察隅县人民法院2025年度部门(单位)预算
2025年1月16日
第一部分 察隅县人民法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察隅县人民法院部门(单位)预算明细表
第三部分 察隅县人民法院部门(单位)预算数据分析
一、部门/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二、部门/单位收入总体情况
三、部门/单位支出总体情况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体情况(按功能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总体情况(按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总体情况
九、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察隅县人民法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部门(单位)总体情况。
察隅县人民法院成立于1976年,截至目前,我部门核定编制25名,实有干警24名,其中:法官6人、司法辅助人员和司法行政人员17人、机关工人1人。
(二)部门(单位)职责。
察隅县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接受上级人民法院对审判工作的监督和指导,对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负责并报告工作。主要职责是:
1.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治边稳藏的重要论述和西藏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依法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提出议案。
3.审理法律规定由本院管辖和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的刑事、民事和行政等第一审案件。
4.依法审理由上级人民法院指令再审的案件,审理由检察机关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起的抗诉案件,受理不服本院判决,裁定的各类申诉和申请再审,对其中确有错误并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栽定,依法再审。
5.依法行使司法执行权和司法决定权,执行本院作出的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以及国家行政机关申请执行的案件和外地法院委托执行的案件。
6.调查研究审判工作中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及疑难问题,针对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司法建议。
7.负责本院干警队伍思想政治、教育培训、表彰奖励、法制宣传和队伍建设工作,按照权限管理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
8.负责本院的内部监督和法官惩戒工作。
9.负责管理本院有关经费和物资装备,承担司法鉴定,通讯网络等技术管理工作。
10.负其他应当由本院承办的事项。
二、部门(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本部门(单位)内设5个机构,具体包括:审判管理办公室(综合办公室)、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综合审判庭、执行局(司法警察大队)、政治部。
纳入2025年本部门(单位)预算编制范围的部门共1个一级预算单位,无二级预算单位。
序号 |
单位名称 |
备注 |
1 |
察隅县人民法院 |
与2024年一致 |
第二部分
察隅县人民法院2025年度预算明细表
(表格详见附件)
1.收支总表
2.收入总表
3.支出总表
4.财拨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总表
6.一般预算支出
7.一般预算基本支出
8.一般公共预算三公
9.项目绩效目标表
10.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11.政府采购预算表
12.政府性基金收支总表
13.政府性基金
14.政府性基金基本支出
15.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
16.项目支出
第三部分
察隅县人民法院2025年度部门(单位)预算数据分析
一、部门(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收支总预算1036.02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国资预算拨款收入、专户资金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外交支出、公共安全支出、教育支出、科学技术支出、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
二、部门(单位)收入总体情况
收入预算总量1036.02万元,同比减少540.98万元,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及上年结转资金减少。其中:上年结转0万元, 占0%;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036.02万元,占100 %;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占0 %;2025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占0%。
三、部门(单位)支出总体情况
支出预算总量1036.02万元,同比减少540.98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减少。其中:基本支出996.84万元,占96.22%;项目支出39.18万元,占3.78%;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占0%;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
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036.02万元,同比减少540.98万元,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及上年结转资金减少。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收入1036.02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822.1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2.1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52.5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9.12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体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036.02万元,比2024 年执行数减少471.34万元,主要原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及上年结转资金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036.0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公共安全支出822.15万元,占79.3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2.16万元,占8.89%;卫生健康支出52.59万元,占5.08%;住房保障支出69.12万元,占6.67%。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对本部门(单位)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增减变化进行以下说明。
1.公共安全支出支出(类)法院(款)案件执行(项)预算数为10万元,与2024年执行数持平。
2.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其他法院支出(项)预算数为9.18万元,比2024年执行数减少605.15万元,下降98.51%。主要是2025年预算数不计入中央级、省级安排的预算资金,但2024年执行数中含上述两项资金。
3.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行政运行(项)预算数为782.97万元,比2024年执行数增加76.55万元,增长10.84%。主要是本年度人员工资福利、公用经费增加,工伤保险及失业保险计入行政运行科目中。
4.公共安全支出支出(类)法院(款)案件审判(项)预算数为20万元,比2024年执行数增加20万元,增长100 %。主要是上年度诉讼费退费支出功能科目为其他法院支出,本年更改为案件审判,诉讼费退费2024年执行数为19.27万元,本年预算增加0.73万元。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预算数为92.16万元,比2024年执行数增加28.06万元,增长43.78%。主要是本年度人员增加,部分人员社保基数发生变化。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预算数为8.24万元,同2024年执行数增加0.39万元,增长4.97%,主要是本年度人员增加,部分人员社保基数发生变化。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 行政单位医疗(项)预算数为44.35万元,上年度支出功能科目为财政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同2024年执行数增加13.5万元,增长43.76%,主要是本年度人员增加,部分人员社保基数发生变化。
8. 住房保障支出(类)财政事务(款)住房公积金(项)预算数为69.12万元,比2024年执行数增加14.43万元,增长26.39%,主要是本年度人员增加。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总体情况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996.8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936.82万元,主要包括:工资性支出(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其他社会保险缴费(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加班补助、休假探亲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未休假补助、其他人员保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60.02万元,主要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费、水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公务通讯补贴、离退休人员公用经费、电梯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总体情况
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7.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车运行费7万元,公务接待费0.2万元。“三公”经费预算比2024年减少11.92万元,压缩62.34%,主要原因:一是上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总体中,包含转移支付资金的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主要用于办案相关车辆费用)。二是厉行关于过紧日子的有关要求。
2025年因公出国(境)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保有10量,国内公务接待3批次、16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总体情况
本部门(单位)2025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九、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总体情况
本部门(单位)2025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使用情况说明。
2025年部门(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57.02万元,比2024年预算增加29.69万元,增长108.63%。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商品服务支出预算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5年本部门及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5年1月底,本部门及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 1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干部用车(含在职和离退休部级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5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5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4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2025年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5年实现财政支出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实行绩效目标管理14个,资金1036.02万元,其中:中央转移支付资金0万元,地方资金1036.02万元。2025年本部门(单位)无重点项目。
(五)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及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本部门(单位)无扶贫资金。
(六)政府债务情况。
本部门(单位)无政府债务。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对部门和单位专业性较强的名次进行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资预算财政拨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五、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六、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重点项目:重点项目: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重大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的项目,覆盖面广、影响力大、社会关注度高、实施期长的项目,或与本部门职能职责密切相关的项目或预算安排支出相对较大的项目(具体重点项目由各部门结合实际自行确定)。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是指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
十一、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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