波密县人民法院2024年度部门决算
2025 年 09 月 15 日
目 录
第一部分 波密县人民法院概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二、部门职责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波密县人民法院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波密县人民法院2024年度部门决算数据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2024年度机关运行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扶贫资金情况说明
十一、债务情况说明
十二、重点、重大项目信息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波密县人民法院概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波密县人民法院作为一个单位纳入2024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
二、部门职责和机构设置
(一)部门职责
波密县人民法院主要履行下列职责:
1.依法审判我院管辖的刑事、民事、行政案件和上级人民法院交由审判的案件。
2.依法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审理刑事、民事和行政再审案件,依法审理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案件。
3.依法执行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文书和法律规定由本院执行的其他生效法律文书及委托执行案件。
4.依法受理赔偿案件和决定国家赔偿。
5.调查研究审判工作的法律、政策问题及疑难问题,提出解决的办法、意见和司法建议,开展司法统计工作。
(二)部门机构设置
波密县人民法院现有内设机构5个,分别为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综合审判庭、执行局(司法警察大队)、审判管理办公室(综合办公室)、政治部。下设人民法庭4个,分别为松宗人民法庭、易贡(通麦)人民法庭、倾多人民法庭、玉许人民法庭。
1.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负责登记立案、涉诉信访、导诉接待、材料转接、法律咨询、诉前保全、诉前引调。办理司法确认、司法救助、司法技术鉴定。
2.综合审判庭。负责审理本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民商事、行政案件,审查行政机关申请执行其行政行为的案件及适用审判监督程序的案件。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的案件。
3.执行局(司法警察大队)。负责本院受理、受托和上级法院交办执行案件的实施工作。负责办理其他有关执行工作事项和综合性管理工作。负责本院司法警察警务工作,承担院机关安保和涉诉信访应急处置。
4.审判管理办公室(综合办公室)。负责全院审判流程节点控制、审判执行质效评估 、案件质效管理、司法数据统计工作。负责案件质量、法律文书、案件信息录入评查工作,承担审判工作研究和法院信息化建设。负责督查督办工作,承担本院审判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综合行政、对外联络、财务装备管理和后勤保障等司法政务工作。
5.政治部。负责本院党的建设、队伍建设、思想政治和意识形态工作。承担本院党群纪检、组织人事、法官管理、工资福利和离退休干部等工作。负责本院法官遴选、法官助理和聘用制书记员统一招录等工作。负责新闻宣传、文化建设、典型选树、表彰奖励等工作。
第二部分
波密县人民法院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表1-9)
第三部分
波密县人民法院2024年度部门决算数据 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波密县人民法院2024年度收支均为3118.30万元,2023年收支均为1834.42万元。收入与2023年相比增长1283.88万元,同比增长70.02%,增长主要原因是本年度结转2023年度项目资金964.48万元和财政拨款增加,以及2024年增加非财政拨款(其他收入)60万元援藏资金;支出与2023年相比增长1283.88万元,同比增长70.02%,其中人员经费减少30.39万元、公用经费减少64.92万元、项目支出减少59.16万元,主要原因在于财政拨款缩减。由于财政拨款减少,直接影响了各项经费的投入规模,尤其是公用经费受到显著影响。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波密县人民法院2024年度本年收入为3118.3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为3058.3万元,占总收入的98.08%;其他收入60万元,占总收入的1.92%。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波密县人民法院2024年度本年支出合计为3118.30万元,其中:公共安全支出2724.31万元,占总支出的89.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7.93万元,占总支出的4.84%;卫生健康支出92.14万元,占总支出的3.01%;住房保障支出153.92万元,占总支出的5.03%。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波密县人民法院2024年财政拨款收入合计为3058.30万元,与2023年相比增长1223.88万元,同比增长66.72%,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结转2023年度项目资金964.48万元和财政拨款增加;2024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为3058.3万元,支出与2023年相比增长1223.88万元,同比增长66.72%,主要原因在于上年度项目资金在本年度集中开展实施,同时本年度新财政拨款资金支持的项目也进入执行阶段,使得相关项目支出相应增多。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波密县人民法院2024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为3058.30万元,其中公共安全支出2664.3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7.9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92.1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53.92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058.30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公共安全(类)支出2664.31万元,占87.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47.93万元,占4.84%;卫生健康支出(类)支出92.14万元,占3.01%;住房保障(类)支出153.92万元,占5.03%。
(四)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4年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3187.74万元,收、支决算数为3058.3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95.94%。其中:
1.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数为1256.16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183.6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94.2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制定预算时,聘用制书记员经费预算过于宽松。
2. 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其他法院支出(项)年初预算数1581.24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540.63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4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项目支出减少,培训费等未能全额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其他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项)支出147.93万元,2024年年初预算数147.9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100%。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项)年支出0.22万元,2024年年初预算0.2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100%。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项)支出0.92万元,2024年年初预算0.9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100%。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4年年初预算数为14.3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4.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100%。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支出7.2万元,2024年年初预算为7.3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5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干警意外保险合同价减少。
8.卫生健康支出(类)财政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项)2024年年初预算数为70.64万元,支出决算数为70.6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100%。
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数为110.09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10.0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100%。
1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支出43.83万元,年初在行政运行(项)预算,主要为住房补贴。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情况:波密县人民法院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6.49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为0元、公务接待费为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为36.49万元。年底决算数为36.07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为0元、公务接待费为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36.0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98.8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在编制预算时,对三公经费预估较高,导致预算数偏大;二是单位内部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干警节约意识,减少三公经费使用。
(二)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4年我院无出国出境人员。
2.公务接待费用:我院接待公务人员在院机关食堂安排职工餐,不涉及公务接待费。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经费预算数为36.49万元,支出决算为36.07万元,完成预算的98.85%。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决算支出36.07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4辆;公务用车购置费决算支出为0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在编制预算时,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估较高,导致预算数偏大;二是单位内部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干警节约意识,减少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使用。
六、2024年度机关运行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总体情况
2024年波密县人民法院履行一般行政事业管理职能、维持机关运行,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行政经费,合计73.12万元,与年初预算数相比持平。其中,基本支出73.12万元,一般行政管理项目支出0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预算的内容
行政经费由基本支出和一般行政支出两部分组成;
1.基本支出,包括两部分;一部分是人员经费,具体包括工资、津贴及奖金、医疗费、住房补贴等;二是公用经费,具体包括办公及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物业管理费、日常维修费、一般购置费等。
2.一般行政管理项目支出,包括招待费、会议费、购置费(包括设备、计算机等)、专用材料费、干部培训费、信息网络运行维护费等用于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方面的项目支出。
七、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波密县人民法院2024年度未进行政府采购。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波密县人民法院共有车辆14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9辆、特种专用技术用车5辆。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波密县人民法院2024年度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健全,明确职责与流程。绩效目标设置围绕审判业务、司法服务等重点工作、清晰量化,预算执行严格监控、保障资金合理使用及进度合理,重点项目绩效评价结果客观公正、及时发现问题并整改,绩效自评工作全面开展,如实反映成效与不足,评价结果有效运用于优化预算分配和改进工作,以提升资金使用效益和司法工作质量。
十、债务情况说明
波密县人民法院2024年无政府债券资金。
十一、重点、重大项目信息
(一)项目名称:林芝市波密县人民法院维稳备勤用房建设项目;
(二)项目实施单位:波密县人民法院;
(三)项目建设内容:新建林芝市波密县人民法院维稳备勤用房1957.8㎡(28套),栏杆59.2m,室外踏步23.2㎡,总体电器工程、给排水工程消防工程、电梯工程等建设项目及附属设施;
(四)项目建设工期:2024年3月至2024年11月;
(五)项目竣工日期:2024年11月26日;
(六)项目预算安排:林芝市财政局根据《关于下达2023年第二批中央基建投资拨款预算指标的通知》(藏财建指【2023】079号),下达维稳备勤用房建设项目资金741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