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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林芝市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 2019年11月08日 18时2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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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

《林芝市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林芝市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工作方案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菜篮子”建设工作,按照把林芝打造成全区“菜篮子”的工作思路,不断加强“菜篮子”建设,通过招商引资和政府扶持,不断加大蔬菜生产基地、藏猪养殖和奶牛基地建设。截至目前,全市蔬菜播种面积3.26万亩,蔬菜产量4.56万吨,蔬菜自给率达到78%;肉、蛋、奶产量分别为2.13万吨、0.156万吨、4.27万吨;不断加强农产品流通市场建设,建成市级规模以上农副产品批发市场1个、销售市场3个,县级销售市场6个、惠民直销店4个、销售网点49家;加大财政投入,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将安全监管工作纳入各级政府目标绩效管理考核体系;严格落实属地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加强市场执法力度,大力推进农产品品牌和农业标准化建设,基本满足了我市各族群众对“菜篮子”和农产品食品安全的需求。

“菜篮子”建设关系千家万户,与广大群众生活息息相关。国家高度重视“菜篮子”建设,2017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考核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7〕1号),将“菜篮子”建设工作摆在了更加突出的位置,自治区人民政府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制定了《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菜篮子”专员(市长)负责制考核办法>的通知》(藏政办发〔2017〕112号),要求压实对“菜篮子”建设的责任。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自治区政府有关“菜篮子”工作要求,确保“菜篮子”长期有效稳定安全供给,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统筹推进我市“菜篮子”建设。通过加强生产能力建设、完善市场流通设施、加强质量监管、强化调控保障能力,推动“菜篮子”建设逐步实现生产发展稳定、产销衔接顺畅、质量安全可靠、市场波动可控、农牧民增收稳定以及市民得到实惠的可持续发展,更好地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生活需求。

二、工作目标

通过持续开展“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工作,到2025年实现我市“菜篮子”建设在体制创新、机制完善、供给高效、种类丰富、质量安全、流通顺畅、调控有力等方面均衡发展并取得显著成效,逐步实现生产布局合理、总量满足需求、品种更加丰富、季节供应均衡,蔬菜自给水平达到95%以上;藏猪年养殖规模达到100万头以上,牛羊肉和奶蛋自给率进一步提高,价格保持基本稳定;“菜篮子”生产基地建设得到加强;流通条件进一步改善;产区和销售区利益联结机制基本建立,现代流通体系基本形成;“菜篮子”生产基本实现可追溯,质量安全水平显著提高;市长负责制进一步强化,属地管理责任得到进一步落实,供应保障、应急调控、质量监管等能力明显增强。

三、主要任务及责任分工

    各相关单位要根据明确的工作任务,指定一名班子成员负责抓好“菜篮子”建设责任,确保各项工作有人抓、有人管、见成效。任务分解中,列在第一的责任单位为牵头单位,其他责任单位为成员单位,各单位要履职尽责、相互配合,共同开展好相关工作。

(一)加强“菜篮子”基地建设,提高产品生产能力

1.稳定提高蔬菜、肉、奶、蛋等产品供应能力。“菜篮子”基地及相关配套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规划,采取严格保护措施,确保基地得到长期保护和不被占用,周边5公里范围内不能批建有污染的工矿企业,有效保证“菜篮子”产品品质;制定蔬菜基地建设和畜、禽养殖发展规划,重点建设一批设施化、集约化、标准化的蔬菜生产基地和畜禽养殖基地,确保全市每年蔬菜播种面积、蔬菜产量比前3年平均水平增加10%,肉类产量比前3年平均水平增加10%以上;蛋产量比前3年平均水平增加5%以上;奶产量比前3年平均水平增加10%以上;认真做好年终“菜篮子”各项生产指标的统计报送工作。(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统计局、市财政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2.建设一批符合动物防疫条件及环境保护要求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结合非洲猪瘟防控,加强养殖场水电路、畜禽养殖废弃物污染防治及疫病防控等设施建设,强化畜禽养殖废弃物(粪便、尸体)处理,推进畜禽养殖加工一体化。加强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推进基层防疫体系建设。 (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统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3.培育新型生产经营主体。扶持“菜篮子”生产和经营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发展,提高“菜篮子”组织化程度。(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二)完善“菜篮子”产品市场流通体系建设

1.大力推进“菜篮子”产品市场体系建设。全面推进农产品批发市场基础设施、管理、技术等方面升级改造,建立灵敏、安全、规范、高效的“菜篮子”产品物流和信息平台。积极引导我市农产品流通企业申报国家和自治区现代物流服务业专项资金,在重点产区和集散地新建或改造一批农产品批发市场,加快农村商品配送中心、农村售后服务网点建设,完善农村流通网络建设,提高鲜活农产品冷链配送率。加快推进肉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通过追溯信息互通共享,实现来源可查证、去向可追溯、责任可追究。(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各县(区)人民政府)

2.合理布局城区集贸零售市场,大力推进全市集贸零售市场升级改造及开发建设。优化城区集贸零售市场规划布局,推动城区菜市场在场地环境、设施设备、追溯平台、规范管理等方面标准化建设,并逐步推动市、县(区)、乡(镇)集贸市场的升级改造。(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3.强化产销衔接功能,积极推动“农超对接”试点工作。蔬菜优势产区要充分利用当地资源,与各销售点建立长期稳定、互利合作的产销关系。引导和鼓励农贸市场与农产品生产、流通企业和生产基地实行“场厂挂钩”、“场地挂钩”。积极推动超市和农产品流通企业与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农超对接”,建设农产品直接(定点)采购基地。指导并组织农产品流通企业参加区内外各级各类官方产销对接会、展销会,东西部协作销售平台及网上购销对接等活动;支持本地企业、合作社等生产经营实体“走出去”,在区内外设立农产品直营直销网点,积极发挥农村电商作用,促进农村商品流通,帮助农牧民增产增收。(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4.加强市场监管。以建立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制度为切入点,加强生产环节源头管理,加大市场检查和执法力度,规范经营秩序。(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农业农村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三)提高“菜篮子”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1.推进标准化生产。开展“菜篮子”产品标准化创建活动,建设标准化生产基地,制定产品生产技术要求和操作规程,开展标准化生产宣传培训,指导建立生产档案。加大品牌培育和认证力度,积极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产品。(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2.健全检验检测体系和全程质量追溯体系。进一步加大投入,加强市、县(区)、乡(镇)生产基地检测能力建设,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等部门每年开展不少于2次“菜篮子”产品质量监督抽样监测,每月开展1次速测监测,各县(区)相关部门对本县(区)、乡(镇)每周开展1次速测监测,生产基地每批开展1次速测检测。在“菜篮子”产品生产企业或农民专业合作社,以及从事农产品收购的单位和个人中建立完善农产品标识管理制度,健全全过程质量追溯体系。(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3.加强农业投入品的市场监管。从源头上杜绝使用禁用农药、兽药和兽用生物制品行为,加强核查经销种子(种畜禽)、农药、化肥、兽药等生产投入品的经营网点,实行销售登记制度,进行动态监管。(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四)加强“菜篮子”调控保障能力建设

1.建立完善“菜篮子”调控政策。制定实施“菜篮子”产品生产扶持政策、市场流通政策和应急调控预案。生产扶持政策是指支持“菜篮子”产品生产基础设施建设、技术推广、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政策性保险、生产者补贴等方面的政策;市场流通政策是指支持流通基础设施建设、促进产销对接等政策;应急调控预案是指制定“菜篮子”市场供求应急调控预案。(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2.加大政策资金扶持力度。认真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对“菜篮子”的一系列扶持政策,加大各级财政对“菜篮子”的支持力度,用于“菜篮子”商品的储备和对生产基地建设的补贴、补助或者贷款贴息以及低收入群体的救助。鼓励社会、企业(合作社)、个人等市场主体投入“菜篮子”建设。(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民政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3.强化供给应急能力。建立和完善林芝市“菜篮子”储备制度,并根据“菜篮子”产品生产消费实际情况,确定林芝市“菜篮子”产品储备品种(含蔬菜和肉类)和储备量。(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4.加强“菜篮子”信息体系建设。加强“菜篮子”产品的生产、流通、消费各个环节的信息监测、预警,健全信息工作机制,加强采集点、信息通道、网络中心相关基础设施建设,定期收集发布“菜篮子”产品生产、供求、质量、价格等信息,强化“菜篮子”产品生产、市场和价格走势的分析预警。(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常务副组长、市有关单位和各县(区)人民政府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市“菜篮子”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长:    市委副书记、市长

常务副组长:扎西达杰副市长

长: 市政府副秘书长

洛桑吉美市农业农村局局长

     员: 巴宜区政府区长

才旺尼玛米林县政府县长

工布江达县政府县长

   波密县政府县长

朗县政府县长

察隅县政府县长

墨脱县政府县长

旦增拉姆鲁朗景区管委会党组书记

市发展改革委主任

市财政局局长

   市自然资源局局长

洛桑群培市生态环境局局长

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局长

市商务局局长

市卫生健康委主任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达瓦次仁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

市统计局局长

市扶贫办主任

   市民政局局长

   市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农技推广服务中心主任

林芝银保监分局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农业农村局,洛桑吉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王靖同志兼任副主任。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综合协调和日常工作,及时研究并协调解决“菜篮子”发展重大政策问题,有效推进全市“菜篮子”工作。

满足“菜篮子”市场需求和人民群众需要,落脚点在县(区)和乡(镇)政府。各县(区)要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属地责任,根据“菜篮子”建设需要成立相应的机构,结合本县实际,制定具体方案实施,明确本县目标任务,采取有效措施,丰富农产品数量及品种,确保质量和安全,拓宽销售渠道,切实将“菜篮子”建设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二)加强技术保障。着力健全市、县(区)、乡(镇)、村四级技术服务体系,充分发挥专业技术人员主动性和积极性,建立健全技术人才引进和技术指导工作机制,为做大“菜篮子”产业提供强大的技术服务保障。

(三)加强协调配合。各成员单位要切实履行工作职责,搞好协调配合,努力形成工作合力,加快推进“菜篮子”建设步伐,认真抓好各项政策的落实。

(四)加强宣传引导。各县(区)、各部门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作用,多渠道、多视角、广泛宣传 “菜篮子”建设的意义和作用以及政府所采取的措施,积极营造全社会支持参与“菜篮子”建设的良好氛围。

    (五)加强督导考核。“菜篮子”工作纳入各县(区)年终考核范畴,市农业农村局要根据《西藏自治区“菜篮子”专员(市长)负责制考核办法》,制定《林芝市“菜篮子”县(区)长负责制考核办法》,根据领导小组安排对各县(区)县(区)长“菜篮子”负责制落实情况进行考核,确定考核结果并形成考核报告,及时报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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