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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芝市能源局行政检查事项清单

来源:林芝市能源局 发布时间:2026年04月24日 19时02分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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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芝市能源局行政检查事项清单
注:1.根据投诉举报、转办交办、数据监测、媒体曝光、发生安全事故等线索或者企业申请实施行政检查的,不受频次上限限制。
    2.关于“对同一企业检查的年度频次上限”中“同一企业”的认定:该企业设立有分公司的,以该法人单位或分公司为“同一企业”;未设立分公司的,以该法人单位为“同一企业”。
序号 事项名称 检查主体 设定依据 同一执法主体对同一企业检查的年度频次上限 行政检查标准
1 对能源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实施的监督检查 能源局 《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第十六条:核准机关、备案机关以及依法对项目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其他有关部门应当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落实监管责任,采取在线监测、现场核查等方式,加强对项目实施的监督检查。企业应当通过在线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的基本信息。
《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2017年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2号)第四十六条:项目核准和备案机关、行业管理、城乡规划(建设)、国家安全、国土(海洋)资源、环境保护、节能审查、金融监管、安全生产监管、审计等部门,应当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采取在线监测、现场核查等方式,依法加强对项目的事中事后监管……
2次/年 1.是否通过全国投资项目在线监管平台,如实、及时报送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等建设实施基本信息。
2.对需要变更已核准建设地点或者对已核准建设规模、建设内容等作较大变更的,是否按规定办理变更手续。
3.对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是否按规定办理延期开工建设手续。
4.是否按照核准或备案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建设内容等进行建设。
5.备案项目是否属于实行核准管理的项目。
6.对已备案项目法人发生变化,项目建设地点、规模、内容发生重大变更,或者放弃项目建设的,检查项目单位是否通过在线平台告知项目备案机关,并修改相关信息。
2 对供用电及
电能质量的
监督检查
能源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第五十六条:电力管理部门依法对电力企业和用户执行电力法律、行政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五十八条:电力监督检查人员进行监督检查时,有权向电力企业或者用户了解有关执行电力法律、行政法规的情况,查阅有关资料,并有权进入现场进行检查……
《供用电监督管理办法》第四条:县以上电力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供电、用电的监督工作。但上级电力管理部门认为工作必需,可指派供用电监督人员直接进行监督检查。
2次/年 1.供用电主体是否执行电力法律、行政法规和电力技术标准。
2.供用电主体是否执行国家有关电力供应与使用政策、方针。
《电力监管条例》第二十四条:电力监管机构依法履行职责,可以采取下列措施,进行现场检查:(一)进入电力企业、电力调度交易机构进行检查;
《供电监管办法》第二十八条:电力监管机构依法履行职责,可以采取下列措施,进行现场检查:(一)进入供电企业进行检查……
《电能质量管理办法(暂行)》第三十条:地方各级电力管理部门可对发电企业、电网企业及电力用户开展电能质量监督检查, 受监督检查企业及其工作人员应予以配合:(一)进入受监督检查企业进行检查;……
1.供电企业是否按照《供电监管办法》有关规定提供供电服务。
2.发电企业、电网企业、电力用户是否执行《电能质量管理办法(暂行)》相关规定。
3 对发电企业
、电网企业
安全生产的
检查
能源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六十五条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三十三条
《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二十六条
《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
《电力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
《电力监控系统安全防护规定》第三十条
《电力可靠性管理办法(暂行)》第五十三条、五十四条
《电网运行规则》第四条
《水电站大坝运行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第三十条
4次/年 1.主要负责人履职情况
2.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情况
3.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
4.安全培训情况
5.安全警示标志设置情况
6.安全设备管理情况
7.双重预防机制建立和运作情况
8.安全事故事件的应急救援与调查处理
9.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情况
10.电网安全风险管控开展情况
11.电力监控系统安全防护工作开展情况
12.可靠性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3.生产作业风险管控情况
14.电力系统运行安全管理情况
15.贮灰场安全管理
16.危险化学品安全治理
17.水电大坝运行安全管理
4 对电力建设
安全生产的
检查(含工
程施工安全
、工程质量
安全)
能源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六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第七十六条
《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二十六条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三十三条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第四十八条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四十条、第四十三条
《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第二十四条
《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三十八条、三十九条
《电力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
4次/年 1.主要负责人履职情况
2.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情况
3.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
4.安全培训情况
5.安全警示标志设置情况
6.安全设备管理情况
7.双重预防机制建立和运作情况
8.安全事故事件的应急救援与调查处理
9.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情况
10.建设单位安全责任落实情况
11.勘察设计单位安全责任落实情况
12.施工单位安全责任落实情况
13.监理单位安全责任落实情况
5 对发电企业
、电网企业
许可制度执
行情况的监
督检查
能源局 《电力监管条例》第二十四条:电力监管机构依法履行职责,可以采取下列措施,进行现场检查: (一)进入电力企业、电力调度交易机构进行检查……
《电力业务许可证管理规定》第三十一条:能源局建立健全电力业务许可监督检查体系和制度,对被许可人按照电力业务许可证确定的条件、范围和义务从事电力业务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电力监管机构依法开展监督检查工作,被许可人应当予以配合。第三十三条:能源局依法对被许可人进行现场检查。检查中发现被许可人有违反本规定和不履行电力业务许可证规定义务的行为,应当责令其改正。
2次/年 1.是否依法持证经营。
2.许可证载明信息是否与实际一致。
3.是否按时办理许可事项、登记事项变更。
4.通过告知承诺制办理业务时,是否存在不实承诺、虚假承诺等情况。
5.持证企业是否保持许可条件。
6.达到设计寿命且仍在运行的机组是否按照要求开展许可延续工作。
7.电网企业是否允许未取得许可发电机组并网发电。
8.电力调度机构是否按规定向派出机构报送新并网机组名单及相关情况。
9.电力企业是否将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业务发包给具备相应资质等级的施工单位。
10.电网企业对用户受电工程依法实施竣工检验时查验施工企业许可证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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