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芝市巴宜区人民法院2025年度预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法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巴宜区人民法院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巴宜区人民法院2025年度预算明细表
第三部分 巴宜区人民法院2025年度预算数据分析
一、巴宜区人民法院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巴宜区人民法院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巴宜区人民法院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按功能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总体情况(按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法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在区党委领导下对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监督。其主要职责:
(1)依法审理法律规定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或者认为应当由本法院审理的刑事、民事、行政、执行等一审案件。
(2)依法审理中级人民法院指定再审的案件和市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案件,受理当事人不服本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并提请申诉的刑事、行政诉讼案件。
(3)依法行使执行权和司法决定权。
(4)对法律规定、规章等草案提出意见,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司法建议。
(5)领导基层法庭工作。
(6)负责全院的党风廉政建设与反腐败工作。
(7)负责全院的思想政治、教育培训工作和干部管理工作。
(8)负责全院财务、专项投资的计划管理及分配。
(9)负责全院的监察工作。
(10)管理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工作。
(11)做好本院行政、后勤管理和服务工作。
(12)法治宣传,教育公民忠于社会主义国家,自觉遵守宪法、法律和社会公德。
(13)完成区委、区政法委以及上级人民法院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内设机构设置
政治部(机关党总支)、综合办公室、审判管理办公室(研究室)、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行政审判庭(综合审判庭)、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庭、执行局(司法警察大队)。内设机构均为正科级建制。
政治部(机关党总支):负责本院党的建设、队伍建设、思想政治和意识形态工作。承担本院党群纪检、组织人事、法官管理、工资福利和离退休干部等工作。负责本院法官遴选、法官助理和聘用制书记员统一招录等工作。负责新闻宣传、文化建设、典型选树、表彰奖励等工作。负责受援等工作。
综合办公室: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行政档案、保密等工作。协助院领导处理司法政务,组织协调院重要工作部署的贯彻实施。负责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日常联络和建议、提案的督办工作。负责院党组会议、院长办公会议决事项和领导同志批办事项的督查工作。负责财物装备管理和后勤保障等工作。
审判管理办公室(研究室):负责全院审判流程节点控制、审判执行质效评估、案件质效管理、司法数据统计工作。负责案件质量、法律文书、诉讼档案、案件信息录入评查工作,承担审判工作研究和法院信息化建设。负责本院审判委员会日常工作,督办其决定事项和领导批办案件等。
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负责登记立案、涉诉信访、导诉接待、材料转接、法律咨询、诉前保全、诉前引调。办理司法确认、司法救助、司法技术鉴定。办理适用特别程序、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的案件。
行政审判庭(综合审判庭):负责审理本院管辖的第一审行政案件,审查行政机关申请执行其行政为的案件及适用审判监
督程序的案件。
刑事审判庭:负责审理本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
民事审判庭:负责审理本院管辖的第一审民商事案件。
执行局(司法警察大队):负责本院受理、受托和上级法院交办执行案件的实施工作。负责办理其他有关执行工作事项和综合性管理工作。负责本院司法警察警务工作,承担院机关安保和涉诉信访应急处置。
巴宜区人民法院2025年度预算明细表
(表格详见附件)
林芝市巴宜区人民法院2025年度预算数据分析
一、巴宜区人民法院收支总体情况
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642.51万元。收入均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收入2642.51万元;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2071.48万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9.1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2.8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34.4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74.64万元。
二、巴宜区人民法院收入总体情况
收入预算总量2642.51万元,同比减少607.04万元,主要原因是:2024年预算资金包含结转资金,2025年预算收入未包含结转资金及专项资金。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642.51万元,占100%
三、巴宜区人民法院支出总体情况
2025年支出预算2642.51万元,同比减少607.04万元,主要原因是:2024年预算资金包含结转资金,2025年预算收入未包含结转资金及专项资金。其中:基本支出2496.89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94.49%;项目支出145.62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5.51%
四、财政拨款收支出总体情况
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462.51万元,同比减少607.04万元,主要原因是:2024年预算资金包含结转资金,2025年预算收入未包含结转资金及专项资金。收入均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收入2642.51万元;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2071.48万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9.1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2.8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34.4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74.64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体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642.51万元,比2024年执行数3389.52万元,减少747.01万元,减少28.27%,主要原因:2024年预算资金包含结转资金,2025年预算收入未包含结转资金及专项资金。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642.5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公共安全支出2071.48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78.3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9.11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1.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2.85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8.81%;卫生健康支出134.43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5.09%;住房保障支出174.64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6.61%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群众团体事务(款)工会事务(项)2025年预算数为29.11万元,比2024年执行数26.51万元,增加2.6万元,增加9.81%,主要原因:2025年人员有变动,人员经费增加。
2.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行政运行(项)2025年预算数为1925.86万元,比2024年执行数1968.54万元,减少42.68万元,减少2.17%,主要原因:本年度中央转移资金尚未下达。
3.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其他法院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23.62万元,比2024年执行数699.35万元,减少675.73万元,减少96.62%,主要原因:本年度中央转移资金尚未下达。
4.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案件审判(项)2024年预算数为122万元,比2024年执行数193.1万元,减少71.1万元,减少36.82%,主要原因:本年度项目支出预算减少。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232.85万元,比2024年执行数219.76万元,增加13.09万元,增加5.96%,主要原因:2025年人员有变动,人员经费增加。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事业单位医疗(项)2025年预算数134.43万元,比2024年执行数106万元,增加28.43万元,增加26.82%,主要原因:2025年人员有变动,人员经费增加。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5年预算数22.37万元,比2024年执行数21.43万元,增加0.96万元,增加4.48%,主要原因:2025年人员有变动,人员经费增加。
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5年预算数174.64万元,比2024年执行数165.19万元,增加9.45万元,增加5.72%,主要原因:2025年人员有变动,人员经费增加。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5年法院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496.8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394.70万元,主要包括:工资性支出(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其他社会保险缴费(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其他工资福利支出(个人取暖费、独生子女费、煤油补贴、加班补助、休假探亲费、乡镇教职工生活补助、特级教师津贴、其他工资福利支出)、职业年金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学生助学金、三包经费、学生奖学金、免费教育经费等、营养改善计划试点资金、班主任津贴、西部计划志愿者生活补助)。
公用经费102.19万元,主要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公务通讯补贴、离退休人员公用经费、电梯运行维护费、食堂补助、邮寄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工会经费、车辆保险。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总体情况
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20.5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17.59万元及公务接待费3万元。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与2024年“三公”预算35.63万元相比,减少18.04万元,减少50.63%。主要原因:2024年购置公务用车1辆,2025年无购车计划。
2024年无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1辆、保有11辆,国内公务接待3批次、47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总体情况
我院2025年度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九、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总体情况
我院2025年度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三公”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使用情况说明
2025年我院单位性质为行政单位,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02.19万元,与2024年预算52.09万元相比,增加50.1万元,增加96.18%,主要是本年度公用经费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5年本院及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底,本院及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1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7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3辆、其他用车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日常办公用途的车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2025年预算绩效目标管理情况
2025年实现财政支出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实行绩效目标管理8个,资金2642.51万元。重点项目(见名词解释)实行绩效目标管理0个。
附:重点项目绩效目标表(涉密项目除外)。
(五)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及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我院2025年度没有扶贫资金管理使用及绩效目标。
(六)政府债务情况
(本院及所属单位使用和管理政府债券资金情况,包括相关政府债券资金总体规模、项目安排。)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对部门和单位专业性较强的名次进行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资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五、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六、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重点项目:重点项目: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重大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的项目,覆盖面广、影响力大、社会关注度高、实施期长的项目,或与本部门职能职责密切相关的项目或预算安排支出相对较大的项目(具体重点项目由各部门结合实际自行确定)。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是指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
十、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