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部门(单位)预算信息公开模板
(注:涉密单位和涉密信息不予公开)
林芝市公安局2025年度部门(单位)预算
(部门整体预算需要公开,如有二三级单位,则机关预算也需要单独公开、二三级单位预算也需要单独公开)
2025年1 月10日
目 录
第一部分 林芝市公安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林芝市公安局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林芝市公安局预算明细表
第三部分 林芝市公安局预算数据分析
一、林芝市公安局收支总体情况
二、林芝市公安局收入总体情况
三、林芝市公安局支出总体情况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体情况(按功能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总体情况(按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总体情况
九、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林芝市公安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公安局承担公安机关的工作职责: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防范、打击恐怖活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管理交通、消防、危险物品;管理户口、居民身份证、国籍、出入境事务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维护国(边)境地区的治安秩序;警卫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守卫重要场所和设施;管理集会、游行和示威活动;监督管理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工作;指导和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组织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治安保卫委员会等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二、部门(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林芝市公安局为财政预算单位。单位编制人数285人,2024年年末在职实有人数378人。部门内设机构26个,包括政治部、办公室、纪检督查支队、警保处、指挥中心、刑警支队、治安支队、法制支队、网安支队、特警支队、出入境管理支队、国保支队、经侦支队、技侦支队、科信支队、禁毒支队、交警支队(为独立核算单位)、机要科、监管支队、拘留所、看守所、情报中心、反恐支队、森林警察支队、信息中心,机关党办、警犬技术大队、留置看护大队。
第二部分
林芝市公安局2025年度预算明细表
(表格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林芝市公安局2025年度部门(单位)预算数据分析
一、林芝市公安局收支总体情况
林芝市公安局2025年部门预算反映的是林芝市公安局本级财政资金收支预算。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2025年, 林芝市公安局当年财政拨款收入18053.23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18053.23万元。其中:公共安全支出14491.1万元(工资福利9711.2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92万元,公用经费906.99万元,项目支出3780.83万元),社会保障相关支出1763.6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793.8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004.66万元,。
二、林芝市公安和收入总体情况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18053.23万元,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26568.54万元。减少了8515.31万元,减少的原因主要在于财政力行节约。
三、部门(单位)支出总体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公共安全支出16936.77万元,占总支出18053.23万元的93.82%;社会保障就业1763.62万元,占总支出18053.23万元的9.77%,住房公积金1004.66万元,占总支出18053.23万元的5.56%;卫生健康支出793.85万元,占总支出18053.23万元的4.39%。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18053.23万元,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26568.54万元。减少了8515.31万元,减少的原因主要在于财政力行节约。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公共安全支出16936.77万元,占总支出18053.23万元的93.82%;社会保障就业1763.62万元,占总支出18053.23万元的9.77%,住房公积金1004.66万元,占总支出18053.23万元的5.56%;卫生健康支出793.85万元,占总支出18053.23万元的4.39%。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体情况
2040201行政运行10307.67万元,主要用于人员支出、公用支出;20402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532.04万元,主要为项目支出,包括党建经费、押人犯经费、电费、辅警人员工资、警犬经费、禁毒宣传康复经费、民警法定工作日之外的加班补贴等;2040219信息化建设1995.83万元,主要为项目支出,包括移动警务终端、光纤租赁费和视频监控运维费等;2040221特别业务*万元;2040299其他公安支出655.56万元,主要为项目支出,包含警察训练基地运维及培训费、公安表彰奖励经费等等;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365.12万元,为养老保险支出;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333.68万元,20807就业补助64.82万元。
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149.2万元,为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2101101财政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644.65万元,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支出;2210201住房公积金1004.66万元,为住房公积金单位缴纳部分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总体情况
2025年林芝市公安局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4272.4万元。
人员经费13208.59万元。包括基本工资2224.68万元、津贴补贴5537.86万元、奖金609.59万元、伙食补助277.2万元、养老保险1365.12万元、基本医疗保险644.65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149.02万元、住房公积金1004.66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943.43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18.52万元。较上年增加1190.17万元,上涨9.01%,主要为人员工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和辅警经费的增加。
公用经费906.99万元,办公20万元、印刷费4万元、办公用房水电费8万元、邮电费10万元、差旅费85万元、日常维修费110万元、租赁费60万元、培训费36万元、公务接待费0.75万元、劳务费6万元、委托业务费65万元、工会经费195.06万元、福利费2.3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8万元、其他商品服务和支出834.99万元。较上年减少41.92万元,下降4.62%。只要是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科目在人员经费中核算。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总体情况
202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219.79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31.04万元,公务接待费0.7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88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25年预算安排0万元。与上年相比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
2024年预算安排0.75万元。主要用于工作交流、视察、代表活动等方面的接待活动。与上年相比预算减少,主要原因是我单位2024年以来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用。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25年预算安排188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保险等方面支出,与上年相比预算增加;主要原因是我单位2025年有公务用车购置的计划。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总体情况
林芝市公安局2025年度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九、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总体情况
林芝市公安局2025年度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三公”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25年本年安排机关运行经费906.99万元,办公20万元、印刷费4万元、办公用房水电费8万元、邮电费10万元、差旅费85万元、日常维修费110万元、租赁费60万元、培训费36万元、公务接待费0.75万元、劳务费6万元、委托业务费65万元、工会经费195.06万元、福利费2.3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8万元、其他商品服务和支出834.99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5年林芝市公安局预计安排政府采购项目为:38个,预计安排政府采购资金3780.83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2025年年初资产合计36132.55万元,其中流动资产905.41万元,固定资产17285.17万元(固定资产原值38900.07万元、累计折旧21614.89万元),无形资产605.37万元(无形资产原值1355.45万元、累计摊销750.08万元),在建工程5955.33万元;负债合计772.59万元;净资产合计35359.96万元。
(四)2024年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5年实现财政支出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实行绩效目标管理52个,林芝市公安局当年财政拨款收入18053.23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18053.23万元。其中:公共安全支出14491.1万元(工资福利9711.2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92万元,公用经费906.99万元,项目支出3780.83万元),社会保障相关支出1763.6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793.8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004.66万元,。
今年以来,在区党委、政府,市委、政府和自治区公安厅党委的坚强领导下,林芝市公安局上下一心、团结一致、真抓实干,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区党委、市委关于维稳工作各项决策部署,始终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牢记“林芝不能出事、也出不起事”理念,以创造和谐稳定社会环境喜迎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代表大会,以巩固深化自治区十项维稳措施为抓手,增强看家责任,提高看家本领,始终把二十大维稳安保工作作为压倒一切的首要政治任务,记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持续以最高要求、最强部署、最严措施、最佳状态履职尽责,坚决确保了全市社会局势更加和谐稳定,进一步把林芝打造成为全区维护稳定的示范地。
十、扶贫资金和举借债务情况
本单位不存在举借债务情况,无扶贫资金和扶贫项目。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对部门和单位专业性较强的名次进行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资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五、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六、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重点项目:重点项目: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重大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的项目,覆盖面广、影响力大、社会关注度高、实施期长的项目,或与本部门职能职责密切相关的项目或预算安排支出相对较大的项目(具体重点项目由各部门结合实际自行确定)。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是指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
十、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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