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芝市能源局2025年度
部门(单位)预算
2025年1月22日
目 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林芝市能源局预算明细表
第三部分 林芝市能源局预算数据分析
一、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二、单位收入总体情况
三、单位支出总体情况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体情况(按功能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总体情况(按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总体情况
九、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林芝市能源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是贯彻执行能源工作的有关法律法规,起草能源发展和管理的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草案,研究提出全市能源发展的建议。
二是负责全市煤炭、石油、天然气、电力、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等的管理,提出全市能源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建议。
三是牵头推进清洁能源产业发展。
四是负责能源预警,发布信息。
五是负责实施能源供应安全工程。
六是推进全市能源市场建设,规范市场秩序。
七是根据授权,开展能源对外合作等。
八是参与制定与能源相关的资源、财税、环保及应对气候变化等措施,提出能源产品价格调整建议。
九是负责本行业本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
十是完成市委、政府教版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林芝市能源局于2024年6月底成立是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证县级,内设4个正科级科室,其中设综合科、能源规划发展科、能源产业科为行政编制,设能源发展研究中心为事业编制。
第二部分
林芝市能源局2025年度预算明细表
(表格详见附件)
(1.部门整体预算表应包括机关和所有二三级单位的汇总预算;2.部门机关的预算应单独公开;3.部门所属二、三级单位的预算也应单独公开)
第三部分
一、部门(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收支总预算404.53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节能环保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支出。
二、部门(单位)收入总体情况
收入预算总量404.53万元,同比增加404.53万元,主要原因是:林芝市能源局于2024年6月27日正式挂牌成立,无上年收入预算。
三、部门(单位)支出总体情况
支出预算总量404.53万元,同比增加404.53万元,主要原因是:林芝市能源局于2024年6月27日正式挂牌成立,无上年支出预算。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
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404.53万元,同比增加404.53万元,主要原因是:林芝市能源局于2024年6月27日正式挂牌成立,无上年收支预算。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体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404.53万元,同比增加404.53万元,主要原因是:林芝市能源局于2024年6月27日正式挂牌成立,无上年一般公共预算。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404.5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节能环保支出330.73万元、占81.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1.74万、元占7.8%,卫生健康支出18.65万元、4.6占%,住房保障支出23.41万元、占5.8%。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对本部门(单位)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增减变化进行说明。
1.节能环保支出330.73万元、占81.8%,林芝市能源局于2024年6月27日正式挂牌成立,无上年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1.74万元,林芝市能源局于2024年6月27日正式挂牌成立,无上年支出。
3.卫生健康支出18.65万元,林芝市能源局于2024年6月27日正式挂牌成立,无上年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23.41万元,林芝市能源局于2024年6月27日正式挂牌成立,无上年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总体情况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0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90.93万元,主要包括:工资性支出(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其他社会保险缴费(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其他工资福利支出(个人取暖费、独生子女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抚恤金、生活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18.07万元,主要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公务接待费、委托业务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公务通讯补贴、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工会经费。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总体情况
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8.2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车运行费16.5万元,公务接待费1.73万元。“三公”经费预算同比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林芝市能源局于2024年6月27日正式挂牌成立,无上年“三公”经费预算。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总体情况
我单位2025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九、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总体情况
我单位2025年度无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预算。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名词解释
(对部门和单位专业性较强的名次进行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资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五、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六、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重点项目:重点项目: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重大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的项目,覆盖面广、影响力大、社会关注度高、实施期长的项目,或与本部门职能职责密切相关的项目或预算安排支出相对较大的项目(具体重点项目由各部门结合实际自行确定)。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是指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
十、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