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芝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度部门预算
- 2017年02月25日 21时0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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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部分 林芝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第二部分 林芝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7年度部门预算明细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部门收支总表
七、部门收入总表
八、部门支出总表
第三部分 林芝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7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
林芝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概况
林芝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于2014年12月升格为正县级建制,市政府直属部门。目前,已接管食品生产环节监管职能,流通环节监管职能尚未交接。市局领导班子成员6人,机关内设科室7个,包括办公室、食品生产监管科、食品流通监管科、餐饮食品监管科、药品生产监管科、药品流通监管科、医疗器械监管科;直属事业单位4个,即食品药品稽查局、检验所、不良反应监测中心、机关后勤服务中心;编制28名,其中,行政编制11名,事业编制17名,现有干部职工45名,其中,在职行政人员21名,事业人员16名,公益岗位3名,退休5 人。7个县(区)局现有干部职工55名,其中,巴宜区局11人,米林县局7人,察隅县局5人,波密县局8人,工布江达县局12人,墨脱县局4人,朗县县局8人。
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食品(含食品添加剂、酒类食品、保健食品,下同)安全、药品(含中药、藏药,下同)、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拟订政策规划,推动建立落实食品药品安全企业主体责任、各级人民政府负总责的机制,落实食品药品重大信息直报制度,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着力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药品安全风险。
(二)负责组织实施食品行政许可和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制定食品安全检查年度计划、重大整顿治理方案并组织实施;建立和落实食品安全信息统一公布制度,公布重大食品安全信息;参与制定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根据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组织开展酒类食品安全监督管理。
(三)负责药品生产和(批发)经营企业、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的资格初审工作;负责审批药品(零售)经营行政许可、医疗器械经营行政许可工作;负责监督实施质量管理规范和国家药品、医疗器械标准。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监督管理放射性药品、麻醉药品、毒性药品、精神药品和药品易制毒化学品;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药物滥用监测工作;实施执业药师管理和继续教育工作;负责药品、保健食品、医疗器械广告内容的监测工作。
(四)负责组织实施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稽查工作。依法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行为和食品安全事故;组织开展质量抽验并发布质量公告;监督实施问题食品药品召回和处理工作。
(五)负责食品药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和指导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六)负责实施食品药品安全科技发展规划,实施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检验检测体系及电子监管追溯体系、诚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
(七)负责开展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和区域性合作。
(八)负责实施食品药品安全规划,指导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规范行政行为,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
(九)承担市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建立健全联动机制;协调、督促市有关部门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责任;督促检查和考核评价市有关部门、各县人民政府履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情况。
(十)承办市政府、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和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二部分
林芝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度预算明细表
(表格见附件5)
第三部分
林芝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度预算情况说明
一、年度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总体说明
2017年度财政预算拨款收入为687.54万元,财政预算拨款支出为653.95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为653.95万元,项目支出为33.50万元。
二、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与上年预算数同口径比较
2017年度基本支出预算为653.95万元,项目支出预算为33.50万元,2016年度基本支出预算为581.84万元,项目支出预算为62.20万元,与上年度相比较,基本支出增加了72.11万元,项目支出减少了28.7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结构情况
2017年基本支出预算为653.95万元,占总预算数的95%;项目支出33.50万元,占总预算数的5%。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行政运行
2017年基本支出预算为653.95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556.98万元,商品服务支出57.4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9.61万元;项目支出33.50万元,其中党建工作经费7.9万元,食品药品安全经费10万元,业务经费15万元,青年支援者经费0.6万元。
(1)2017年工资福利支出556.98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支出116.57万元,津贴补贴及奖金302.94万元,社会保险缴费137.47万元
。
(2)2017年商品服务支出57.45万元,其中办公费1.34万元,水电费2.6万元,邮电费2.86万元,印刷费0.63万元,取暖费0.75万元,差旅费13.93万元,维修(护)费0.32万元,公务接待费4.8万元,工会经费8.39万元,福利费0.22万元,公务用车20.85,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76万元;
(3)
2017年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9.61万元
,
其中:个人御寒取暖费6.39万元,休假探亲费17.5万元,购房补贴15.72万元。
(4)2017年项目支出33.50万元。党建工作经费7.9万元,食品药品安全经费10万元,业务经费15万元,青年支援者经费0.6万元。
三、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财政预算拨款支出为687.54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为654.04万元,项目支出为33.50万元。
四、2017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2017年预算25.65万元。与2016年相同。
五、年度收支预算情况总体说明
2017年度财政预算拨款收入为687.45万元,财政预算拨款支出为687.45 万元。
六、年度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预算拨款收入为687.45万元
七、年度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财政预算拨款支出为687.45 万元。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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