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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不按照规定报送年度取水情况的、拒绝接受监督检查或者弄虚作假的、退水水质达不到规定要求的处罚

职权类型:
行政处罚
法定期限:
职权名称:
对不按照规定报送年度取水情况的、拒绝接受监督检查或者弄虚作假的、退水水质达不到规定要求的处罚
职权编号:
16LZSLJ CF-5
子项:
行使主体:
林芝市水利局
咨询电话:
5888485
职权依据:

责任事项:

追责情形:

追责依据:

备注:
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