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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芝市儿童福利院2017年决算公开

  • 2018年09月10日 19时5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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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芝市儿童福利院2017年度部门决算报表说明

一、 部门(单位)情况

(一)基本情况
1.林芝市儿童福利院与2015年建院,2016年始运行时财务工作由上级业务主管单位林芝市民政局财务科统一管理。为便于工作更好的开展,20171月,林芝市民政局党组决定单独设立林芝市儿童福利院财务科,并报市财政局审核,进行单独的财务核算。
22015年由林芝市编办核定:林芝市儿童福利院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32015年由林芝市编办核定:林芝市儿童福利院核编19名事业干部,其中正科级领导职数1名,副科级领导职数2名。

(二)当年取得的主要事业成效

林芝市儿童福利院是林芝市唯一一家儿童福利机构,承担着林芝市所有孤儿的吃、穿、住、教、养等养育工作。2017年,林芝市儿童福利院共计收养孤儿437名,通过工作人员及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确保了所有收养孤儿健康成长。

二、收入支出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一)收入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2017年,我院年初财政预算安排11834600元,因工作原因追加了1455100元,实际共收到财政拨款13289700

(二)收入支出预算执行情况

2017年,我院实际收入13289700元,实际支出12855134.03元,结余434565.97元。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情况

林芝市儿童福利院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资金主要靠国家财政拨款。2017年,我院共计结余资金434565.97元,基本支出结转和结余数为39435.88元,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数为395130.09元。

三、机关运行经费执行情况说明我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四、政府采购执行情况说明:2017年度我院无政府采购项。

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林芝市儿童福利院2017年资产合计7179677.17元:其中流动资产3727277.17元(银行存款3087912.75元,财政应返还额度434565.97元,其它应收款204798.45元),固定资产3452400元;负债合计3292711.2元;净资产合计3886965.97元(其中,财政补助结转434565.97元,非流动资产基金3452400元)。

六、对重点绩效评价结果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林芝市儿童福利院按照市政府相关要求,后期招聘爱心护工57名,由于儿童福利院财务科于2017年1月才开始独立核算,在对爱心护工购买保险及绩效工资的资金预算时,未能考虑到后期实际招聘人数,因此在保险费及绩效资金方面出现缺口,后期由财政按实际缺口数进行了追加。有效保障了我院管理标准化、规范化,使我院一线工作人员定岗定心,提高了对儿童的服务质量及各项工作的有序开展。

2由于收养孤儿数量的不确定性,我院财务经费预算数目存在一定差异,下一步,我们将对我院基本科目、项目科目支出数做准确的分析,以便下一年能够进行准确的经费预算。  

七、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指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其他收入:指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三公”经费增减变化等原因说明信息:儿童福利院于2017年元月开始财务独立核算,无法体现经费增减变化。

附件: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收入决算表收入支出决算总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支出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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