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县人民法院2025年度部门预算
2025年1月13日
目 录
第一部分 朗县人民法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朗县人民法院2025年度部门预算明细表
第三部分 朗县人民法院2025年度部门预算数据分析
一、朗县法院收支总体情况
二、朗县法院收入总体情况
三、朗县法院支出总体情况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体情况(按功能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总体情况(按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总体情况
九、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朗县人民法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朗县人民法院是司法(审判)机关,是负责审理案件,解决基本民事、行政、刑事案件纠纷的国家机构,为正科级单位,财政一级预算单位,无下级预算机构,此次预算公开范围为朗县人民法院机关全部数据,主要职能、职责定位为:
1.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治边稳藏的重要论述和西藏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依法向本级人民代情况大会及常务委员会提出议案。
3.审理法律规定由本级管辖和上级法院指定管辖的刑事、民事和行政等第一审案件。
4.依法审理由上级法院指令再审的案件,审理由检察机关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起的抗诉案件,受理不服本院判决、裁定的各类申诉和申请再审,对其中确有错误并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依法再审。
5.依法行使司法执行权和司法决定权,执行本院作出的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以及国家行政机关申请执行的案件和外地法院委托执行的案件。
6.调查研究审判工作中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及疑难复杂问题,针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司法建议。
7.负责本院干警队伍思想政治、教育培训、情况彰奖励、法制宣传和队伍建设工作,按照权限管理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
8.负责本院的内部监督和法官惩戒工作。
9.负责管理本院的有关经费和物资装备,承担司法鉴定、通讯网络等技术管理工作。
10.负责其他应当由本院承办的事项。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纳入西藏自治区朗县人民法院2025年度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包括五个内设机构,分别包括审判管理办公室(综合办公室)、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综合审判庭、执行局(司法警察大队)、政治部和两个派出法庭:仲达人民法庭、洞嘎人民法庭。
1、审判管理办公室(综合办公室)职能职责
负责全院审判流程节点控制、审判执行质效评估、案件质效管理、司法数据统计工作.负责案件质量、法律文书、案件信息录入评查工作,承担审判工作研究和法院信息化建设.负责督查督办工作,承担本院审判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综合行政、对外联络、财务装备管理和后勤保障等司法政务工作。
2、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职能职责
负责登记立案、涉诉信访、导诉接待、材料转接、法律咨询、诉前保全、诉前引调、办理司法确认、司法救助、司法技术鉴定.办理适用特别程序、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的案件。
3、综合审判庭职能职责
负责审理本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民商事、行政案件,审查行政机关申请执行其行政行为的案件及适用审判监督程序的案件。
4、执行局(司法警察大队)职能职责
负责本院受理、受托和上级法院交办执行案件的实施工作。负责办理其他有关执行工作事项和综合性管理工作.负责本院司法警察警务工作,承担院机关安保和涉诉信访应急处置。
5、政治部职能职责
负责本院党的建设、队伍建设、思想政治和意识形态工作。承担本院党群纪检、组织人事、法官管理、工资福利和离退休干部等工作。负责本院法官遴选、法官助理和聘用制书记员统一招录等工作。负责新闻宣传、文化建设、典型选树、情况彰奖励等工作。
6、两个人民法庭职能职责
(1)依法对本庭辖区的各类民商事案件进行审查立案。
(2)依法审理本庭辖区内的第一审民商事纠纷案件。
(3)依法执行本庭作出的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文书、调解书。
(4)做好诉讼指导工作,为当事人提供服务。
(5)加强新形势下民事审判工作、执行工作和人民法庭工作的调查研究。
(6)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7)做好本庭所承办案件统计、报送和利用工作。
(8)做好日常接待工作,宣传法律法规工作。
(9)做好信息调研工作。
(10)履行本部门的其他工作职责。
第二部分
朗县人民法院2025年度预算明细表
(表格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朗县人民法院2025年度部门预算数据分析
一、朗县法院收支总体情况
2025年收支总预算1128.93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128.93万元。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893.7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1.2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57.9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5.96万元。
二、朗县法院收入总体情况
2025年收入预算总量1128.93万元,同比减少656.16万元,主要原因是:2024年预算收入包含结转资金,2025预算收入未包含结转资金,同比项目预算减少。其中: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128.93万元,占100%。
三、朗县法院支出总体情况
2025年支出预算总量1128.93万元,同比减少656.16万元,主要原因是:2024年预算收入包含结转资金,2025预算收入未包含结转资金,同比项目预算减少。其中:基本支出1070.93万元,占94.86%;项目支出58万元,占5.14%。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
2025年收支总预算1128.93万元,同比减少656.16万元,主要原因是:2024年预算收入包含结转资金,2025预算收入未包含结转资金,同比项目预算减少。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收入1128.93万元。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893.7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1.2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57.9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5.96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体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128.93万元,比2024年执行数减少(或增加)434.69万元,主要原因:同比减少一个基建项目,部分预算项目经费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128.9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公共安全支出893.73万元,占79.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1.28万元,占8.97%;卫生健康支出57.96万元,占5.13%;住房保障支出75.96万元,占6.73%。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2025年预算数893.73万元,比2024年执行数减少了459.71万元,减少33.97%,主要原因:本年度项目支出预算减少。
(1)行政运行(项)2025年预算数829.25万元,比2024年执行数增加了78.62万元,增长10.47%,主要原因:本年度基本支出预算增加。
(2)案件审判(项)2025年预算数49.48万元,比2024年执行数增加了38.35万元,增长344.56%,主要原因:诉讼费退付资金项目资金为不确定支出项,按照案件实际情况进行退付,出现预算数比执行数增长较多情况。
(3)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5年预算数10万元,比2024年执行数增加了0.93万元,增长10.25%,主要原因:上一年度执行数较低,本年度预算数与上年度持平。
(4)案件执行(项)2025年预算数5万元,比2024年执行数增加5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执行救助金项目资金为不确定支出项,按照案件实际情况进行支出,出现2024年未支出的情况。
2.社会保障就业支出(类)2025年预算数101.28万元,比2024年执行数增加了7.89万元,增长8.45%,主要原因:本年度新增干部两名,预算数增加。
(1)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101.28万元,比2024年执行数增加了7.89万元,增长8.45%;主要原因:本年度新增干部两名,预算数增加。
3.卫生健康支出(类)2025年预算数57.96万元,比2024年执行数增加了4.71万元,增加8.85%,主要原因:本年度新增干部两名,预算数增加;
(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5年预算数48.74万元,比2024年执行数增加了9.17万元,增长23.17%,主要原因:人员增加;
(2)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5年预算数9.22万元,比2024年执行数减少了0.32万元,减少3.35%,主要原因:2024年度重新核定社保基数,有补缴支出,故出现预算数比执行数减少的情况;
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5年预算数75.96万元,比2024年执行数增加了12.42万元,增长19.55%,主要原因:本年度新增干部两名,预算数增加。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总体情况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070.9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019.8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51.0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总体情况
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车运行费5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三公”经费预算比2024年减少60万元,压缩1200%,主要原因是上年度购置了专用囚车一辆,本年度无采购车辆计划,故经费预算下降。
2025年因公出国(境)无,公务用车购置0辆、保有8辆,国内公务接待无。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总体情况
我单位2025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九、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总体情况
我单位2025年度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使用情况说明。
2025年朗县法院机关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51.05万元,比2024年预算增加2.05万元,增长4.02%。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公用经费预算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5年本单位无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底,本单位共有车辆8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5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3辆。无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无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未安排对确实无法使用车辆进行更新购置。
(四)2025年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4年实现财政支出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实行绩效目标管理14个,资金1128.93万元,其中:地方资金1128.93万元。重点项目(见名词解释)实行绩效目标管理14个,分别是(其中:工资性支出650.28万元,其他社会保险缴费0.63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04.1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101.28万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48.74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9.22万元,住房公积金75.9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9.6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6.66万元,工会经费14.39万元,执行救助金5万元,诉讼费退费40万元,人民陪审员经费3万元,党建经费10万元。)附重点项目绩效目标表(涉密项目除外)。
(五)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及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5年无扶贫资金。
(六)政府债务情况。
截止2024年12月31日,我院未曾举借债务,无待回购股权投资和应付工程物资款,并在债务监测平台上按月上报无债务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对部门和单位专业性较强的名次进行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资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五、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六、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重点项目:重点项目: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重大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的项目,覆盖面广、影响力大、社会关注度高、实施期长的项目,或与本部门职能职责密切相关的项目或预算安排支出相对较大的项目(具体重点项目由各部门结合实际自行确定)。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是指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
十一、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