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林芝市文化局2019年度部门预算
2019 年 1 月 17 日
目 录
第一部分 林芝市文化局概况
一、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二、部门职责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林芝市文化局2019年度部门预算明细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部门收支总表
七、部门收入总表
八、部门支出总表
第三部分 林芝市文化局2019年度部门预算数据分析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林芝市文化局概况
一、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林芝市文化局有七个下属事业单位,分别为林芝市广播电视台、林芝市艺术团、林芝市群众艺术馆、林芝市新华书店、林芝市博物馆、林芝市电影公司、林芝市图书馆。
二、部门职责和机构设置
(一)部门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及自治区关于文化艺术工作、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版权、文物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全市各项文化事业发展规划和措施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领域的体制机制改革。
2、管理全市文化艺术、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版权、文物保护各项事业,指导全市开展工作。
3、推进全市文化艺术领域的公共文化服务,规划引导公共文化产品生产,指导、管理全市重点文化设施建设和基层文化设施建设工作;指导全市社会文化事业发展;指导基层文化队伍建设;指导、管理全市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建设和古籍保护工作;组织全民性群众文化活动。
4、拟定市文化产业发展规划,承办对外文化交流项目,推进对外文化产业交流与合作。
5、拟定市文化遗产保护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优秀民族民间文化的传承普及工作。
6、拟定市文化市场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指导、监督和管理文化市场执法工作,负责对市文化艺术经营活动进行行业监管,负责对从事演艺活动民办机构的监管工作。
7、监管全市的出版活动,组织查处严重违规出版物和重大违法违规出版活动,指导对民办机构从事出版活动的监管工作;负责对全市新闻出版单位进行行业监管,实施准入和退出管理。
8、拟定市出版物市场计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方面组织查处非法出版物和非法出版活动的大案要案;打击反动出版物及宣传品的制售、传播。
9、负责印刷、复制业的监管工作;负责著作权管理工作,组织查处著作权侵权案件。
10、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相关工作。
11、组织推进广播电影电视领域的公共服务,组织实施广播电影电视重大工程和重点基础设施建设。
12、监管广播电影电视节目、信息网络视听节目和公共视听载体播放的视听节目,审查其内容和质量;监管卫星电视接收设施及境外卫星电视节目的落地与接收。
13、指导全市广播电影电视和信息网络视听节目服务的科技工作;负责监管广播电影电视节目传输、监测和安全播出;负责广播电视频率(频道)和功率的报批工作;规划和管理广播电视网络。
14、组织文物资源调查,协调和指导全市文物保护工作,会同市相关部门加强寺庙文物保护工作;制定全市文物单位的安全设施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改善文物安全条件;依法履行文物行政执法督察职责,依法组织查处文物违法案件,协同有关部门查处文物犯罪的重大案件。
15、承担重大文物保护、考古项目的组织实施工作,承担国家级和自治区级文物保护单位申报工作,指导市级、县级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工作。
16、推动完善文物和博物馆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拟定文物和博物馆公共资源共享规划并推动实施;指导市文物和博物馆的业务工作;承担协调博物馆间的交流与协作;指导和落实全市文物和博物馆科技化、信息化、标准化建设工作;组织开展重大文物保护科技创新工作,促进文物保护科技成果的转化和推广。
17、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机构设置。
本单位为全额拨款行政单位,内设机构11个职能科(室):办公室、政工人事科、财务科、广电科、文艺科、非遗科、市场科、新闻出版科、文博科、文物督查科、产业科。机构编制人为24人(行政编制17人、事业编制7人、其中含博物馆事业编制4人)。我局实际职工人数58人,其中:正式职工36人(含博物馆3人)、合同制工人1人,退休职工13人,公益性岗位工人5人,临时工1人,西部志愿者2人。
第二部分
林芝市文化局2019年度预算明细表
(表格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林芝市文化局2019年度部门预算数据分析
一、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总体说明。
林芝市文化局2019年财政安排本级部门预算918.45万元,基本支出874.00万元,项目支出44.45万元。部门预算较2018年增加58.90万元,增长6.85%;基本支出较2018年增加47.85万元,增长5.79%,项目支出较2018年增加11.05万元,增长33.08%。
二、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规模变化情况,与上年预算数同口径比较。
林芝文化局2019年财政安排本级部门预算经费918.45万元,比2018年部门预算859.55万元,增加了58.90万元,同比增长6.85%。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结构情况,分大类说明金额及占比。
林芝文化局2019年财政安排本级部门预算918.4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74.00万元,占总预算有95.16%;项目支出44.45万元,占总预算4.84%。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行政运行(项)874.00万元。
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项)44.45万元。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其他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项)103.14万元。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项)0.21万元。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项)0.52万元。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项)3.61万元。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14.22万元。
8、卫生健康支出(类)财政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项)41.26万元。
三、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林芝市文化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874.00万元。基本工资福利支出788.95万元;其中:基本工资145.87万元,津贴补贴364.30万元,奖金41.85万元,伙食补助费12.96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03.14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41.26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4.22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4.34万元,住房公积金60.29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0.7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64.40万元;其中:办公费1.28万元,印刷费0.60万元,水费2.49万元,邮电费2.73万元,取暖费0.72万元,差旅费19.95万元,维修(护)费0.30万元,公务接待费4.91万元,工会经费11.04万元,福利费0.3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9.9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1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0.65万元,其中:抚恤金2.52万元,休假探亲费17.03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10万元。
四、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林芝市文化局“三公”经费预算合计24.81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4.9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9.90万元。公务接待费与2018年的5.19万元,减少0.28万元,同比降低5.39%。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与2018年的13.00万元,增加了6.90万元,同比增长53.08%。2019年公务用车保有量9辆,与2018年相同。2018年林芝市文化局国内公务接待10批次、251人。
2019年我单位无因公出国(境)预算。
五、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林芝市文化局2019年度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六、2019年度收支预算情况总体说明。
2019年度部门预算收入918.45万元,2019年度部门预算支出918.45万元。
七、关于部门收入总表的说明。
2019年度部门预算收入918.45万元。
八、关于部门支出总表的说明。
2019年度部门预算支出918.45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使用情况说明。
林芝市文化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874.00万元。基本工资福利支出788.95万元;其中:基本工资145.87万元,津贴补贴364.30万元,奖金41.85万元,伙食补助费12.96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03.14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41.26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4.22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4.34万元,住房公积金60.29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0.7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64.40万元;其中:办公费1.28万元,印刷费0.60万元,水费2.49万元,邮电费2.73万元,取暖费0.72万元,差旅费19.95万元,维修(护)费0.30万元,公务接待费4.91万元,工会经费11.04万元,福利费0.3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9.9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1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0.65万元,其中:抚恤金2.52万元,休假探亲费17.03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10万元。项目支出44.45万元。分别为:文化创作与保护--县级非遗传承人补助8.80万元;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1、党建经费10.15万元;2、扫黄打非经费6.50万元;3、文化局业务经费10.00万元;4、新闻出版、文物业务业务经费6.00万元。博物馆—尼洋阁博物馆日常运行维护经费3.00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林芝市文化局2019年度部门预算安排中无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林芝市文化局2018年底固定资产总额1501.97万元,其中:房屋类754.13万元,占固定资产总额的50.21%;车辆262.06万元,占固定资产总额的17.45%;通用设备及专用设备、家具类485.79万元,占固定资产总额的32.34%。本单位按照相关国有资产管理要求,科学合理做好资产配置,挖掘资产使用价值,规范和完善资产的处置流程,无国有资产出租出借情况,在保证日常行政办公需要的同时确保文艺、非遗、文物、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等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本单位预算绩效工作紧紧围绕年度财政中心任务和绩效管理工作要点,以预算实际指标数为基准开展财务活动。预算支出使用较为合理、符合实际,实现了财政收支的目的,资金使用进一步规范,促进了林芝文化事业的繁荣发展。2019年项目预算44.45万元。分别为:文化创作与保护--县级非遗传承人补助8.80万元;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1、党建经费10.15万元;2、扫黄打非经费6.50万元;3、文化局业务经费10.00万元;4、新闻出版、文物业务业务经费6.00万元。博物馆—尼洋阁博物馆日常运行维护经费3.00万元。
(五)扶贫资金安排和使用情况说明。
2019年度预算未安排扶贫资金。
(六)举借债务情况。
截至目前我单位没有待偿还的债务、待回购的股权投资和应付工程物资款等。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