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布江达县人民检察院
2025年度部门预算
2025年1月15日
目 录
第一部分 工布江达县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工布江达县人民检察院2025年度部门预算明细表
第三部分 工布江达县人民检察院2025年度部门预算数据分析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体情况(按功能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总体情况(按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总体情况
九、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工布江达县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工布江达县人民检察院2025年预算编制由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第四检察部和检查综合部五个部门构成。
工布江达县人民检察院贯彻落实上级人民检察院工作部署,接收上级人民检察院相关业务指导,通过行使检察权追诉犯罪,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秩序,维护个人和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保障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尊严和权威。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我院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
第一检察部,负责对法律规定由工布江达县人民检察院办理的刑事案件、未成年人犯罪和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出庭支持公诉、抗诉、开展相关立案监督等工作。
第二检察部,负责办理向工布江达县人民检察院提请监督和提请抗诉的民事、行政案件的审查、抗诉等工作。
第三检察部,负责对看守所和社区矫正机构等执法活动的监督,对刑事判决、裁定执行、强制医疗执行、羁押和办案期限的监督,羁押必要性审查等工作。
第四检察部,负责案件管理、接待辩护人和诉讼代理人、人民监督员工作,负责受理向工布江达县人民检察院的控告、申诉、举报、国家赔偿和国家司法救助等工作。
检察综合部,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保密等工作。
第二部分
工布江达县人民检察院2025年度预算明细表
(表格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工布江达县人民检察院2025年度部门预算数据分析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工布江达县人民检察院2025年收入总预算为904.56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2025年度收入全为财政拨款收入,无其他收入。
2025年度支出预算为904.56万元,其中公共安全支出709.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3.9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8.0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2.98万元。
2025年度支出预算为904.5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为874.36万元,包含工资福利支出827.3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8.2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8.73万元。其余为项目支出30.2万元。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
工布江达县人民检察院2025年度收入预算总量904.56万元,同比增加65.21万元,增长7.77%,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及资金项目增加。其中: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904.56万元,占100%;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
工布江达县人民检察院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为904.56万元,比2024年年初预算数增加65.21万元,增长7.77%,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及资金项目增加。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预算支出为904.56万元,基本支出为874.36万元,占财政拨款预算支出的96.66%。其中,工资福利支出827.3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4.62%;商品和服务支出38.7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4.4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8.2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0.95%。项目支出为30.2万元,占财政拨款预算支出的3.34%。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
工布江达县人民检察院2025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904.56万元,同比增加65.21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及资金项目增加。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本年拨款收入904.56万元;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709.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3.9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8.0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2.98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体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904.56万元,比2024年执行数增加99.34万元,增长12.34%,主要原因:25年增加项目资金。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904.5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公共安全支出709.6万元,占78.4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3.97万元,占9.28%;卫生健康支出48.01万元,占5.31%;住房保障支出62.98万元,占6.96%。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对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增减变化进行说明。
1.公共安全支出检察事务行政运行预算数为679.4万元,比2024年执行数增加43.02万元,上升6.76%。主要是人员经费增加
2.公共安全支出检察事务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预算数为30.2万元,比2024年执行数增加20.05元,上升197.54%。主要是2025年增加供暖费项目资金。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事务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83.97万元,比2024年执行数增加18.41万元,上升28.08%。主要是人员经费及保险基数变化。
4,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务公务员医疗补助预算数为7.6万元,比2024年执行数增加0.28万元,增长3.83%。主要是保险基数变化
5.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务行政单位医疗预算数为40.41万元,比2024年执行数增加8.39万元,上升26.2%。主要是人员经费及保险基数变化
6.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事务住房公积金预算数为62.98万元,比2024年执行数增加11.74万元,上升22.91%。主要是人员经费及基数变化。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总体情况
工布江达县人民检察院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874.3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835.63万元,主要包括(工资性支出539.92万元、各类保险支出132.6万元、住房公积金62.98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91.8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8.28万元):工资性支出539.92万元(基本工资103.95万元、津贴补贴388.32万元、奖金32.53万元、伙食补助费15.12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83.97万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40.41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7.6万元、其他社会保险缴费0.62万元(失业保险0.1万元、工伤保险0.52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91.85万元(编外长聘人员经费6.96万元、休假探亲费23.37万元、聘用制书记员工资61.52)、住房公积金62.9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8.28万元(生活补助4.32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96万元)。
公用经费38.7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3万元、水费0.2万元、电费10万元、公务接待费1.5万元、工会经费11.07万元、福利费0.13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2.8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7.66万元(办公费3万元、水费0.2万元、电费10万元、公务接待费1.5万元、福利费0.13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2.83万元)、工会经费11.07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总体情况
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车运行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1.5万元。“三公”经费预算比2024年增加1万元,增长200%,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批次增多、经费增加。
2025年因公出国(境)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保有量5辆,国内公务接待5批次、20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总体情况
我部门2025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九、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总体情况
我部门2025年度没有政府性“三公”经费收入及政府性“三公”经费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使用情况说明。
2025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为38.73万元,比2024年减少0.15万元,下降0.39%,主要原因是划出部分资金用于支付聘用人员工资。包括办公费3万元、水费0.2万元、电费10万元、公务接待费1.5万元、工会经费11.07万元、福利费0.13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2.83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5年度无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工布江达县人民检察院共有车辆5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4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车辆原值146.82万元,净值19.87万元。由于我院2025年一辆用车到达报废年限,现计划报废旧车辆并购置一辆新车,价值总计25万元。
资产总额1016.8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价值总额51.77万元,占资产总额的5.09%。固定资产原值总额963.31万元,固定资产净值总额398.91万元,固定资产净值总额占资产总额的39.23%。无形资产1.8万元,占资产总额的0.18%。
(四)2025年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工布江达县人民检察院2025年实现财政支出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实行绩效目标管理12个,资金904.56万元,其中:党建经费9万元、工会经费11.0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7.6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8.28万元,住房公积金62.98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7.6万元,医疗保险缴费40.41万元,养老保险缴费83.97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91.85万元,其他社会保险缴费0.62万元,工资性支出539.92万元、供暖费21.2万元。
(五)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及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25年本部门无扶贫资金。
(六)政府债务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工布江达县人民检察院未曾举借债务,无待回购股权投资和应付工程物资款,并在债务监测平台上按月上报无债务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对部门和单位专业性较强的名次进行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资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五、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六、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重点项目:重点项目: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重大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的项目,覆盖面广、影响力大、社会关注度高、实施期长的项目,或与本部门职能职责密切相关的项目或预算安排支出相对较大的项目(具体重点项目由各部门结合实际自行确定)。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是指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
十、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