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6日,市委副书记、市长巴塔主持召开二届市人民政府第39次常务会议。传达学习《城市公共交通条例》,研究巴宜区人民政府《关于解决原林芝市建筑垃圾填埋场综合治理全过程技术服务项目资金的请示》等事项,安排部署具体工作。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黎世江,市政府副市长中次仁、米次、次仁顿珠,市政府党组成员、秘书长杨坤出席会议。
会议指出,城市公共交通是保障人民群众日常基本出行的社会公益性事业,关系到经济社会和基本民生保障。要扎实开展《城市公共交通条例》学习宣传,以城市公共交通行业管理部门和企业相关人员为重点,组织开展好学习宣传活动,充分运用各类媒介,广泛开展《条例》学习宣传,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完善配套政策制度,对照《条例》研究制定林芝市推动城市公共交通优先发展的具体举措。强化协同合作,建立健全城市公共交通优先发展协作机制,加强统筹协调,推动形成各司其职、密切配合、齐抓共管的城市公共交通发展合力,推动城市公共交通高质量发展。

会议强调,全市各级各部门要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区党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聚焦“四件大事”聚力“四个创建”,立足林芝加快建设全区改革开放先行区工作实际,进一步深化财税金融体制改革,用好用足用活中央赋予的金融优惠政策,巩固贷款利率市场化改革试点成果,激发市场发展活力,为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力。全市金融机构要统筹做好科技金融、绿色金融、普惠金融、养老金融、数字金融“五篇大文章”,加强金融对重大战略、重点领域、薄弱环节的优质金融服务,切实以金融的高质量发展服务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会议要求,全市各级各部门要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决把生态保护责任牢牢扛在肩上,抓在手中,健全完善建筑垃圾源头减量、分类投放、中端收运、末端处置全过程监管流程,持续推进建筑垃圾分类利用处置,全力守护好林芝的“生灵草木、万水千山”,不断筑牢生态安全屏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