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芝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区内进行防空警报试鸣的公告
- 2021年09月13日 10时2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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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西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检验我市防空警报设施性能,增强市民国防观念和忧患意识,现定于2021年9月18日12时00分至12时15分,在林芝市区试鸣防空警报。届时,市区现有防空警报将在预定时间内发布防空警报信号,请各族各界和各社会团体、组织,注意了解和分辨不同防空警报信号特征,听到防空警报信号试鸣时,不要惊慌,照常生产、工作和学习,保持正常活动。
现将防空警报不同信号试鸣情况公告如下:
12时00分---12时03分试鸣“预先警报”36秒,停24秒,持续3分钟。
12时06分---12时09分试鸣“空袭警报”6秒,停6秒,持续3分钟。
12时12分---12时15分试鸣“解除警报”连续鸣响3分钟。
特此公告
林芝市人民政府
2021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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