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4:
林芝市文化广播电视局(文物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
2021年7月6日
目 录
第一部分 林芝市文化广播电视局概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二、部门职责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林芝市文化广播电视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明细表
一、收支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总表
三、支出决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相关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表
第三部分 林芝市文化广播电视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林芝市文化广播电视局概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林芝市文化广播电视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包括林芝市文化广播电视局和藏东南文化遗产博物馆两部门。
二、部门职责和机构设置
(一)部门职责
1、贯彻执行党的文化、宣传、文物工作方针政策,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有关广播电视、网络视听节目服务管理的政策措施,执行文物保护法律法规,研究拟订全市文化、广播电视、文物工作政策措施,起草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草案。
2、统筹规划全市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广播电视领域事业、广播电视领域产业、文物和博物馆事业发展,拟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和广播电视领域、文物体制机制改革,推进文化和相关产业融合发展。组织实施文化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促进文化产业发展。
3、指导、管理全市重大文化活动、文艺事业,指导全市重点文化设施、基层文化设施建设、全市广播电视重点基础设施建设,扶助边境及贫困地区广播电视建设和发展。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各艺术品种繁荣发展。促进文化产业对外合作和推广。推进文化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
4、负责全市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公共服务重大公益工程、公益活动、文化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5、指导、管理文化对外交流、合作和宣传、推广工作,组织大型文化对外交流活动。负责广播电视交流与合作事宜,协调推动广播电视领域“走出去”工作,负责广播电视节目的进口、收录和管理工作。管理和指导文物外事工作,开展对外和对港澳台的交流与合作。负责文物出入境的审核和鉴定工作。
6、加强广播电视阵地管理,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和创作导向。指导协调广播电视全市性重大宣传活动,根据国家政策开展广播电视节目评价工作。指导全市电视剧行业发展和电视剧创作生产。监督管理、审查广播电视节目、网络视听节目的内容和质量.指导、监管广播电视广告播放。负责对全市各级广播电视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和行业监管,会同有关部门对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进行监管。实施依法设定的行政许可,指导、监督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执法工作。
7、负责推进广播电视与新媒体新技术新业态融合发展,落实国家广电网与电信网、互联网三网融合政策措施。贯彻执行国家行业技术标准,负责监管广播电视节目传输覆盖、检测和安全播出,推进应急广播体系建设。
8、负责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负责全市世界文化遗产保护和管理的监督工作,开展世界文化遗产申报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开展世界文化和自然双重遗产申报工作。协同有关部门负责历史文化名城(镇、村)、中国传统村落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管理和指导全市考古工作,负责全市文物调查勘探、考古发掘工作,组织实施重大考古发掘项目。
9、协调和指导全市文物保护工作。管理和指导全市文物修缮和保护设施建设工作。履行文物执法督察职责,依法查处文物违法的重大案件,协同有关部门查处文物犯罪的重大案件。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文物保护利用工作。
10、指导全市文物资源资产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全市文物资源调查工作,承担申报国家和自治区级文物保护单位工作。负责推进文物合理利用和社会参与工作,组织开展文物和博物馆单位文化创意产品开发工作。
11、指导全市文物和博物馆的业务工作,推动完善文物和博物馆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负责管理文物研究工作。承担文物和博物馆有关审核、审批事务及相关资质、资格审核认定工作。承担协调博物馆间交流与协作工作。规范民间收藏,引导文物市场健康发展。指导和推动全市文物和博物馆科技、信息化、标准化建设工作,组织开展重大文物保护科技创新工作,促进文物保护科技成果的转化和推广。
12、指导全市文化市场发展,对文化市场经营活动进行行业监管,推进文化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市场。
13、负责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
14、与市旅游发展局建立融合发展工作机制,共同推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加强协调配合和工作衔接,形成工作合力。
15、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2020年7月6日组建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在市文化广播电视局加挂牌子,实行“局队合一”体制。
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务院、自治区、市有关政策、制度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负责编制全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规范性文件、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2、组织开展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引导规范文化市场经营活动,维护市场秩序。
3、负责全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统筹调度。
4、依法对全市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文化、新闻出版、版权、广播电影电视、文物等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对其违法行为进行处罚。具体有:负责查处演出、娱乐、网咖、动漫、网络游戏、电子游戏游艺、文物、文化艺术品经营等活动中的违法行为;负责查处违法安装和设置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违法接收和传送境外卫星电视节目以及走私盗版影片放映等行为;负责查处图书、报纸期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网络出版、计算机软件等方面的违法违规出版活动和印刷、复制、出版物发行中的违法经营活动,负责查处盗版侵权行为;承担全市“扫黄打非”有关执法工作;承担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与文化市场相关的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及监督检查职能。
5、承担跨市、跨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相关大案要案的协调查出工作。
6、承担文化市场执法后督察和挂牌督办工作。
7、承担文化市场行政处罚案件的统计分析工作。
8、承担全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案件复核工作。
9、指导各县、林芝经济开发区及鲁朗景区管委会综合行政执法队开展行政执法和案件查办工作。
10、指导林芝经济开发区、鲁朗景区管委会和各县开展行政执法和案件查办工作。协助做好全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资格管理工作。
11、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12、有关职责分工:⑴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文化市场执法职责由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承担;⑵巴宜区文化和旅游局负责行业监管,发现案件线索及时上报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查处,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将查处结果及时反馈巴宜区文化和旅游局;⑶巴宜区文化和旅游局定期向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上报审批设立的经营单位名单和相关信息,并保持动态更新;⑷巴宜区文化和旅游局对巴宜区各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机构有关文化市场领域执法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⑸林芝经济开发区、鲁朗景区管委会综合行政执法队发现案件线索及时上报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查处。
(二)机构设置情况
1.机构情况:2019年3月,经市委、市政府批准我局由原林芝市文化局(新闻出版广电局、版权局、文物局)更名为林芝市文化广播电视局(文物局)。2020年7月6日组建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在市文化广播电视局加挂牌子,实行“局队合一”体制。林芝市文化广播电视局(文物局)为全额拨款行政单位,内设10个正科级科(室):办公室、政工人事科、财务科、产业发展科、社会文化科、广播电视管理科、文物科、文化市场管理科、政策法规科和执法科。
2.人员情况:我局2020年底实际职工人数57人,其中:正式职工35人(含博物馆4人、合同制工人1人,固定工人2人);其他人员:退休职工15人,公益性岗位工人4人,临时工1人,西部志愿者2人。
第二部分
林芝市文化广播电视局2020年度
部门决算明细表
(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
林芝市文化广播电视局2020年度部门
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林芝市文化广播电视局2020年财政安排本级部门预算经费收入1111.81万元,同比2019年部门预算收入918.45万元,增加了193.36万元,增长21.06%。基本支出956.55万元,占预算收入的86.04%;项目支出155.26万元,占预算收入的13.97%。预算收入增加的原因是增加了人员工资等方面82.55万元和新增林芝市美术馆运行维护项目经费120.00万元。
二、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情况说明
林芝市文化广播电视局2020年财政安排本级部门预算经费收入1111.81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865.8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22.85万元(其中含专项业务经费155.2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3.15万元。
三、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林芝市文化广播电视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111.81万元。
1.工资福利支出865.81万元。其中:行政运行:634.17万元;财政对各类保险基金的补助等:231.64万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222.85万元。其中:行政运行:67.59万元;其他文化支出:155.26万元。
行政运行(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费1.28万元;水费2.65万元;邮电费2.73万元;印刷费0.60万元;取暖费0.72万元;差旅费21.09万元;维修(护)费0.30万元;公务接待费5.39万元;工会经费12.41万元;福利费0.3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9.9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15万元。
其他文化支出(专项业务费)155.26万元:市级非遗传承人补助8.80万元;林芝市美术馆运行维护经费120.00万元;文化、文物业务费12.00万元;尼洋阁博物馆日常运行维护费3.00万元;党建费11.46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3.15万元。其中休假探亲费20.63万元;抚恤费2.52万元。
四、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1)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875.53万元,较2019年度减少520.64万元。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991.06万元,占本年支出的100%。与年初预算收入1111.81万元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879.25万元,增长169.03%。与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相比,增加691.54万元,增长30.08%。主要原因是2020年项目支出增大等。2020年年末结转2656.3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结转22.95万元,项目支出结转2633.35万元。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991.0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90万元,占0.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734.77万元,占91.4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1.04万元,占3.05%;卫生健康支出48.45万元,占1.62%;住房保障支出113.91万元,占3.81%。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年初预算数为1111.81万元,支出决算数为2991.06万元,完成预算数的169.03%,增长1879.25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专项经费的增加。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商贸事务(款)招商引资(项)支出2.90万元。
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行政运行(项)支出689.30万元。与2019年支出相比减少29.07万元,降低4.05%。主要原因:2020年有人员调出。
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群众文化(项)支出256.19万元。与2019年支出相比增加72.24万元,增长39.28%。主要原因:2020年完成创建第三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乡镇工作,兑现资金210.00万元。
4.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文化创作与保护(项)支出109.60万元。
5.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项)支出283.92万元。与2019年支出相比增加224.52万元,增长378.01%。主要原因:2020年兑现“三区”人才经费50.00万元;支付图书馆改造维修工程款77.70万元;支付举办林芝市行政村(居)文艺演出队文艺比赛暨文艺汇演支出42.52万元等方面支出。
6.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物(款)文物保护(项)支出66.74万元。与2019年支出相比增加383.59万元,增长574.75%。主要原因:2020年给六县一区拨付文物保护单位“四有”建设经费50.00万元;拨付波密县易贡将军楼展陈资金200.00万元;易贡桑林寺抢救性修缮工程款176.87万元。
7.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物(款)其他文物支出(项)支出70.00万元。与2019年支出相比增加47.65万元,增长213.20%。主要原因:2020年制作《林芝文物概览》专刊款项70.00万元。
8.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广播电视(款)广播(项)支出809.00万元。主要用于2020年县级应急广播体系建设项目设备采购支出。
9.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广播电视(款)其他广播电视支出(项)支出28.68万元。主要用于边境地区小康村广播电视户户通项目支出。
10.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款)文化产业发展专项支出(项)支出37.75万元。主要用于林芝市青年广场LED显示屏维修费用和林芝市福建公园LED全彩显示屏改造项目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87.04万元。与2019年支出相比减少14.54万元,降低14.32%。主要原因是2019年底对2014年10月至2018年12月期间断缴保险进行了清算补缴工作。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项)支出0.51万元。与2019年支出相比增加0.30万元,增长144.31%。主要原因是2020年失业保险缴费基数增大和人员增减变动。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项)支出0.53万元。与2019年支出相比增加0.01万元,增长2.37%。主要原因是2020年工伤保险缴费基数增大和人员增减变动。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项)支出2.94万元。与2019年支出相比减少0.67万元,降低18.51%。主要原因是2020年工伤保险缴费基数增大和人员增减变动。
1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支出12.13万元。与2019年支出相比减少2.09万元,降低14.72%。主要原因是2020年有人员退休及调出。
1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支出(项)2.70万元。主要用于发放2020年文广局退休干部职工及离岗待退人员(含补发2017至2019年退休合同制工人)体检费。
17.卫生健康支出(类)财政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项)支出33.62万元。与2019年支出相比减少7.64万元,降低18.51%。主要原因是2020年有人员退休及调出。
1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69.18万元。与2019年支出相比减少0.59万元,降低0.85%。主要原因是2020年有人员退休及调出。
19.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支出44.73万元。与2019年支出相比增加10.21万元,增长29.59%。主要原因是2020年住房补贴提高标准。
五、2020年度“三公”经费预决算情况说明
林芝市文化广播电视局2020年“三公”经费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
预算数 |
决算数 |
备注 |
合计 |
25.29 |
25.13 |
|
1.因公出国(境)费 |
0 |
0 |
|
2.公务接待费 |
5.39 |
0.40 |
|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经费 |
19.90 |
24.73 |
|
其中:(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19.90 |
24.73 11 |
|
(2)公务用车购置 |
0 |
0 |
|
说明:2020年三公经费支出共计25.13万元,与2019年决算数对比增加2.38万元,增长10.47%。
1.因公出国(境)费: 2019年、2020年均为零。
2.公务接待费:2020年为0.40万元,与2019年同比减少0.15万元,降低27.30%,共接待国内5批次48人次。公务接待费支出减少的主要因为是2020年严格执行中央八项精神规定,严格控制公务接待人数及标准。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0年为24.73万元,与2019年同比增加0.25万元,增长11.42%,2020年公务用车购置为零。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增加的原因是日常工作任务逐年递增、下乡任务繁重。
4、2020年底公务用车保有量7辆,2020年无公务用车购置。
六、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七、2020年度机关运行情况说明
(一)2020年本部门履行一般行政运行事业管理职能维持机关运行,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行政运行经费支出合计46.03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的内容
日常公用支出:46.03万元。
办公费3.58万元;邮电费6.31万元;差旅费3.71万元;维修(护)费1.68万元;培训费0.91万元;公务接待费0.40万元;劳务费2.04万元;工会经费9.4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7.0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0.10万元;其它商品和服务支出费用0.22万元;办公设备购置0.62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日常运行维护各项公用支出。
八、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林芝市文化广播电视局2020年度政府采购项目资金1551.31万元。
九、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2020年固定资产年末数为331.94万元,2019年固定资产年末数为1447.03万元。2020年因机构改革将价值754.13万元办公楼、375.04万元铁塔划转至林芝广播电视台。同时2020年核销及盘亏资产合计15.80万元。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林芝市文化广播电视局共有车辆7辆。其中:文广局办公用车5辆,驻村车辆1辆,博物馆办公用车1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十、重点绩效评价结果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2020年,我局共计发生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42.6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额的31.52%,主要用于干部职工工资、保险、住房公积金、休假补助、差旅、公务用车运行维护等方面。
(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2020年,我局共计发生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2048.3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额的68.49%。项目支出主要包括:
2020年度县级应急广播体系建设项目共计1392.36万元,预算执行率100%,年度总体绩效目标全部完成。
2020年度县级应急广播体系建设项目资金到位及时,资金管理制度健全,资金使用实施有序开展,资金使用实施完成后将发挥应有的作用。为最大限度地发挥专项资金使用效益,市文广局严格按照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通严格按照全国应急广播体系总体规划和县级应急广播系统技术要求,遵循高效、节约、节能、安全的原则,及时推进应急广播县级平台、大喇叭系统及传输覆盖网建设和改造,实现平战结合,严格确保在遭遇突发事件时,群众能够通过应急广播系统及时收听到相关预警信号以及政府发布的相关政策信息,进一步提升广播电视助力提升公共文化服务的水平。
十一、扶贫资金分配结果、扶贫项目安排和资金使用公开情况说明
2020年,我局没有扶贫项目资金。
十二、举借债务公开情况
2020年,我局没有举借债务。截至2020年12月31日,我局没有待偿还的债务、待回购股权投资和应付工程物资款。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 财政拨款收入,指中央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 其他收入,指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3、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