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芝市统计局2025年度部门(单位)预算
2025年 1月 21日
目 录
第一部分 林芝市统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林芝市统计局部门(单位)预算明细表
第三部分 林芝市统计局部门(单位)预算数据分析
一、部门/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二、部门/单位收入总体情况
三、部门/单位支出总体情况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体情况(按功能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总体情况(按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总体情况
九、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林芝市统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关于统计工作的法律法规、标准和方法。起草地方性法规草案和规章草案,拟订统计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市统计工作。
(二)建立健全市级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和统计指标体系,核算全市及县(区)地区生产总值,汇编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监督管理各县(区)国民经济核算工作。
(三)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重大市情市力普查计划、方案,组织实施人口、经济、农业等重大国情国力普查,汇总整理和提供普查的统计数据。
(四)组织实施一、二、三产业相关行业的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旅游、对外经济、交通运输、邮政、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公共事业等全市性基本统计数据。
(五)组织实施能源、投资、科技、人口、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环境基本状况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
(六)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统一核定、管理全市性的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相关统计信息,向市委、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七)依法审批或备案市属各部门的统计调查项目或调查方案,指导专业统计基础工作、统计基层业务基础建设,组织建立部门统计报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和评估制度,开展对重点统计数据的审核、监控和评估,依法监督检查统计法律法规的实施,依法依规查处统计违法行为。
(八)建立并管理全市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体系,规范各项统计数据库标准和统计数据网络,指导各县(区)统计信息化系统建设。
(九)组织指导全市统计科学研究、统计教育和干部培训工作,开展统计科学交流和合作,协调全市经济社会统计咨询服务工作。
(十)完成市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林芝市统计局内设1个机构、下设9个业务科室。
第二部分
林芝市统计局2025年度预算明细表
(表格详见附件、表1-16)
第三部分
林芝市统计局2025年度部门(单位)预算数据分析
一、部门(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林芝市统计局2025年财政拨款收入预算997.27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99.1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6.6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4.2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7.27万元。
二、部门(单位)收入总体情况
林芝市统计局2025年收入预算总量997.27万元,同比增加10.66万元,正常人员经费上涨。其中: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997.27万元,占100%;2025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2025年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
三、部门(单位)支出总体情况
林芝市统计局2025年支出预算总量997.27万元,同比增加10.66万元,正常人员经费上涨。其中:基本支出800.67万元,占80.29%;项目支出196.6万元,占19.71%;没有事业单位经营支出。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
林芝市统计局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997.27万元,同比增加10.66万元,正常人员经费上涨。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收入997.27万元、无政府性基金、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无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99.1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6.6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4.2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7.27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体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林芝市统计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997.27万元,比2024 年执行数增加10.66万元,主要原因:正常人员经费上涨。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林芝市统计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997.2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99.12万元,占80.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6.66万元,占9.69%;卫生健康支出44.22万元,占4.43%;住房保障支出57.27万元,占5.74%。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林芝市统计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增减变化进行说明。
1.一般公共服务预算数为799.12万元,比2024年增加18.22万元,上涨2.33%。主要是辅调员工资例如并上涨。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数为96.66万元,比2024 年执行数增加9.77万元,上涨11.24%。主要是公益性岗位人员工资列入,人员工资上涨,缴费基数上调,相应社保经费支出上浮。
3.卫生健康支出预算数为48.34万元,比2024年执行数减少1.67万元,下降3.34%。主要是在编人员退休,人员减少,相应的卫生健康支出下降。
4.住房保障支出预算数为57.27万元,比2024 年执行数下降7.22万元,下降11.2%。主要是主要是在编人员退休,人员减少,相应的住房保障支出下降。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总体情况
林芝市统计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800.6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760.19万元,主要包括(以下内容根据部门具体情况进行填列):工资性支出493.09万元(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79.56万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36.75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7.47万元、其他社会保险缴费0.98万元(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其他工资福利支出77.02万元(个人取暖费、独生子女费、煤油补贴、加班补助、休假探亲费、乡镇教职工生活补助、特级教师津贴、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住房公积金57.27万元。
公用经费40.47万元,主要是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费1.5万元、水费0.46万元、电费4万元、物业管理费0.24万元、维修(护)费0.5万元、会议费0.8万元、公务接待费0.8万元、工会经费10.59万元、福利费0.1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1.95万元。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8.05万元(公益性岗位工资)。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总体情况
2025年林芝市统计局“三公”经费预算17.3万元,比上年下降了4.9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无,2024年公务接待费预算0.7万元,计划接待工作组6批次、50人次,2025年公务接待费0.8万元,与去年相比增加了0.1万元,计划接待工作组6批次、50人次,基本持平。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数为21.5万元,公务用车编制3台,实际保有量3台,2025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数为16.5比2024年预算数同比下降5万元,主要是业务用车运行调研支出由业务经费分担,减轻了三公经费压力。
2025年因公出国(境)无预算,无公务用车购置,无国内公务接待。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总体情况
林芝市统计局2025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九、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总体情况
林芝市统计局2025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使用情况说明。
林芝市统计局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40.47万元,比2024年预算增加1.04万元,增长2.64 %。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林芝市统计局2025年无政府采购预算计划。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止2024年12月31日,林芝市统计局编制车辆3台,实有有车辆3台,全部为一般公务用车。资产原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2台(公务用车),没有资产原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四)2025年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5年实现财政支出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实行绩效目标管理12个项目,资金196.6万元,占年初项目支出预算总额的19.71%。没有中央转移支付资金,无重点项目,预算资金全数为一般公共预算。
附重点项目绩效目标表(涉密项目除外)。
(五)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及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林芝市统计局2025年无扶贫资金。
(六)政府债务情况。
林芝市统计局2025年无政府债权债务。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对部门和单位专业性较强的名次进行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资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五、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六、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重点项目:重点项目: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重大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的项目,覆盖面广、影响力大、社会关注度高、实施期长的项目,或与本部门职能职责密切相关的项目或预算安排支出相对较大的项目(具体重点项目由各部门结合实际自行确定)。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是指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
十、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
林芝市统计局
2025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