。负责本院法官遴选、法官助理和聘用制书记员统一招录等工作。负责新闻宣传、文化建设、典型选树、表彰奖励等工作。
2.机构设置情况
波密县人民法院现有内设机构5个,分别为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综合审判庭、执行局(司法警察大队)、审判管理办公室(综合办公室)、政治部。下设人民法庭4个,分别为松宗人民法庭、易贡(通麦)人民法庭、倾多人民法庭、玉许人民法庭。
3.人员编制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波密县人民法院编制岗35人,其中行政编35人。2024年年底实有在职人员35人。
(二)年度总体工作和重点工作任务
1.深化“三心”党建品牌建设,落实意识形态,
2.有序推进审判质效提升工作
3.深化司法公开与信息化建设
4.完善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
5.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强化法官队伍专业培训
6.优化诉讼服务流程,提升群众满意度
7.推动新时代“两庭”建设,着力打造“一庭一品牌”
8.优化营商环境、强化司法保障
9.严格落实司法责任制,健全监督体系
(三)部门整体支出情况
2024年总支出3187.74万元,其中:2024年财政预算支出3118.30万元,其他支出60万元。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36.07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元、公务接待费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36.07万元,相比2023年增加4.56万元,增长14.49%。主要原因:我院2024年度外出办案次数增加,公车耗油量增加。公务用车购置0辆、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及人数0次和公务接待批次及人数0次。
(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2024年,在各级党委、政府坚强领导下,我院始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市各项工作要求,圆满完成全年工作任务,全年共受理各类案件1369件(旧存26件,新收1342件),其中刑事案件48件、民商事案件740件、执行案件537件、非诉保全审查案件7件、国家赔偿及司法救助案件37件,审、执结1156件,综合结案率84.40%,法定审限内结案率100%。综合结案率连续四年位居全市法院前列。一是审判执行质效显著提升。在审判执行工作方面,我院民商事案件综合审结率达到88%以上,刑事案件审结率保持100%,综合结案率连续四年位居全市法院前列。民商事案件调撤率42.97% 。执结率77.47%,执行到位金额4126.56万元,执行结案率位居全区法院第一方阵。二是司法保障与民生服务优化升级。分流矛盾纠纷1270件,涉及金额8000万余元;发放司法救助金27万元,惠及困难当事人超20人;深入联系点开展“四对一”帮扶35人次,向驻村点、困难群众等提供支持、帮扶、慰问资金近6万元,为民办实事60余件;三是党建引领与队伍建设强化。落实13万元,深化“三心”党建品牌,开展主题党日活动12次以上,修建松宗人民法庭党建长廊, 落实30万元,组织人民陪审员及聘用制书记员等培训,派出干警参与上级组织的各类培训;四是智慧法院及特色法庭建设成果丰硕。落实100万余元采购装备,对执行指挥中心升级改造,提升执行工作信息化、智能化水平,投入资金加强4个人民法庭建设,投入120万余元立体化、全方位升级改造人民法庭,因地制宜培育法庭品牌,绘就新时代人民法庭工作靓丽“枫”景。
二、绩效自评结论
我院整体支出绩效指标基本达到了预期效果,大部分项目经费都实现了价值最大化。
(一)履职效能
履职效能指标分值为40分,实际得分40分,得分率100%。1.坚持绝对忠诚的政治品格,在感悟思想伟力中强党性、砺斗志、铸法魂。一是坚定政治自信,点燃“信念之火”。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和头等大事,切实用党的最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维护司法领域意识形态安全。共组织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12次、党支部学习会24次、周学习例会48次,引导干警强化理论武装、筑牢政治忠诚。二是坚持党的领导,夯实“堡垒之基”。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坚决贯彻中央关于政法工作的大政方针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法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执行党委决策部署不讲条件、不打折扣、不搞变通、不做选择。尤其是在重要文件的贯彻落实、涉稳定涉群体案件处理、涉重大项目的权益保护上主动向县委汇报,及时向县委、县委政法委请示报告重要工作、重大事项、重大案件15件次。三是坚守初心使命,历练“党建品牌”。由党组书记、院长担任党支部书记,以“三心”(红心向党、公心司法、热心为民)党建品牌创建为载体,将党建和审执业务工作深度融合,有效解决党建与业务“两张皮”问题。扎实开展“一月一课一片一实践”活动,将主题党日活动同红色文化教育、志愿服务等元素相结合,落实“青年大讲堂”“法院大讲堂”及“读书分享会”等全方位多层次的理论学习常态化机制,不断丰富活动内涵,助力党建工作焕发新活力,开展主题党日活动12次、支部书记讲党课2次,开展谈心谈话40余人次、党员法官送法下乡20余场次、志愿服务6次。2.聚焦公正效率的永恒主题,在厚植执政根基中强担当、办铁案、出精品。一是坚决打击刑事犯罪,铸就百姓安全的钢铁长城。坚定不移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依法严惩各类刑事犯罪,共受理刑事案件48件,审结48件,结案率100%。作出有罪判决48件50人。依法严惩盗窃、诈骗、强奸等侵害人身财产安全犯罪9件11人。巩固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成果,判处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2件2人。维护人民警察执法权威的社会共识,判处袭警罪1件1人。惩处危险驾驶、交通肇事等多发性犯罪32件32人,全力维护公共安全秩序。有力打击网络犯罪“帮凶”,审结帮助信息网络活动犯罪4件4人。二是妥善调处民事纠纷,增进枝叶关情的民生福祉。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司法实践,共受理民商事案件740件(包含“诉前调解+司法确认”案件219件),审结649件,结案率87.70%。审结离婚、继承、抚养等婚姻家庭纠纷案件15件;审结合同纠纷案件214件;审结名誉权,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案件8件,依法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审结其他各类纠纷案件284件,让公平正义可触可感。坚持“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案结事了”原则,调撤结案318件,调撤率42.97%。主动延伸司法服务职能,及时向相关部门、单位及企业发送7份司法建议,变“事后化解”为“提前预防”,以司法小建议展现法治大智慧。三是紧扣兑现权益目标,绘就诚信公平的共富图景。持续推进“切实解决执行难”,受理执行案件537件,执结416件,执结率77.47%,执行到位金额4126.56万元,执行结案率位居全区法院第一方阵。扎实开展“终本回暖促执”“交叉执行”“刑事生效裁判财产性判项执行”等涉企业、涉民生案件专项执行行动,选派干警40余人次前往区内外20余个省(市)集中办理执行案件,执结200余件,到位金额2000万余元。全年共查询被执行人存款、车辆等信息1万余次,查封扣押车辆3台,查封房产3套。持续在用足用活强制措施,全年共传唤被执行人58人次,司法拘留12人次,协助兄弟法院办理委托执行案件80件,押解触控被执行人35人。执行威慑力进一步增强;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惩戒失信行为,向社会公布失信“黑名单”137人次,限制高消费133人次,向相关部门出具诚信核查证明1898人次。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发放司法救助金27万元。3.站稳人民至上的根本立场,在体悟“如我在诉”中强初心、用真情、办实事。一是驰而不息提升诉讼体验。突出“一站式”为民服务理念,网上立案106件,使用电子送达40余件,推进“12368”诉讼服务热线“工单式”办理,办结率、回复率、满意度100%。完善适老、助残、拥军、护企立案服务机制,开通“绿色通道”、大力推行巡回审判、流动法庭等便民举措,主动上门开展立案、送达、调解、审判等司法服务200余件次。完善一次性告知、网上办理等制度机制,积极为当事人提供立案辅助、自助缴费、诉讼风险评估等智能服务。严格落实“有信必复”要求,化解信访案件2件。设立“政法委书记接待日”,持续开展“院长接待日”活动,依法及时就地解决群众合法诉求100余件次。落实老干部志愿调解制度,提供免费法律服务20余人次。二是行而不辍擦亮特色品牌。加强波密县“一站式”矛盾纠纷调解中心建设,接待分流矛盾纠纷1270件,涉及金额8000万余元。持续深化“扎西曲加”调解室司法品牌创建,轮驻3名人民调解员与5名专职网格员,并由常驻特邀人民调解员“传帮带”,促进新晋调解员快速成长,提升综合能力。申请司法确认案件223件,占已结民商事案件总数的30.84%,涉及金额4500万余元,位居全区法院前列。三是锲而不舍撑起“法治蓝天”。积极探索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新路径,打造以“爱”“德”“和”为理念的家事少年法庭,组建少年审判合议庭、巾帼合议庭,妥善处理少年家事纠纷16件。坚持以法治副校长为桥梁,不断拓展法治教育宣传渠道。一方面,抓住宪法宣传日、“开学第一课”“假前最后一课”“六一”儿童节、“五四”青年节等重要节点,走进县、乡(镇)中小学、幼儿园等场所,围绕防范校园欺凌、防范网络诈骗、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等方面,常态化开展普法服务活动15次。另一方面,以积极邀请广大师生走进法院,针对不同年龄层次学生的特点,结合当前普法宣传重点,“订单式”地开展法院(法庭)开放日、参与模拟法庭、旁听庭审活动,做到校有所需、院有所应。4.树立高度自觉的大局意识,在践行能动司法中强保障、转理念、优服务。一是全方位展现司法为民最美“枫景线”。切实加强4个人民法庭建设,投入120万余元立体化、全方位升级改造人民法庭,因地制宜培育法庭品牌,创建“无讼村庄”、“法官进村庄”“法官进网格”、普法宣传六条线,在同题共答提升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上有更多的得分点。4个人民法庭巡回办案140余件,排查化解矛盾纠纷260余次,开展法治宣传50余场次。二是多角度奏响司法利民动人“和谐曲”。精准“把脉”不同区域、不同群体的法治需求,紧盯重点对象、重点领域,采取“重要时间节点+专项普法宣传”综合联动方式,围绕电信网络诈骗、道路交通安全、生态环境、未成年人保护、军人权益保护、农牧工欠薪等现实生活中多发、频发问题,将法治讲座、巡回审判等“走出去”和庭审旁听、模拟法庭等“请进来”的形式相结合,实现多角度、深层次、全覆盖的法治宣传效果,持续提升公民法治素养、推进基层法治建设。开展送法进乡村、进企业、进学校、进军营、进工地等“法律十进”活动60余次。组织旁听职务犯罪案件庭审2次、旁听涉危险驾驶罪案件庭审2次,旁听涉帮助信息网络活动犯罪1次,旁听人数达600余人次。组织小学生参与模拟法庭5场次。三是深层次走好司法体制机制“改革路”。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改革,压实院庭长办案和监督管理“双重职责”,全年院庭长办案742件,占案件总数的54.20%。聚焦全流程审判管理,评查案件800余件,确保监督管理不缺位、案件质量不下滑。严格落实院庭长“阅核”制度,印发《波密县人民法院关于全面落实案件阅核工作机制的试行办法》,阅核案件673件。打造案件质量把脉问诊平台,健全审判委员会和专业法官会议制度,召开审判委员会会议6次、专业法官会议8次。四是宽领域见证司法同心筑梦“援藏情”。做好新形势援藏工作,扎实推动各项工作开展,通过“请进来”的方式,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1名法官在我院援藏挂职一年,通过“走出去”的方式,1名法官在海珠区人民法院跟岗学习半年,在“输血”基础上借力发展,努力提高“造血”功能。从广州市人民法院大力争取援藏资金60万元,各项基础设施有了明显改善。五是常态化守好司法服务大局“主阵地”。党组成员在维稳一线带班值班30余人次,干警在县维稳指挥部、院机关、人民法庭等值带班900余人次。组织70余人开展练兵、应急演练、巡逻20余次;派出警力322人完成值庭任务300余次,押解、看管被告人、被执行人45人次。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为主要抓手,压实结对帮扶责任,持续做到驻村力量不打折,派出4名干警进驻3个驻村点,与驻村点党支部开展主题党日、志愿服务等支部联建活动9次,为群众调处各类矛盾纠纷30余件,深入联系点开展“四对一”帮扶35人次,向驻村点、困难群众等提供支持、帮扶、慰问资金近6万元,为民办实事60余件。5.保持极端负责的工作作风,在发扬工匠精神中强管理、推改革、树形象。一是以建章立制绷紧纪律之弦。坚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一体推进,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院、从严管理。认真学习《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西藏自治区政法干警行为规范“十个一律”》《西藏法院执行干警“十一个严禁”》,严格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全院干警在“三个规定”记录报告平台上填报200余条有情况记录报告。按照县委巡察整改工作要求,主动认领十届县(区、市)第六轮交叉巡察组反馈巡察意见,制定相应整改措施21个,均已整改完毕。二是以实战实训积蓄奋进之能。强化司法能力提升,通过“线上+线下”的形式,参加区内外各类培训700余人次。坚持“实在、实干、实绩”的用人导向,深入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坚持把学习条例同本院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际相结合,提高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水平,择优晋升员额法官等级6人,转任法官助理8人,转任司法行政人员4人。巩固完善服务保障机制,走访慰问退休老干部、驻村工作队队员、生病和困难干部职工30余人次,为2名退休人员举办荣誉退休仪式,提高干警的职业尊荣感和归属感。三是以规范行为接受监督之职。主动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重大工作和依法履职情况,依法接受市人大、县人大常委会专题调研指导,强化日常联络工作,邀请代表、委员视察座谈、旁听庭审、见证执行等40余人次,办理意见建议7件。人民陪审员参与普通程序案件审理107件,参审率100%。依法接受检察机关法律监督,邀请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会议3次。广泛接受社会监督,主动发布重要工作开展动态和案件信息,通过互联网直播庭审451场次。依托微信公众号、抖音官方平台等公开各类信息260余条,深化舆论良性互动,共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2024年度我院荣获2个自治区级表彰、1个市级表彰和8个县级表彰,被自治区党委组织部授予“全区民族团结进步基层党组织示范点”;荣获“西藏自治区2023—2024年度自治区级青年文明号创建集体”“全县先进基层党组织”“2024年波密县坚强堡垒机关支部”等殊荣。
(二)管理效率
管理效率指标分值为60分,实际得分54.26分,得分率90.4%。其中:
1.预算编制。分值为5分,实际得分5分,得分率100%。一是预算编制按照量入为出的原则,根据年度工作计划及日常例行工作制定年度预算计划,先由科室编制本部门预算,财务室汇总后再统筹编制年度财政预算。二是部门预算草案汇总后,财务室根据年度预算申报情况,结合实际,对各项目进行审核,连同基本支出预算形成预算草案,提请院党组审定后,按照流程报送市财政部门。
2.预算执行。分值为16分,实际得分15.26分,得分率95.38%。2024年,我院全年财政预算3276.29万元,实际支出3058.3万元,实际支出进度约为93.35%,基本达到预期目标;调剂收回资金共88.55万元,调剂率为0.02%,追加资金173.5万元,为中央追加资金及人员经费增加等,均非主观申请。落实预算执行主体责任,确保支出进度符合财政要求,无超范围、超标准支出,虚列支出,截留、挤占、挪用资金的,以及其他不符合制度规定支出的行为。
3.信息公开。分值为4分,实际得分2分,得分率50%。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按照信息公开的相关要求,及时准确地公开部门预算、决算等信息,但未能公开绩效信息情况。
4.绩效管理。分值为15分,实际得分13分,得分率86.67%。我院未单独出台相关绩效管理制度,但制定和完善了《波密县人民法院财务管理制度(试行)》,体现绩效相关内容,对财政资金进行监控和管理,规范资金使用行为,为资金效益最大化提高了制度保障我院加强对财政资金进行监控和管理,规范资金使用行为,为资金效益最大化提高了制度保障。
5.采购管理。分值为5分,实际得分4分,得分率80%。我院严格落实上级部门对政府采购的政策和要求开展政府采购工作。2024年度在编制年度部门预算时候,按规定编制政府采购预算,该项目资金为两年期限,由于智慧档案室采购项目,需评估各个方案致使支出延迟,2024年度未能实施该项目,我院未能建立政府采购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并报财政部门备案。
6.资产管理:分值为5分,实际得分5分,得分率100%,2024年度我院及时处置3辆公务用车,办公室面积和办公设备配置符合规定标准,未存在超标准情况;国有资产年报编报数据完整、准确,且资产账与财务账、资产实体相符,并制定了《波密县人民法院财务管理制度(试行)》,使资产配置合理,使用合规,做到账账相符,账实项目。
7.运行成本:分值为10分,实际得分10分,得分率100%,。我院把过“紧日子”要求作为长期坚持的基本原则,厉行节约,勤俭办事。通过压减日常公用经费、压减“三公”经费额度等方面控制运行成本。2024年度公用经费预算数为73.12万元,实际支出数为73.12万元,“三公”经费预算金额为36.49万元,实际支出金额为36.07万元,实际支出数均≤预算安排数;达到预期目标。
四、存在的问题、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一)预算方面
各部门间沟通不够顺畅,预算目标与实际运营结合不够紧密。对于未使用资金的预算项目,下一年度,建议建立项目进度动态管理,根据项目具体进度情况安排项目预算。同时当内外部运行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时,应适时调整预算,确保预算与实际情况相匹配,避免因僵化执行而导致的低完成率。建议部门完善预算制度,规范预算编制、审批、执行和调整流程,确保预算的合理性和科学性,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与协调,确保预算的合理性和科学性,避免预算调整率偏高的情况。
(二)绩效管理方面
绩效目标及自评材料未按规定公开,且未独立制定绩效管理制度,下一步,应当制定信息公开指南,明确公开时限与责任部门,出台本部门绩效管理制度,健全全流程机制,并强化制度培训及动态预警,全面提升管理规范性与执行时效。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