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芝市信访局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信访工作的方针政策、自治区党委的决策部署和市委的工作要求,把坚持党对信访工作的领导落实到履行职责过程中。主要职责是:
(一)处理人民群众、法人及其他组织向市委、市政府及其领导同志的来信,受理、转送、交办通过信访渠道提出的信访事项,接待来访。
(二)负责向市委、市政府反映通过信访渠道提出的重要建议、意见和问题,综合分析研判信访形势,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建议。
(三)负责督查市领导同志有关批示件的落实情况。
(四)协调处理“三跨三分离”重要信访问题。指导县(区、市)和市直部门的信访工作,提出改进工作、完善政策和追究责任的建议。
(五)拟定信访问题排查化解制度并组织实施,建立和完善信访信息汇集分析机制,指导信访信息系统建设和应用。
(六)承担市信访工作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督促落实联席会议相关事项。协调信访工作的宣传和信息发布。
(七)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