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林芝市进一步深化乡镇(街道)统计规范化建设的方案》的通知
- 2023年07月13日 12时2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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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
《林芝市进一步深化乡镇(街道)统计规范化建设的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林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5月18日
林芝市进一步深化乡镇(街道)统计
规范化建设的方案
为全面加强我市统计基层基础工作,保障统计源头数据,提高统计数据质量,提升政府统计公信力,加快基层统计调查体系建设,根据《林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林芝市乡镇(街道)统计规范化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林政办发〔2021〕7号)要求,于2021年、2022年在全市范围实施乡镇(街道)统计规范化建设工作,林芝市统计局以强化基层统计机构建设,充实基层统计力量,规范基层统计行为,改善基层统计工作条件,提高基层统计信息化水平为抓手,在七县区的大力配合下,于2022年底全面完成了54个乡镇2个街道的统计规范化建设,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基层统计人员变动频繁;基层统计人员专业素质亟待提高;基层统计工作经费仍显不足等问题。为深化乡镇(街道)统计规范化建设工作,进一步促进乡镇(街道)统计站的作用发挥,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重要意义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统计是经济社会发展重要的基础性工作,是宏观调控的重要依据,必须防范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确保统计资料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统计工作,根在基层;统计数据,实在基础。自乡镇(街道)统计规范化建设开展以来,在林芝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市54个乡镇2个街道全面完成基层统计站建设,统计基层基础工作明显加强,各级统计部门服务能力大幅提升。统计部门是经济社会发展的“晴雨表”,要提前了解经济社会发展的基本情况,掌握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加强预警监测,当好党委、政府的参谋和助手,但聚焦全市、各县区重点工作和经济社会发展热点难点问题上,基层统计工作能力与新时代对统计工作的新要求、与构建高质量发展统计体系和全面落实依法统计、依法治统责任的要求相比,仍存在较大差距,一定程度上影响着乡镇(街道)统计站的作用发挥,制约着全市统计事业的快速发展。
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工作,是保证统计数据真实可靠、提高政府统计公信力、构建高质量发展统计体系的重要环节。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的统计数据是各级党委政府实施科学决策的重要依据。做好统计基层基础工作、进一步巩固乡镇(街道)统计规范化建设工作意义重大。
二、工作目标
进一步强化乡镇(街道)统计站作用发挥,充实基层统计力量,提高基层统计人员专业能力,规范基层统计行为,确保基层统计调查工作高质量开展,提高基层统计信息化水平。
三、实施范围
林芝市各乡镇(街道)。
四、工作任务
(一)着力健全人员管理体系,进一步稳定基层统计队伍。提高基层统计数据质量,必须抓住人才这个关键。优质的统计工作依赖于过硬的统计人员队伍。一是根据《林芝市关于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的实施方案》(林委办〔2021〕44号),在推进乡镇和街道机构各类改革,切实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建设下,统筹推进乡镇街道统计机构建设,充实统计人员;二是由县区统计局统筹安排,按照各乡镇工作需要面向林芝籍未就业大学毕业生,招聘1-2名辅助统计员,招聘人员工资纳入县区财政预算;三是根据《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县级统计机构主要负责人的任免、调动,在提交县区党委常委讨论决定前需征得市统计局党组同意,乡镇(街道)统计岗位人员调动、任免,需征得县区统计局的同意。
(二)着力打造多方位学习平台,持续提升基层统计队伍素质。统计工作专业性强,乡镇统计人员具备较高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是确保源头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的重要基础。一是持续开展市县乡三级统计人员“专业知识更新”和“能力素质提升”培训工作,认真完善年度培训计划,对县区、乡(镇)、市直单位(企业)统计员进行系统的、针对性的、高质量的岗位培训,全面提高统计员整体素质和专业水平。二是七县区统计部门每年至少要对乡镇统计人员培训1-2期,着重进行报表填报、计算机操作和统计法律知识等方面的培训,培训方式可采取线上线下灵活多样的方式,应注重培训效果,确保统计人员都能够达到上岗标准。三是以能力提升为目标,上一级统计部门每年向下一级统计部门提供1-2次统计人员跟班学习机会。坚持人岗相适,统筹安排“跟班学习”人员岗位,建立有效的“传帮带”机制,有针对性提高业务能力,为基层统计人员在专业领域上开辟“快车道”。
(三)着力保障基层统计经费,有效推进基层统计工作。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统计改革发展和统计法治工作,“十四五”时期是加快推进统计现代化改革的关键阶段,为进一步提高基层统计部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满足新要求的能力,夯实统计数据之基,基层统计部门需要充实资金做好乡镇、村级统计人员培训、统计法律法规宣传、统计入户调查等工作,进一步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强化社会公众统计法治意识,提升统计数据质量,乡镇统计经费由《林芝市乡镇(街道)统计规范化建设工作实施方案》规定的2万元/年/乡镇的基础上,2023年每个乡镇统计工作经费提高至3万元,此后每年稳步提高,并纳入县区级财政预算。
(四)着力改进基层工作作风,不断提升统计服务质效。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各级经济工作会议和统计工作会议精神,始终坚持胸怀“两个大局”,心系“国之大者”,锚定“四件大事”“四个确保”,聚焦市委“11364”发展战略,进一步改进作风狠抓落实,主动开展前瞻性研究、创新性探索,不断提高统计调查生产、监督、设计和研究能力,持续推动统计调查制度、指标、方法、手段和产品现代化,着力构建与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求相适应的现代化统计调查体系。以进一步改进作风狠抓落实工作为抓手,在不断强化理论武装头脑的同时,进一步增强干部的责任意识及政治担当,始终坚持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着力提升统计服务群众的能力,坚持以转作风促政风,不断增强公信力和执行力,涵养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努力实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
五、工作要求
进一步深化乡镇(街道)统计规范化建设是强化统计基础管理,提升统计综合能力的重要举措,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到此项工作的重要性,按照统一安排,采取强有力的措施,抓好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
(一)加强组织领导。在2021年成立全市乡镇(街道)统计规范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基础上进行人员调整充实,统一安排部署、组织实施全市统计基层基础工作。七县区相应更新完善进一步深化乡镇(街道)统计规范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建立联动会商机制,落实工作责任,按照工作有关要求,全面做好本辖区统计基层基础各项具体工作。
(二)强化建设保障。市、县两级财政务必要将进一步深化乡镇(街道)统计规范化建设经费纳入本级财政年度预算。市级统计机构、七县区要统筹相关人员、资金力量,积极抓好落实。
(三)加强监督检查。市、县级统计部门要加强对统计基层基础工作的督查指导,必要时可联合农业农村等行业部门开展督导检查,适时通报工作进展情况,把统计基层基础工作列入统计执法检查内容。市委市政府督查室已将乡镇(街道)统计规范化建设纳入全市目标考核内容,市统计部门将考核内容纳入对七县区年度目标责任管理考核事项认真考评。
附件:林芝市进一步深化乡镇(街道)统计规范化建设工作
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名单
附件
林芝市进一步深化乡镇(街道)统计规范化
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名单
一、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名单
组 长:符 永 波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王 海 颖 市政府副秘书长
央 珍 市统计局党组书记
刘 东 红 市统计局局长
成 员:刘 贝 贝 墨脱县委副书记、常务副县长
蓝 帆 察隅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王 坤 巴宜区委副书记、常务副区长
胡 洪 青 工布江达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邱 信 蛟 米林县委副书记、常务副县长
扎西贡布 朗县副县长
白玛旺扎 波密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武 龙 文 市财政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
何 正 勇 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吕 先 亮 林芝调查队副队长
赵 小 兵 市统计局副局长
苑 业 庆 市统计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统计局,由央珍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职责
领导小组职责: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深化乡镇(街道)统计规范化建设工作决策部署,听取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情况汇报,研究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要问题。
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加强与各成员单位、七县区衔接协调,督促检查乡镇(街道)统计站作用运行及作用发挥情况等各项工作任务,及时提出建议,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领导小组副组长、成员如有变动,由副组长、成员单位相应岗位职责人员自行递补,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不再另行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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