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2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参考格式)
项目名称:展会专项资金项目
项目主管部门(单位):林芝市商务局
填报人姓名:李仁军
联系电话:13638940651
填报日期:2025年5月7日
林芝市财政局制
2025年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为进一步发挥展会专项资金引导作用,大力宣传推广林芝及林芝特色产品,拓展市场,提升销量。我局向市财政申请2024年展会专项资金100万元,资金已于2024年1月下达我局,截至2024年12月使用44.85万元,主要用于4个展会的场地租赁费和特装费,其中海交会场地租赁费2.77万元,特装费10.97万元;杭州电商博览会标展租赁费12万元;广博会标展租赁费6万元,广博会展位升级费0.9万元;深圳秋季茶博会展位租赁费12.21万元。2024年底展会专项资金结余资金55.15万元调减。
二、绩效自评工作组织情况。
根据各级财政部门关于绩效管理有关规定,局办公室关于开展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信息中心绩效自评工作由分管领导牵头,科室负责人具体实施认真组织做好填报绩效目标表和绩效评价报告。
三、绩效指标分析情况(对照附件2《项目绩效自评指标评分表》分析)
(一)自评分数。88.6分
(二)评价指标分析。
1. 过程。资金管理中资金支出率权重8%,2024年展会专项资金共计100万元,支出44.85万元,支出率45%,自评得分3.6分。事项管理监管有效性12%,自评分数12分。
2. 产出。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成本指标,自评分数38分,时效指标,因大经济环境影响,现场销售额未达到200万元,自评分数8分。
3. 效益。经济效益指标中由于大经济环境影响,虽然对接采购商能达到20家,但意向采购金额未达到1600万元自评分数6分;可持续影响指标中拓展市场销路方面较之往年有所下降,自评分数6分;满意度指标中企业满意度90%,自评分数7分。
四、改进意见(计划)
按照《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西藏自治区委员会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藏党发〔2020〕7号),各级财政部门以及上级主管部门关于绩效管理有关规定和要求,认真组织做好绩效评价工作,填报绩效目标表。进一步做好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绩效管理,提高项目管理水平和资金使用效益。努力提升展会效果:1.展会期间开展形式多样推广引流活动;2.通过线上线下宣传林芝参展相关资讯,促进展会成效;3.积极动员企业提前1-2个月到参展地及周边城市对接意向采购商。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无
附件:
绩效自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