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林芝第二十三届桃花旅游文化节期间我市低空空域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飞行基本规则》《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市人民政府决定自2026年3月29日至4月3日,全面加强涉及桃花旅游文化节活动现场及周边区域内无人驾驶航空器等“低慢小”飞行器安全管控工作,现就加强我市范围内无人驾驶航空器管控工作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管控航空器种类
无人驾驶航空器及其他“低慢小”航空器,主要包括无人机、轻型和超轻型飞机、轻型直升机、滑翔机、悬挂滑翔、动力悬挂滑翔、滑翔伞、动力伞、热气球、热气飞艇、航空模型、航天模型、空飘气球及其他空飘物等。
二、管控工作时限
林芝市工布公园及周边:2026年4月3日全时段
林芝市体育场及周边:2026年3月29日至4月3日全时段
三、管控工作要求
(一)林芝市工布公园及周边区域内(E94.35448589N29.64424696、E94.37519774N29.64447204、E94.37448884N29.63900572、E94.35450728N29.63948100)、林芝市体育场及周边区域内(E94.37766734N29.63114608、E94.37985773N29.62672671、E94.37488589N29.62502376、E94.37275953N29.62897652)禁止非林芝市第二十三届桃花旅游文化节工作需要的一切通航飞行行为。
(二)因医疗、体育、气象、抢险、救灾、警务等特殊情况需利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及其他“低慢小”航空器进行飞行活动的,必须依照有关规定向中国人民解放军95561部队申请,经申请同意并在林芝市公安局治安支队备案审核通过后,方可在指定时间区域内利用指定航空器进行飞行活动。
(三)管控工作期间,公安机关将加强无人驾驶航空器及其他“低慢小”目标管控工作,请广大市民及飞行爱好者主动配合,并自觉遵守通告规定,不得擅自开展无人驾驶航空器及其他“低慢小”航空器飞行活动。
在加强管控期间违反规定擅自进行飞行活动的,公安机关将联合军队、民航等有关部门按照《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等有关规定进行查处;违规飞行行为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同时,鼓励广大群众积极举报可能扰乱飞行安全、重点区域安全、系列活动安全的违法行为。
举报电话:0894-110。
特此通告
林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3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