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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芝市公安局2016年预算公开

  • 2017年12月15日 18时5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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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芝市公安局(部门)2016年度部门预算

 

 

 

 

 2017     12    13

 

 

          财务主管:                 制表:

 

 

林芝市公安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林芝市公安局在市委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代表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市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认真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区党委八届五次、六次、七次、八次全委会和市第一次党代会,市委一届二次、三次全委会精神,严格落实自治区公安厅和本局年度工作部署,牢牢把握公安工作“打击犯罪、保护人民、维护稳定、服务四化”这一脉搏和主线。维护国家安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护公民人生安全人生自由和合法财产,保护公共财产,预防、制止和惩治违法犯罪活动,保障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

(二)、林芝市公安局(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林芝市公安局为财政预算单位。我单位编制人数269人,2017年实有在职人数405人。

二、林芝市公安局(部门)2016年度预算明细表

见附件

三、林芝市公安局(部门)2016年度预算情况说明

 

一、年度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总体说明

林芝市公安局2016年部门预算反映的是林芝市公安局本级财政资金收支预算。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 2016, 林芝市公安局当年财政拨款收入7657.67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7657.67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220.23 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4473.4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473.45万元,行政事业性项目支出1122.63万元。
    一、2016年度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支出7657.67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按科目分类统计)包括:
   (一)行政运行5488.11万元。主要用于人员支出、公用支出和专项经费支出。
   (二)社会保障缴费支出458.23万元。主要用于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及生育保险等支出。
     (三)购房补贴45.10万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住房补贴支出。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 130.56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5.7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4.85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6年预算安排0万元。与上年相比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
   2016年预算安排5.71万元。主要用于工作交流、视察、代表活动等方面的接待活动。与上年相比支出上涨,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为我单位2016年以来工作交流、视察、代表活动等方面的接待活动相比去年增加。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16年预算安排124.85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保险等方面支出,与上年相比支出上涨;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为我单位2016年以来办案业务加多,有些地方路途遥远。公务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相比支出持平。
   三、项目支出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2016年项目支出公共财政预算项目支出共计1122.63万元,其中:安排党建工作经费58.07万元;信息化建设系统维护费70万元。

四、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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