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先进教师和先进教育工作者等的表彰奖励
职权类型:
行政奖励
法定期限:
无
职权名称:
对先进教师和先进教育工作者等的表彰奖励
职权编号:
子项:
行使主体:
工布江达县教育体育局
咨询电话:
08945412179
职权依据: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三十四条 国家保护教师的合法权益,改善教师的工作条件和生活条件,提高教师的社会地位。
教师的工资报酬、福利待遇,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
第三十五条 国家实行教师资格、职务、聘任制度,通过考核、奖励、培养和培训,提高教师素质,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三十三条:第三十三条 教师在教育教学、培养人才、科学研究、教学改革、学校建设、社会服务、勤工俭学等方面成绩优异的,由所在学校予以表彰、奖励。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对有突出贡献的教师,应当予以表彰、奖励。对有重大贡献的教师,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授予荣誉称号。
【部门规章】《教师和教育工作者奖励规定》(教人〔1998〕1号)第十二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国务院有关部门、解放军总政治部可参照本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奖励所属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的优秀教师和教育工作者。其具体办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国务院有关部门、解放军总政治部自行制定。
责任事项:
追责情形:
追责依据:
备注:
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