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度部门(单位)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林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林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预算明细表
第三部分 林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预算数据分析
一、部门/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二、部门/单位收入总体情况
三、部门/单位支出总体情况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体情况(按功能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总体情况(按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总体情况
九、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林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能
根据《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关于地方机构改革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关于西藏自治区市县机构改革的总体意见》;《林芝市机构改革方案》和《中共林芝市委员会办公室 林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林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要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林委办〔2019〕41号)精神,林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要职能如下:
1、负责处理人民政府的日常政务和事务。负责市人民政府会议和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重要活动的组织安排,协助市人民政府领导组织实施会议决定事项。
2、负责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市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和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的有关文稿。
3、研究各县(区)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请示市人民政府的事项,提出审核意见,报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审批。
4、根据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的指示,对各县(区)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之间出现的争议问题,提出处理意见,报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决策。
5、督促检查各县(区)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对市人民政府决定事项及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批示指示的贯彻落实情况,及时对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报告。负责市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绩效考核评价工作。
6、负责市人民政府值班工作,及时报告重要事项,传达和督促落实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指示。
7、组织办理市人民政府系统正单的市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
8、负责政务信息工作、负责市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工作。
9、负责跟踪分析宏观经济形势,组织或参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研究。
10、负责林芝市人民政府驻拉萨办事处、成都办事处的管理工作。
11、完成市委、政府核实人民政府领导同志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内设 15 个机构、 2 个办事处(二级单位)。
纳入本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林芝市人民政府驻拉萨办事处、林芝市驻广东服务联络处。
第二部分
林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5年度预算明细表
(表格详见附件)
(1.部门整体预算表应包括机关和所有二三级单位的汇总预算;2.部门机关的预算应单独公开;3.部门所属二、三级单位的预算也应单独公开)
第三部分
林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5年度部门(单位)
预算数据分析
一、部门(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收支总预算 4339.93 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339.93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610.0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57.9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50.1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21.81万元。
二、部门(单位)收入总体情况
收入预算总量 4339.93 万元,同比减少1391.88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减少。其中:上年结转 0 万元, 占 0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4339.93 万元,占 100 %。
三、部门(单位)支出总体情况
支出预算总量 4339.93万元,同比减少 1391.88 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减少。其中:基本支出 3104.84 万元,占 71.54 %;项目支出 1235.08 万元,占 28.46 %。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
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4339.93万元,同比减少 1391.88 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减少。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收入 4339.93 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610.0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57.9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50.1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21.81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体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 4339.93 万元,比2024 年执行数减少 1391.88 万元,主要原因:项目资金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 4339.93 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610.01万元,占83.1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57.91万元,占 8.25 %;卫生健康支出150.19万元,占 3.46 %;住房保障支出221.81万元,占 5.11 %。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预算数为 2063.72 万元,比2024年执行数减少 501.65 万元,下降 19.55 %。主要是人员调整。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预算数为 291.76 万元,比2024 年执行数减少 341.15 万元,下降 53.9 %。主要是项目调整。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预算数为620.03万元,比2024年执行数增加59.81万元,上升10.68%。主要是:项目调整。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机关服务预算数为134万元,比2024年执行数减少489.17万元,下降78.5%。主要是:项目调整。
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专项服务预算数为84.5万元,比2024年执行数减少115万元,下降57.64%。主要是:项目调整。
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专项业务及机关事务管理预算数为360万元,比2024年执行数增加95万元,上升35.85%。主要是:项目调整。
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数为357.91万元,比2024年执行数减少27.98万元,下降7.25%。主要是:人员调整和基数调整。
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卫生健康支出预算数为150.19万元,比2024年执行数减少62.9万元,下降29.52%。主要是:人员调整和基数调整。
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住房保障支出预算数为221.81万元,比2024年执行数减少63.04万元,下降22.13%。主要是:人员调整和公积金基数调整。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总体情况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104.8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914.7万元,主要包括:工资性支出(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其他社会保险缴费(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其他工资福利支出(休假探亲费、加班补助)、住房公积金。
公用经费136.91万元,主要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租赁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福利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工会经费。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经费53.23万元,主要包括: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总体情况
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 290.55 万元,其中:公车运行费 278.05 万元,公务接待费 12.5万元。“三公”经费预算比2024年减少 87.95 万元,压缩 23.24 %,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后公务车辆减少,公务接待经费减少。
2025年因公出国(境) 0 个团组、 0 人,公务用车购置 0辆、保有 35 量,国内公务接待0 批次、0 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总体情况
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 0 万元,比2024年执行数减少 0 万元,主要原因: 。
我单位2025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九、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总体情况
除介绍“三公”经费总体情况外,还应对分项支出具体情况作说明,同时将分项数与上年预算数作同口径对比,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作说明。除涉密事项外,应同时细化说明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及人数,公务用车购置数及保有量,国内公务接待的批次、人数。
“三公”经费预算数为 0 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 0 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0 万元,公务接待费 万元。“三公”经费预算比2024年减少(增加) 0万元,压缩(增长) 0 %,主要原因是 。
因公出国(境) 0 个团组、 0 人,公务用车购置 0 辆、保有 0 量,国内公务接待 0 批次、 0 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使用情况说明。
2025年部门(单位)机关 1 家行政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 710.73 万元,比2024年预算减少 1449.52 万元,降低 67.1 %。主要原因是人员调整和项目调整。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5年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 0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 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5年 1 月底,本部门及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 35 辆,其中, 厅 级领导干部用车(含在职和离退休部级干部用车) 8 辆、其他用车 27 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公务用途的车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14 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0 台(套)。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对确实无法使用的 0 辆车进行更新购置。
(四)2025年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5年实现财政支出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实行绩效目标管理 40 个,资金4339.93 万元,其中:中央转移支付资金0万元,地方资金4339.93万元。重点项目(见名词解释)实行绩效目标管理 40 个,分别是(工资性支出经费1915.87万元,占年初项目支出预算总额的 44.15 %;其他社会保险缴费4.33万元,占年初项目支出预算总额的 0.1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45.78万元,占年初项目支出预算总额的 5.66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309.61万元,占年初项目支出预算总额的 7.13 %;职业年金缴费48.3万元,占年初项目支出预算总额的1.11%;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42.33万元,占年初项目支出预算总额的 3.28 %;公务员医疗补助26.58万元,占年初项目支出预算总额的 0.61 %;住房公积金221.81万元,占年初项目支出预算总额的 5.11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3.32万元,占年初项目支出预算总额的 1.23 %;商品和服务支出98.23万元,占年初项目支出预算总额的 2.26 %;工会经费38.68万元,占年初项目支出预算总额的 0.88 %;信息表彰经费3.8万元,占年初项目支出预算总额的0.09%;党建活动经费38.87万元,占年初项目支出预算总额的 0.9 %;党政大楼周边设施电费开支120万元,占年初项目支出预算总额的 2.77 %;研究室工作经费6万元,占年初项目支出预算总额的 0.14 %;党政大楼及周边设施水费40万元,占年初项目支出预算总额的 0.92 %;会务保障经费25万元,占年初项目支出预算总额的 0.58%;法律顾问费14.5万元,占年初项目支出预算总额的 0.33 %;厅级领导下基层调研(慰问)45万元,占年初项目支出预算总额的1.04%;产业建设领导小组办公费16万元,占年初项目支出预算总额的 0.37 %;党政大楼及消防维保费40万元,占年初项目支出预算总额的 0.92 %;政府集约化网站等级保护费13.96万元,占年初项目支出预算总额的 0.32 %;政府集约化网站密码保护测评12万元,占年初项目支出预算总额的0.28 %;政府集约化网站平台维护费60万元,占年初项目支出预算总额的 1.38%;林芝市驻广东联络处工作经费56万元,占年初项目支出预算总额的 1.29 %;YX指挥部办公经费45万元,占年初项目支出预算总额的 1.04 %;yx办引进短期服务人才经费91.8万元,占年初项目支出预算总额的 2.12%;短平快项目资金60万元,占年初项目支出预算总额的 1.38%;粤桂琼西藏籍高校毕业生活动经费15万元,占年初项目支出预算总额的 0.35%;市政府相关工作经费360万元,占年初项目支出预算总额的 8.3%;设备购置费30万元,占年初项目支出预算总额的 0.69%;党政大楼周边及保障经费25万元,占年初项目支出预算总额的 0.58%;国产设备维保经费13万元,占年初项目支出预算总额的 0.3%;林拉办“夕阳红”文艺队演出补助5万元,占年初项目支出预算总额的 0.12 %;林拉办退休支部成员补助22.01万元,占年初项目支出预算总额的 0.51 %;维稳、信访、流浪人员救助及常态化管理经费18万元,占年初项目支出预算总额的 0.41 %;老干部、党员管理工作经费48.35万元,占年初项目支出预算总额的 1.11 %;林拉办专项经费8万元,占年初项目支出预算总额的 0.18 %;林拉办接待费1.5万元,占年初项目支出预算总额的 0.03 %;用氧工作经费1.3万元,占年初项目支出预算总额的 0.03 %;
附重点项目绩效目标表(涉密项目除外)。
(五)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及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25年本部门没有扶贫资金安排的支出。
(六)政府债务情况。(本部门及所属单位使用和管理政府债券资金情况,包括相关政府债券资金总体规模、项目安排。)
2025年本部门没有政府债务安排的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对部门和单位专业性较强的名次进行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资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五、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六、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重点项目:重点项目: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重大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的项目,覆盖面广、影响力大、社会关注度高、实施期长的项目,或与本部门职能职责密切相关的项目或预算安排支出相对较大的项目(具体重点项目由各部门结合实际自行确定)。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是指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
十、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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