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墨脱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4年度部门预算

责任编辑:刘博林    来源:墨脱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发布时间:2024-02-08    浏览次数: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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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第一部分 墨脱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概况

一、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二、部门职责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墨脱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4年度部门预算明细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部门收支总表

七、部门收入总表

八、部门支出总表

第三部分 墨脱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4年度部门预算数据分析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墨脱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构成情况

一、预算单位构成   

墨脱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正科级建制,为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二、部门职责和机构设置

(一)部门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有关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的法律法规和行业规划,执行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拟订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中长期发展规划,提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领域的重大政策建议,强化政策法规、行业规划、标准规范的制定并监督实施。

2.负责依法对城市建设、城市市容、环境卫生、园林绿化、燃气等进行管理和监督,促进城市管理法制化、制度化、规范化、智慧化,推进环境卫生、园林绿化等行业作业服务的市场化、社会化、专业化和产业化发展。

3.负责组织行使县人民政府确定的城市综合执法范围内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以及相关的监督检查、行政强制职权,集中开展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工作,依法管理城市。负责县城区城市市容管理、环境卫生管理、市政设施管理、园林绿化管理行政处罚权以及相关的监督检查、行政强制职权。负责县城区生态环境管理、市场监督管理、水务管理方面部分行政处罚权以及相关的监督检查,行政强制职权。

4.负责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方面的专项整治和重大执法活动,组织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开展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监督检查工作。

5.负责市政工程的规划设计、建设、管理、监督。负责市政公用设施的管理与维护。负责城市公共绿化建设、养护和管理工作。

6.依据政府授权,加强城市公共资源的综合开发、合理利用的组织协调工作,着力规范城市公共资源市场的统一有序。

7.负责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方面的重要数据汇总统计工作以及公用事业系统的财务、统计工作。

8.负责智慧化城市管理平台的建设、维护和管理。负责城市管理信息化建设和重要科技成果技术应用工作。

9.负责城市管理执法队伍建设。负责城市管理执法人员执法资格审查、培训、考核等工作。负责本系统公正执法、规范执法、文明执法的指导和督查纠察工作。

10.监督指导各乡(镇)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工作。

11.负责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

12.完成县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3.本规定县城区是指墨脱县中心城区建成区域,具体为县城所在山谷台地以及雅鲁藏布江县城区段西面山坡沿路地带。上述范围不包含德兴乡所在山谷台地。

14.有关职责分工。

1)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负责县城区范围内城区建设管理等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处罚权以及相关的监督检查、行政强制职权。

2)与林芝市生态环境墨脱县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负责生态环境保护管理方面县城区范围内城市生活噪声污染、城市建筑施工噪声污染、城市建筑施工扬尘污染、城市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城市露天烧烤污染、城市燃放烟花爆竹污染、城市焚烧沥青塑料垃圾、城市露天焚烧落叶等城市烟尘污染和城市恶臭污染等行政处罚权以及相关的监督检查、行政强制职权。

3)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负责市场监督管理方面县城区范围内户外公共场所无照经营、违规设置户外广告的行政处罚权以及相关的监督检查、行政强制职权;负责食品药品监管方面县城区范围内户外公共场所食品销售、餐饮摊点无证经营、违法回收贩卖药品、无证经营药品等的行政处罚权以及相关的监督检查、行政强制职权。

4)与县水利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负责向城市河道倾倒废弃物和垃圾,县城区范围内违规取土,违法侵占河道,违规取水等的行政处罚权以及相关的监督检查、行政强制职权。县水利局配合指导做好相关线索提供和取证工作。

5)与县自然资源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负责县城区违法建设案件的行政处罚权以及相关的监督检查、行政强制职权。县自然资源局负责违法建设的认定工作。

(二)部门机构设置

墨脱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目前无内设机构。

第二部分 墨脱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4年度部门预算明细表

附件2: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报表

第三部分墨脱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4年度预算数据分析

一、关于墨脱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墨脱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744.72万元,收入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无政府性基金拨款,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收入1744.72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6.61万元,城管执法支出1476.29万元,城乡社区环境卫生12万元,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4.22万元,行政运行支出178.3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7.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9.98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24年度年初预算为1744.72万元,较上年经费增加了605.2万元。主要是由于专项经费增加。

三、关于墨脱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墨脱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为1744.7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为249.47万元,占14.2%;项目支出为1495.25万元,占85.7%

四、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6.61万元,城管执法支出1476.29,城乡社区环境卫生12万元,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4.22万元,行政运行支出178.3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7.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9.98万元。

五、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4年预算为26.44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工伤保险的支出(项)2024年预算为0.17万元。

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4年预算为3.31万元。

4.卫生健康支出(类)财政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项)2024年预算为12.73万元。

5.城管执法支出1476.29万元,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支出12万元,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4.22万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1.26万元,行政运行支出178.32万元。

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4年预算为29.98万元。

六、202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情况

2024年墨脱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7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因公出国(境)0.00万元。

七、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与支出说明

墨脱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4年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与支出。

八、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4年未单独安排政府采购预算,主要用于办公用品、办公设备等采购。

九、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1月底,本单位共有19辆车,公务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3辆,环卫垃圾用车15辆,2024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

十、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墨脱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为249.4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36.9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休假探亲费、未休假人员补助;公用经费12.5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十一、关于墨脱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4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墨脱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所有收入与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744.72万元,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6.61万元,城管执法支出1476.29万元,城乡社区环境卫生12万元,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4.22万元,行政运行支出178.3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7.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9.98万元。

墨脱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4年收支总预算为1744.72万元。

十二、关于墨脱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4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墨脱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4年收入预算1744.72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744.72万元,占100%

十三、关于墨脱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4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墨脱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为1744.7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为249.47万元,占14.2%;项目支出为1495.25万元,占85.7%

十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预算编制:按照财政厅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要求,按时完成部门年初预算编制工作、编制过程中、认真核实单位实际财政供养人数和单位实有编制情况,准确编制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做到精细化项目资金预算范围和科目、及时上报财政。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是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收到上级单位拨入的非财政补助资金。

四、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是指墨脱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机关正常运转所需经费;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是指用于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等方面的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收入,县本级基金收入主要项目包括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政府住房基金收入和其他基金收入。 

六、基本支出,指部门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两部分。

七、项目支出,指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八、“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