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地方律师协会章程的备案

职权类型:
其他行政权力
法定期限:
暂无
职权名称:
对地方律师协会章程备案审查
职权编号:
暂无
子项:

其他类别---申报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申报条件 材料形式 材料详细要求 材料必要性 材料必要性描述 受理标准 来源渠道 空白表格 示例表格 是否需电子材料 备注 行政区划编码
1 备案登记表 材料真实,符合法律法规 原件 将原件复印,一式两份 必要 材料真实,符合法律法规 申请人自备 另附文件 另附文件 540400000000
2 律师协会章程 材料真实,符合法律法规 原件 将原件复印,一式两份 必要 材料真实,符合法律法规 申请人自备 540400000000

行使主体:
林芝市司法局
咨询电话:
暂无
职权依据: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四十四条:全国律师协会章程由全国会员代表大会制定,报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备案。地方律师协会章程由地方会员代表大会制定,报同级司法行政部门备案。地方律师协会章程不得与全国律师协会章程相抵触。
"

责任事项:

对地方律师协会章程备案审查

追责情形:

追责依据:

备注:

其他类别---办理岗位
序号 岗位名称 办理科(处)室 岗位职责 办理人员及联系电话 行政区划编码
1 受理 公证律师管理科 受理地方律师协会章程的备案 次仁卓  0894-5814233 540400000000
2 审查岗 公证律师管理科 审核地方律师协会章程的备案 文权  0894-5814233 540400000000
3 存档办结岗 公证律师管理科 存档办结地方律师协会章程的备案 次仁卓  0894-5814233 540400000000

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