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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芝市农业农村局部门整体支出及重点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责任编辑:拉巴卓玛    来源:林芝市农业农村局    发布时间:2025-10-13    浏览次数: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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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名称(公章):林芝市农业农村局

填报人姓名:常英

联系电话:13908945963

填报日期:2025418

                    

林芝市财政局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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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整体概况

1、主要职能。

1)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三农”工作的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组织起草农业农村有关地方性法规草案和政府规章草案,指导农业综合执法。参与涉农的财税、价格、收储、金融保险、进出口等政策制定。

2)统筹推动发展林芝市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负责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

3)拟定全市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负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指导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和集体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

4)指导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发展工作。提出促进大宗农产品流通的建议,培育、保护农业品牌。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承担农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

5)负责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垦、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指导粮食等农产品生产。组织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指导农业标准化生产。负责渔政监督管理。

6)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牵头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地方标准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

7)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工作。指导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和农业清洁生产。指导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发展以及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牵头管理外来物种。

8)负责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组织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拟订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地方标准并监督实施。负责农作物种子(种苗)、草种、种畜禽、农药、兽药、饲料、饲料添加剂等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的许可及监督管理。负责肥料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执业兽医、兽医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和畜禽屠宰行业管理。

9)负责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承担动植物防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市内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负责监测发布农业灾情,组织管理农业救灾物资,指导救灾和灾后恢复生产。

10)负责农业投资管理。提出农业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建议。编制中央、自治区、市投资安排的农业投资项目建设规划,提出农业投资规模和方向、扶持农业农村发展财政项目建议,按规定权限审批农业投资项目,负责农业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和监督管理。

11)推动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和农技推广体系建设,指导农业科学研究,组织开展农业领域的高新技术和应用技术研究、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和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

12)指导农业农村人才工作。拟订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指导新型职业农民培养、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

13)牵头开展农业对外合作工作。组织开展农业贸易促进和对外经济技术交流合作,配合执行农业援外项目。

14)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2.机构情况

1)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新闻宣传等工作。牵头指导协调局系统和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管理局机关后勤服务中心。下设机要室。

2)法规科(执法监督指导科)。承担农业农村有关地方性法规草案及政府规章草案的起草和执法监督工作。承担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指导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体系建设和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负责组织协调重大案件查处和跨区域执法。承担农业行政复议、有关文件审核工作。组织行政应诉、普法宣传工作。指导农业行业审批改革工作。

3)政策与改革指导科。提出农业农村改革发展相关重大政策建议。指导监督农业农村改革工作。承担农民承包地改革工作,指导农村土地承包、流转、纠纷仲裁管理。监督指导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工作。承担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指导农村集体经济发展、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负责组织开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负责农村改革试验区工作。承担国家农村固定观察点工作。

4)发展规划科。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政策建议。拟订农业农村经济发展规划及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推动农业绿色发展有关工作。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业区域协调发展。拟订地方农作物和畜禽种业发展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农业贸易促进和对外经济技术交流合作,配合执行农业援外项目。承担农业产业扶贫开发工作。编制农业农村经济信息体系、大宗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规划。组织开展农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供求、价格分析和监测预警。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承担农业信息服务。承担农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

5)计划财务科。提出扶持农业农村发展的财政政策和项目建设,组织提出农业投资规模、方向的建议并监督实施。编报部门预算并组织执行。承担归口管理的农业固定资产投资相关工作。参与农村金融、农业保险的政策制定。负责局机关、所属事业单位的行政经费和各项支农、专项、事业及农业农村部拨付的经费预算并监督之下。负责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基本建设、国有资产管理及政府采购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内部审计工作。

6)乡村产业发展科。组织协调乡村产业发展。起草促进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休闲农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提出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的政策建议。指导开展农村创业创新工作。承担农业品牌建设有关工作,组织开展高原特色农产品展示展销活动。

7)农村社会事业促进科。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统筹指导村庄整治、村容村貌提升。协调推动农村社会事业发展、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

8)农村合作经济指导科(宅基地管理科)。协调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建设。提出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意见和建设。指导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指导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和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负责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工作。起草农村宅基地管理和使用相关法规草案及政策,指导宅基地分配、使用、流转、纠纷仲裁管理和宅基地合理布局、用地标准、违法用地查处,指导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利用。

9)科技教育科。承担推动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及相关体系建设、科研、技术引进、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工作。指导农业科学研究。监督管理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指导农用地、农业生物物种资源及农产品产地环境保护和管理。指导农村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节能减排、农业清洁生产和生态循环农业建设。承担外来物种管理相关工作。指导农业教育和职业农民培育。指导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实施农村实用人才培养。

10)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组织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有关工作。指导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检验检测体系和信用体系建设。承担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监测、追溯、风险评估等相关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11)种植业管理科(农药管理科)。起草种植业发展政策和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种植业结构和布局调整及标准化生产工作,发布农情信息。承担发展节水农业相关工作。承担肥料有关监督管理以及农药生产、经验和质量监督管理,指导农药科学合理使用,指导农药废弃物处置。承担区内和出入境植物检疫监督管理、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有关工作。指导农作物种业发展。监督管理农作物种子(种苗)。组织实施农作物资源保护和管理。承担农垦改革工作,指导农垦企业现代化建设。承担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工作。

12)畜牧水产科。起草畜牧业、饲料饲草业、渔业发展政策和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畜牧业、饲料饲草业、渔业生产行业管理。指导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监督管理饲料及其添加剂、生鲜乳生产收购环节质量安全。拟订草产业发展和技术支持政策,指导饲草业发展。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渔业资源,指导水产健康养殖和水产品加工流通,组织水生动植物病害防控。组织渔业水域生态环境及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指导渔业安全生产。指导畜禽水产种业发展。组织实施畜禽水产遗传资源保护和管理。

13)兽医科。负责起草畜禽屠宰行业、兽医事业发展政策和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兽医医政、兽医药政药检、兽医医疗器械监管工作。承担执业兽医的管理工作。监督管理畜禽屠宰环节质量安全。实施动物疫病防治和动物疫情管理,依法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监督指导动物及动物产品防疫检疫、动物产品安全工作。承担兽用生物制品安全管理。

14)农业机械化管理科。起草地方农业机械化发展政策和规划、农机作业规范和技术标准。指导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应用,组织农机作业安全监管和试验鉴定。组织实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组织对在用的特定种类农业机械产品进行调查。指导农机作业安全。

15)农田建设管理科。拟订农田建设规划,提出项目需求建议。指导农田基本建设,承担耕地质量管理相关工作。参与开展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承担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农田整治项目、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管理工作。

16)防灾减灾指导科。组织拟订农业防灾减灾政策和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农业灾害预警预报、灾情统计和信息发布等工作。提出农业抗灾资金安排和物资采购建设。组织种子、化肥等救灾物资储备和调拨。指导农业救灾和灾后恢复生产。

17)政工人事科。承担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教育培训。负责农业专业技术资格管理。负责离退休人员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党群工作。

3、人员情况

林芝市农业农村局机关行政编制21个,事业及参公编制50个,至2024年底实有干部职工74人,其中公务员40人、事业及参公34人。

(二)年度总体工作和重点工作任务

一、夯实政治基础,强化党对“三农”工作的引领

我局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以党纪学习教育为抓手,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12次,党支部学习30次,干部职工集中学习10次,不断提升党员理论素养,切实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进一步压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局党组书记向分管副市长汇报“一岗双责”履行情况2次,班子成员向局党组汇报“一岗双责”履行情况2次,班子成员同分管科室开展谈心谈话20余次。

二、紧盯目标任务,农牧业发展稳中向好

农业生产展现新作为。2024年自治区下达粮食播种面积任务29万亩,目前全市粮食播种面积31.35万亩,完成率108.1%;青稞播种面积10.64万亩,完成率120.91%;油菜播种面积3.04万亩,完成率101.33%。粮食产量9.2572万吨,完成率99.61%;青稞产量达到2.99万吨,完成率124.32%;油菜产量0.3663万吨,完成率101.75%。今年实施新建高标准农田2.1101万亩,目前完成投资8322.5万元,投资完成率94.32%,资金支出6098.72万元,支出率69%;提升改造2.0563万亩,目前完成投资3915.24万元,投资完成率60.78%,资金支出2491.063万元,支出率38.67%。实施机耕作业总面积34.7万亩,机耕率85.3%,机播面积13.5万亩,机播率33.19%,机收作业面积32.22万亩,机收率79.2%,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为67.84%。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资金支出3102.688万元,支出进度81%。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预计达92.3%,积造农家肥62万吨,完成率103.3%,完成粮油绿色高质高效创建11万亩,测土配方施肥面积8万亩,完成率皆为100%。完成撂荒地复垦复耕2760.07亩,完成率100%,完成耕地复种4.66万亩,规模复种2万亩。

畜牧业生产取得新进展。2024年肉蛋奶总产量目标任务5.126万吨,其中肉产量1.64万吨、奶产量3.33万吨、蛋产量0.156万吨。截至第三季度,肉蛋奶总产量达到3.508万吨,完成目标任务68.43%。其中肉产量1.0975万吨,完成目标任务66.92%;奶产量2.2595万吨,完成目标任务67.85%;蛋产量达到0.151吨,完成目标任务96.79%。扎实开展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免疫率达98%以上。开展2024年春秋季重大动物疫病监测和流行病学调查,检测样品6519份,12080份次,20种疫病免疫抗体效价和病原学检测工作,免疫抗体效价均在70%以上。截至目前,完成黄牛改良配种5009头,完成率100.18%,完成牦牛经济杂交配种4030头,完成率100.75%。

特色产业建设进程不断加快。茶产业:2024年茶叶种植面积5.4万亩,其中可采茶茶园面积3.76万亩,占全市茶园面积68.5%,截至9月底,全市茶青产量363.9万斤,同比增长81%,产值2.6亿元,同比增长25%。可加工成品茶62.711万斤,预计产值可达25995.89万元,带动当地农牧民群众增收3689万元。林下经济产业:藏药材种植面积8749.06亩、产量315万斤,食用菌种植面积910.02亩、产量67.8万斤。蔬菜、林果:预计蔬菜全年种植4.3万亩,产量达8万吨;目前全市林果种植面积达7.44万亩。高原渔业:探索发展高原渔业,启动《林芝市渔业产业发展规划》编制工作,安排米林农场高原渔业示范基地建设项目,先行先试推进林芝渔业发展,目前建设粤林高原渔业科技园80亩,养殖鱼虾100多万尾,主要供应林芝和拉萨市场。截至目前,已销售商品鱼26000余斤,虾3000余斤,销售额约109.5万元。梅花鹿、马鹿、林麝养殖:推进工布江达县、察隅农场梅花鹿养殖,自2023年以来,先后投资669万元,建设60亩工布江达县高原生态鹿业繁育基地,完成建设并投入使用。截至目前,全市梅花鹿、马鹿存栏共计378头,其中仔鹿21头。持续推进米林县林麝养殖,目前存栏44只,计划年底规模达200只。

三、强化资金保障,农牧业产业项目建设井然有序

截至目前,2024年农牧业建设项目总投资49432.32万元,涉及项目48个,完成投资34154.33万元,投资完成率69.09%,资金支出28365.74万元,资金支出率57.38%。目前完工18个,在建26个,未开工4个。支持农牧产业有机保供基地建设4个,已列入2025年衔接资金计划中。

四、加强统筹协调,乡村振兴重点工作再上新台阶

守牢防止规模性返贫底线。截至目前,全市累计识别监测对象327户1262人,其中脱贫不稳定户154户582人,边缘易致贫户127户479人,突发严重困难户46户201人;已消除254户994人,其中脱贫不稳定户138户524人,边缘易致贫户97户379人,突发严重困难户19户91人;未消除73户268人,其中脱贫不稳定户16户58人,边缘易致贫户30户100人,突发严重困难户27户110人。

精准落实各项帮扶举措。今年针对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1.8万元的7229户33640人,截至目前,制定完善“一户一方案”帮扶措施21918条,已落实帮扶措施19467条,落实率88.82%。

衔接项目资金管理规范。截至目前,2024年到位四级衔接资金150126.61万元(其中中央衔接资金99516万元),涉及项目239个,开工239个,开工率100%。中央衔接资金支出95878.36万元,支出率96.34%;四级衔接资金支出136639.89万元,支出率91.02%。

消费帮扶动力进一步激发。持续推广“832销售平台”,2024年,“832平台”上架企业(合作社)27家,127种产品,共计销售额668.29万元。截至2024年11月底,消费帮扶实现销售额2.31亿元,超额完成年度销售目标。带动农牧民就业4257人,其中脱贫人口773人,发放薪酬3914.11万元。

高原和美乡村建设高效推进。2024年计划实施高原和美乡村100个,截至目前,已开工建设100个,资金支出8.79亿元,支出率90.57%。

农牧民新风貌进一步显现。全市推广运用“积分制”的村(居)有496个,累计投入资金4850万元,兑换积分数量达124.5万个,兑换相应物品价值240万元。

农村厕所革命和人畜分离有序推进。经摸排,目前全市农村户厕普及率达98.6%,已累计实现人畜分离30130户,申报2024年改厕计划405户,截至目前已完成326户。围绕“四清两改”,累计发动农民群众投工投劳30497人次,共清理农村生活垃圾2501.37吨、清理白色生活垃圾395.76吨。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初显。截至目前,全市资产总额累计达19.24亿元,经营性资产9.27亿元,非经营资产9.97亿元。全市共流转土地4.92万亩,土地流转出租合同298份,入股合同2份,涉及工商企业28家,2024年平均流转价格497.17元/亩,土地流转已然成为村集体经济组织收益来源的重要渠道。    

五、加强数据调度,一产产值和农村人均可支配收入成效凸显

2024年前三季度,林芝市农牧林渔业总产值为124983.4万元,同比2023年增长13.6%。其中:农业产值69029.8,同比增长19.1%;林业产值4535.9万元,同比增长4.7%;牧业产值47886.4万元,同比增长6.8%;渔业产值431万元,同比增长5812.1%;农林牧渔业专业及辅助性活动产值3100.3万元,同比增长8.3%。2024年前三季度,全市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19775元,同比2023年18361元,人均增加1414元,增速7.7%。其中:工资性收入3618元,占比18.3%,增长252元;经营净收入12452元,占比62.97%,增长789元;财产净收入13.6元,占比6.6%,增长95元;转移净收入2399元,占比12.13%,增长277元。

六、强化监督检查,提升工作效率

强化政策引领,市委农办作用发挥显著。市委农办及时组织召开市委农村工作会等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精神,中央、自治区党委农村工作等会议、文件精神,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亲自出席讲话,把脉定向、安排部署工作,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落实落地。及时制定印发政策性文件,明确全年目标任务,细化实化工作举措,有力有效推进乡村全面振兴。

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取得阶段性成效。2024年以来,林芝市农业农村局按照要求,紧盯农业农村领域可能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结合党纪学习教育,重点围绕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兑现、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和乡村振兴中简单“一刀切”突出问题严谨细致开展专项整治排查,强有力推动集中整治工作走深走实、提质增效。截至11月21日,全市共排查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问题639个,目前已完成整改616项,整改完成率96.4%,正在整改23项。

(三)部门整体支出情况

2024年度我单位全年预算收入数为:8942.41万元,全年预算支出数为9061.11(含存量资金118.7万元),年初部门预算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数为130万元,全年支出数为130万元,完成率为100%。“三公”经费预算数为59万元,支出数为58.61万元,完成率为99.34%。

(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2024年度,我单位在上级业务部门的精心指道和关心下,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市委“11364”发展思路,以林芝市创建改革开放先行区为契机,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以农牧业提质增效、农牧区高质量发展和农牧民持续增收为目标,以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抓手,以农牧特色产业为着力点,大力发展县域富民产业,着力提升粮、油、果、蔬、茶和畜牧业生产能力及产品品质,为实现全市农牧业和农牧区经济健康发展打下了坚实基础 。

二、绩效自评结论

根据资金绩效评价体系和绩效自查情况,财政资金整体绩效分值100分,从预算编制、预算执行、绩效管理、采购管理、资产管理、运行成本(含三公经费控制情况)等方面总体评价,我单位实得88分,评为“良好”等级。

三、绩效自评分析

(一)履职效能

1.整体效能。从整体情况来看,2024年我单位高度重视财政资金的支出绩效,从预算、执行、验收、资金支付等流程层层把关,严格按照部门预算进行部门整体支出,涉及“三重一大”的严格经过局党组会议研究通过后实施,“三公经费”严格控制,未超出年初预算标准,所有项目资金严格按照绩效目标要求组织实施,加强绩效监督,依据相应的资金管理办法切实做专款专用,无截留,无挪用现象, 2024部门预算资金支出率达到98.32%。

2.专项效能。我单位项目实施分为四个步骤,1、项目启动阶段,确定项目的基本情况及实施目标,2、项目执行阶段:制定详细的项目实施方案,根据方案按计划实施项目,3、项目监控阶段:收集和分析项目数据,及时沟通和分析项目实施情况的问题并处理,4、项目收尾阶段:完成项目验收,进行项目总结和评估工作。

(二)管理效率

1.预算编制:我单位预算编制按照财政要求分项目编制事前绩效评估表,项目绩效目标表,项目事前绩效评估报告, 2024年共预算项目42项,项目支出6509.96万元。

2.预算执行。我局建立了完善的预算资金管理办法、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等管理办法和制度,支出项目具有对应或相关的管理办法和制度;建立了单位内控制度,相关管理办法、制度、措施得到了有效执行。

3.信息公开。2024年度,我单位严格按照要求在林芝市政府官网及林芝市农业农村局官网上公开了2023度部门决算信息及2024年度部门预算信息。(林芝市人民政府官网网址:linzhi.gov.cn  林芝市农业农村局官网网址: nynvj.linzhi.gov.cn)

4.绩效管理。我单位建立了预算资金绩效管理办法,对项目的立项、预算、实施范围、实施时限,包括项目事前绩效方案,事前绩效考评,项目实施事中绩效监测、事后绩效考核评价都有相应的部署。

5.采购管理。2024年我单位实施政府采购支出1421.6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421.67万元。政府采购项目均按照采购要求备案、意向公开、公开招标程序,并按照合同签订要求及时验收拨付资金。

6.资产管理。我单位制定了资产管理使用制度,资产及时等级造册,专人管理、使用合规、配置合理、处置规范、实行每年盘点,做到了账实相符。本单位实际在用固定资产原值为:5210.98万元,累计折旧:2544.95万 元,固定资产净值为:2666.02万元,固定资产使用率未100%。 我单位2024年不存在固定资产处置收益。

7.运行成本。我单位2024年部门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130万元,全年支出数为130万元,完成率为100%。“三公”经费预算数为59万元,支出数为58.61万元,完成率为99.34%。

四、存在的问题、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存在的只要问题:预算过程绩效管理制度体系不够健全,需进一步完善;部分业务科室在做预算时存在对预算资金量不准确、不全面的情况,需要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的准确性。

原因:一是经办人员的预算工作存在疏漏,二是预算执行和绩效管理的监督管理不到位。

改进措施:今后的工作要建立以绩效目标为基础,以绩效运行跟踪监控和绩效评价为手段,以结果应用为保障,以改进预算管理、优化资源配置控制节约成本为目标,管理科学,运行高效的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体系。不断加强对自己的使用质量,充分发挥单位整体业务水平,提高业务质量。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无。

附件: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标准评分表2024年部门整体绩效评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