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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周玉平工伤认定决定公告

来源:社会保险科 发布时间:2026年04月08日 16时51分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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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玉平向我局提出的工伤认定申请,我局已于2026年3月10日作出《认定工伤决定书》(林工认字2026203),因认定工伤决定书通过直接送达及邮寄等方式均无法向你公司送达。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通过公告方式向你单位送达。本公告在http://www.rsj.linzhi.gov.cn和http://www.linzhi.gov.cn网站及林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号上刊登公告,公告刊登日期即为公告发出日期。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

认定工伤决定书内容如下:202486日,周玉平波密县松宗镇德巴村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项目操作机器切割木料时,左手手指不慎被锯伤。202486,经林芝中区医院救治,被诊断为:1.左手第1掌骨多处段开放性粉碎性骨折;2.左手拇指近节指骨基底部开放性骨折;3.左手大多角骨开放性粉碎性骨折;4.左手第1掌指关节、鞍状关节开放性脱位;5.左手第1掌指关节、鞍状关节关节囊开放性损伤;6.左手桡侧腕屈肌、拇长伸肌腱、拇短伸肌腱断裂;7.左手正中神经掌支、反分支断裂;8.左手掌掌浅弓断裂;9.掌腱膜部分损伤、断裂;10.左手腕骨间韧带断裂;11.左手大鱼际肌断裂;12.左手皮肤裂伤(3 度)。

周玉平受到的事故伤害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条第项之规定,属于工认定范围,现予以认定为工

    如对本工伤认定决定不服的,可在公告期满之日60日内向林芝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6个月之内巴宜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公告期间,相关当事人可到本机关领取认定工伤决定书原件。

    联系单位:林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险科)

   址:林芝市巴宜区青年路3号

联系电话:0894-5832351

                    林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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